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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总第 54 FINANCIAL REGULATION RESEARCH 2016/6 总第 54 征稿启事 RMB:20 2016 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经营效率影响的实证研究 ——基于三阶段 DEA 及空间自回归模型的实证研究 / 刘强 黄静 香港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监管经验及启示 / 陈璐 郑金宇 区域房地产信贷运行与房地产市场稳定性相互影响的实证分析 ——以大连市为例 / 李兴法 秦学志 田苗 五大发展理念与商业银行转型发展路径研究 / 沈仁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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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总第54期

FINANCIAL REGULATION RESEARCH

2016/6

总第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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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征订电话/(010)50855856/18800023602

印刷装订/北京中科印刷有限公司

国内统一刊号/CN10-1047/F

国际统一刊号/ISSN 2095-3291

出版日期 /每月25日

主管单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办出版单位/《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

地 址/北京西城区兴盛街2号

邮政编码/100033

社  长/廖有明

总 编 辑/龚明华

编辑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

邮政编码/100032

投稿电话/(010)66278336

FINANCIAL REGULATION RESEARCH

征稿启事

《金融监管研究》办刊宗旨为:传播金融监管思想,刊发金融监管和国

际发展动向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成果,扩大我国国际金融监管政策研究领

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服务金融监管理论创新与工作实践。

本刊热忱欢迎广大金融从业人员以及专家、学者踊跃投稿。请将稿件

电子版(word格式)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和cbrcfrr

@126.com,并在邮件标题上注明“投稿”字样和作者姓名及文章标题。

投稿文章可以围绕金融监管、金融风险管理、金融法、宏观经济、货币

政策等领域理论研究和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已有的研究要进行规范

的综述,论证要严密,方法要科学。既欢迎基于扎实数据分析与理论模型的

高质量学术稿件,也欢迎有一定深度的政策性文章。政策性稿件应具有较强

思想性,学术要严谨,行文要规范。

请单独附页介绍作者信息,依次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职

称、最高学历、研究方向、主要研究成果、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

编)、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本刊反对一稿多投,稿件录用后,编辑部将

在两个月内通知作者。未录用稿件,本刊一般不作回复。

投稿文章的标题(主标题加副标题)限20字之内,正文字数在8000-

15000字左右,对于高质量的稿件可适当放宽字数限制。来稿请附中英文标

题、300字以内的中英文摘要、3-5个中英文关键词以及符合本刊格式规范要

求的参考文献(或脚注)。稿件格式要求请登录www.cbrc.gov.cn银监会

网站查询。作者文责自负。

《金融监管研究》编辑部

声明:本刊现已被电子数据库收录,本刊所发文章有可能被合作网站转

载。若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及转载,敬请在投稿时予以说明。

RMB:20元

2016年

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经营效率影响的实证研究

——基于三阶段DEA及空间自回归模型的实证研究/ 刘强 黄静

香港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监管经验及启示/陈璐 郑金宇

区域房地产信贷运行与房地产市场稳定性相互影响的实证分析

——以大连市为例/李兴法 秦学志 田苗

五大发展理念与商业银行转型发展路径研究/沈仁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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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每月25日

主管单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办出版单位/《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

地 址/北京西城区兴盛街2号

邮政编码/100033

社  长/廖有明

总 编 辑/龚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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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委员会

主  席 / 尚福林

名誉主席 / 刘明康

副 主 席 / 王兆星

成  员 /(按姓氏拼音排序)

陈雨露 郭树清 黄守宏 李 扬

刘明康 刘遵义 尚福林 沈联涛

唐双宁 王 君 王兆星 吴志攀

项俊波 谢 平 易 纲 周慕冰

周小川

编辑委员会

主 任 / 刘春航

副主任 / 徐洁勤

成 员 /(按姓氏拼音排序)

陈卫东 黄海洲 黄志凌 连 平

廖有明 刘春航 刘瑞霞 陆 磊 

马晓峰 祁 斌 宋先平 魏国雄

徐洁勤 于 跃 曾俭华 张 杰

张晓朴 章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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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经营效率影响的实证研究——基于三阶段 DEA 及空间自回归模型的实证研究

/ 刘强 黄静 ............................................................................................................................................ 1

香港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监管经验及启示/ 陈璐 郑金宇 ......................................................................................................................................17

区域房地产信贷运行与房地产市场稳定性相互影响的实证分析——以大连市为例

/ 李兴法 秦学志 田苗 ......................................................................................................................25

五大发展理念与商业银行转型发展路径研究/ 沈仁康 ..................................................................................................................................................43

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创新实践与相关政策建议/ 方智勇 ..................................................................................................................................................57

区块链发展趋势与商业银行应对策略研究/ 程华 杨云志 ......................................................................................................................................73

对我国银行理财业务合格投资者的分析与建议/ 赵昕 ......................................................................................................................................................92

金融监管政策动态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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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Interest Rate Liberalization and Commercial Bank Performance: Evidence from 3-stage

DEA and SAR Models

LIU Qiang, HUANG Jing ..............................................................................................................................................1

Experiences and Lessons of Regulating Interest Rate Risk in the Banking Book from

Hong Kong

CHEN Lu, ZHENG Jinyu ...........................................................................................................................................17

Regional Mortgage Development and the Stability of the Real Estate Market: Evidence

from Dalian

LI Xingfa, QIN Xuezhi, TIAN Miao ..........................................................................................................................25

Five Development Concepts and the Path of Commercial Banks’ Transition and

Development

SHEN Renkang ...........................................................................................................................................................43

Commercial Banks’ Innovation of Green Credit and Some Policy Suggestions

FANG Zhiyong ............................................................................................................................................................57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Blockchain and the Countermeasures of Commercial Banks

CHENG Hua,YANG Yunzhi .......................................................................................................................................73

The Application of Qualified Investors to the Bank’s Wealth Management Business

ZHAO Xin ..................................................................................................................................................................92

Financial Regulatory Policy Updates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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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 年第 6 期

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经营效率影响的实证研究——基于三阶段DEA及空间自回归模型的实证研究

刘 强 黄 静 1

摘要:本文基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宏观背景,从理论上探讨了利率市

场化改革给商业银行效率可能带来的双向冲击,分析了我国改革的具体特点对银行竞争态势与

效率水平可能产生的影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利用三阶段 DEA 方法测度了商业银行效率,

同时基于层次分析法测算了利率市场化程度,并借助空间自回归模型检验了利率市场化对商业

银行效率及竞争溢出效应的影响。通过分析,本文认为,我国所采取的渐进式利率市场化改革

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对商业银行的负面冲击,促进了银行之间的良性竞争,并由此提升了银行

的效率及其之间的正向溢出效应。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银行效率;三阶段 DEA;空间自回归模型

一、引言

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在近年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市场机制在利率形成中的作用已经显著增

强。近年来,很多研究对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的成绩予以了肯定。易纲(2009)详细梳理

了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利率市场化进程,系统总结了在推动金融机构自主定价与完善市场利

率体系方面取得的阶段性成就,认为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央行的调控理念和方式不断

完善,利率已经成为调节经济运行的主要手段之一。胡新智和袁江(2011)通过分析对比国际

上 “ 渐进式 ” 和 “ 激进式 ” 两类利率市场化改革模式的得失,肯定了 “ 渐进式 ” 是中国利率市

场化的理性选择。但目前的已有成果大都集中在利率市场化改革本身的进展方面,尚缺乏对改

革效果进行更为严谨的量化分析。特别是我国金融体系,一直以来都以间接融资为主导,银行

业健康稳定的意义更加突出,检验利率市场化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十分必要。

从国际经验看,由于路径安排的差异,利率市场化改革对商业银行的竞争态势以及经营管

1刘强,经济学硕士,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黄静,经济学博士,中国农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本

文为作者的学术思考 , 不代表所在单位观点。作者感谢匿名审稿人的意见,文责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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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经营效率影响的实证研究 总第 54 期

理所产生的影响是不确定的。合理的改革路径和节奏把握,可能会降低商业银行短视行为与恶

性竞争,并激发其创新与学习的动机,从而产生良性溢出;不合理的安排则很有可能使银行陷

入恶性竞争的泥潭,对其效率水平产生负面的影响。尤其是对于资金、资本较为薄弱的中小商

业银行,不同的制度安排可能增大其破产风险,影响金融稳定;但也可能激发其学习优秀大型

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资本配置、利率定价方面的先进经验,促进其经营绩效的成长提升。检

验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竞争态势及效率的影响,不仅对探讨改革取得的成绩具有重要的实践

意义,同时也有助于明确过去一段时间内改革的成败得失,为最后完成利率市场化改革提供

参考。

要实现以上检验,需测度商业银行效率及量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并刻画我国商业银

行之间特有的竞争格局,以准确反映溢出效果发生的途径。从已有研究成果来看,较多学者在

商业银行效率评价中采用 DEA 方法。该方法由 Charnes 等(1978)提出,相对于参数分析法,

能够处理多投入、多产出的问题,与商业银行综合平衡的管理要求更为契合;因此,在银行业

的效率评估上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张健华(2003)、吴少新等(2009)、周逢民等(2010)和丁

忠明等(2011)均利用该方法,从不同角度对我国商业银行的效率进行了测度比较,得出了有

意义的结论。DEA 在被广泛应用的过程中,其固有的缺陷也引起了部分学者的关注,Fried 等

(2002)首次提出了三阶段 DEA,其重要的改进是将原模型中存在的外部环境因素和随机误差

对效率的影响剔除,使得效率评价能更真实地反映银行内部管理水平。黄宪等(2008)首次运

用该方法测度了我国商业银行的效率。

有关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测度方面的研究成果较少。钟伟和黄海南(2012)利用层次分析

法构建了评价我国利率市场化程度的指标体系,测度了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并进行了国际

比较。他们认为,近年来我国利率市场化程度与美、日、欧等国家差距大大缩小。陶雄华和陈

明珏(2013)则通过对实际利率水平、利率决定方式、利率浮动范围和幅度三个方面的代表指

标进行打分赋值、平均加总,量化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1979—2012 年)利率市场化进程

的演进,并分析了中国实现利率市场化的制约因素。相较而言,陶雄华和陈明珏(2013)的判

定过程完全采用主观赋权的方法,将所有指标赋予相同权重;而钟伟和黄海南(2012)选择的

层次分析法兼具定性判断和定量推导的双重优势,通过判别矩阵来反映各指标重要程度的不同,

结果更为客观。

在有关商业银行市场结构的研究中,市场集中度及竞争价格背离度被广泛采用,国内如扬

天宇等(2013)、侯晓辉等(2011)、徐忠等(2009)和黄隽等(2008),国外如 Hanckethal 等

(2012)、Andrie 和 Capraru(2012)、Punt 和 Van Rooij(2003)等。然而该类方法在一定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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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6 年第 6 期

上无法完全满足研究我国商业银行的需要。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准入制度依然严格,退出机

制尚不完备,且利率定价长期以来存在管制,削弱了以上指标反映银行业竞争状况的现实意义;

另一方面,该类指标也无法完全刻画出我国商业银行市场的特有竞争格局。这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我国规模较为接近的商业银行之间竞争可能更为激烈,主要缘于他们在物理渠道、可贷

资金、自有资本等方面较为近似,可比性强,确定的经营目标也较为一致,在目前银行业同质

竞争仍较为明显的情况下,锁定的客户群体也较为雷同;其次,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中小商

业银行在资金、资本、人力及管理上处于弱势,整体面临来自大银行较大的竞争压力。以上特

点要求对我国银行业竞争态势的研究所采用的方法,必须能够体现不同规模特征个体之间竞争

效果的差异。

空间计量经济学的发展为我们解决该问题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这一概念最早由 Cliff

(1973)以及 Paelinck(1979)等人提出。Cliff(1981)等针对空间自回归模型的发展提出了相

应参数估计和检验技术;Anselin(1988)针对空间计量经济学做了系统的理论梳理,提出了一

系列空间经济学模型的不同估计方法,奠定了空间计量经济学的基本框架。传统的空间计量经

济学通常以地区之间的地理距离体现各地区之间的经济相关程度,本文试图将此思路拓展到非

地区层面的经济个体,以规模为切入点构建商业银行间的经济联系系数(矩阵),以刻画每个

样本个体同其竞争对手之间的关联程度。

综上并结合已有研究成果,本文研究思路及方法具体如下:首先,利用 DEA 评估商业银

行效率。其中,考虑到国有商业银行股改红利释放所引起的效率高估偏差,采用三阶段 DEA

对该因素予以剔除;同时,在重新梳理银行投入产出框架的基础上确定更为合理的投入产出指

标,以期更为客观的反映样本银行的效率。其次,评判利率市场化水平。在借鉴钟伟和黄海南

(2012)相关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层次分析法重新构造判别矩阵,对银行利率市场化相关指标

进行赋权打分,以期获得更为准确的评价。再次,在以上研究结果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商业银

行之间特有的竞争格局,借鉴空间计量经济模型的研究思路,通过银行规模水平的差异,构建

个体银行间的经济联系矩阵。本文将以此考察在不同路径下的商业银行竞争溢出效果以及利率

市场化进程在其中的作用,以期更为深入地研究改革对商业银行效率及竞争行为的影响。

二、利率市场化与银行效率:背景分析

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态势以及所产生的效率溢出会产生两种可能的影响路

径。从正向溢出路径来看,利率市场化所带来的利率风险加剧能够促进银行增强风险意识,加

强风险管理;利差收窄能够迫使银行进行适应性调整,加快业务创新,增加非息收入,提升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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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经营效率影响的实证研究 总第 54 期

合竞争力;此外竞争加剧,优胜劣汰能够促进打造更为有效率的商业银行体系。从负向溢出路

径来看,利率市场化所带来的阶段性风险和利率风险,会增加银行业的系统风险和脆弱性,加

大银行破产概率;而过度激烈的价格竞争和存贷利差缩小的压力,也会对银行的盈利带来一定

的挑战(巴曙松,2012)。无论是实施渐进式改革的美、欧、日、韩等国家,还是实施激进式

改革的拉丁美洲等国家,利率市场化都对商业银行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只不过冲击的程度不同。

美国贷储机构在利率市场化后很快崩溃,北欧国家利率市场化导致银行危机,拉美地区的激进

式改革不仅使大量商业银行破产清算,还进一步引发了债务危机,最终导致利率市场化宣告

失败。

总结经验教训,避免利率市场化对银行业过度冲击的关键在于以下方面:一是稳健、恰

当的宏观经济形势。例如美国,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所处的整体社会环境并不十分合适,改革

启动之时美国正面临银根紧缩、市场利率不断攀升的局面,从而使中小银行生存环境变得更

为恶劣,因此在利率市场化启动初期,改革对金融机构造成了较大的冲击(泰翰 · 菲兹罗等,

2010)。二是健康发展的微观金融主体。例如在改革进程中,韩国允许大量资金缺乏、管理水

平低的中小民营银行进入市场,却缺乏对其有效的监管,恶化了金融环境,导致了风险的积聚。

三是审慎的监管态度。监管如果不能跟上金融格局的变化,往往会导致金融危机的发生。以北

欧为例,放松利率管制后,监管机构并未对商业银行快速扩张的资产负债表加以特别的监管,

导致信贷出现井喷,贷存比甚至攀升至 100% 以上,最终引发了银行危机。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采取了国际上成功概率较高的“渐进式”方式,并根据国情制定了“三

先三后”的总体思路 1,极大地缓解了商业银行因骤然面对竞争性冲击而导致恶性竞争的局面。

一是改革推进时机紧密契合宏观经济形势变化,选择在国际经济复苏迹象显现,国内社会资金

供给偏暖,同时市场真实利率仍有较大回调余地的情况下加快了改革步伐,降低了系统性风险,

为商业银行良性竞争创造了环境。二是注重培育市场环境,通过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建立起了

商业银行财务硬约束机制,重塑了健康银行体系,为商业银行开展有效竞争创造了条件。三是

不断拓展社会融资渠道,在满足多元化融资需求的同时,缓解银行资金供给压力,以分散积聚

在商业银行体系的信用风险。四是探索审慎务实的监管措施,通过强化资本约束、市场纪律和

外部监管,来完善商业银行外部治理机制;此外,在不断降低商业银行进入门槛方面,采取的

措施十分谨慎务实,从而为商业银行良性竞争打下了基础。

总体上,我国所采用的改革方式有效规避了利率市场化对银行的冲击,相关的配套改革还

1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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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6 年第 6 期

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银行的抗风险能力,使商业银行的盈利更趋稳定。更重要的是,这种逐步

放开的利率环境不断赋予银行更多的经营自主权,在相当程度上激发了银行持续学习与创新的

动机,能够带来银行业整体效率水平的提升。鉴于此,我们可以对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对商业

银行效率的影响形成理论预判,即其对商业银行效率提升产生了积极正面的效果,同时会激发

银行之间竞争的良性溢出。

三、实证检验

为了验证前文得出的基本判断,我们将进一步构造商业银行的效率指标和利率市场化评估

指标,并据此进行实证检验。

(一)银行效率:基于三阶段 DEA 的测算

1. 投入—产出指标选择

作为一类较为特殊的商业企业,银行投入产出的设定并无明显的客观标准和被广泛接受的

公认设定,导致目前变量的选择边界较为模糊(如存、贷款从不同的视角出发,既可作为投入

变量,又可作为产出变量)。从已有的研究来看,商业银行投入产出的定义主要有生产法、中

介法和资产法三种不同的思路(张健华,2003)。本文的研究主要借鉴了生产法的研究框架。

这是由于生产法强调成本投入,能够反映商业银行在市场化改革中其与公司治理密切相关的成

本约束是否得以完善。为了更好地反映商业银行特有的经营特征,本文对该框架的产出指标做

了修改,将存、贷款账户数量换成了反映商业银行盈利性、安全性以及流动性的指标,以期能

全面反映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这种综合的研究视角在已有研究中鲜有采用,特别是随着利率

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经济进入新常态,“三性平衡”管理的重要性日趋凸显,采用该研究

视角更有必要。指标的选择与处理如下所述。

(1)投入指标。对于投入指标,本文选择营业支出占全部收入的比重、固定资产占总资产

的比重、网点人均数量三个指标作为测量的投入变量。

(2)产出指标 1。本文对于产出指标从如下三个方面加以考虑:一是盈利性指标,包括反

映盈利效率的指标(ROAA、ROAE)、反映定价能力的指标(NIM)和反映创新能力的指标

(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二是安全性指标,包括反映资产质量的指标(不良贷款率、信贷成本率)

和反映风险抵补能力的指标(资本杠杆比率、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拨贷比、拨备覆

盖率);三是反映流动性的指标(流动性比率和贷存比)。以上产出指标可以较为全面地反映商

业银行经营状况;缺陷是,在决策单元有限的情况下,产品输出指标过多,造成决策单元基本

1数据均来源于各行年报及 WIND 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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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经营效率影响的实证研究 总第 54 期

都位于有效边界上,无法反映他们之间的差异。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在进行同向化处理后,本

文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对产出指标进行降维,最终得出反映以上三方面的三类得分,同时进

行指数化处理,作为产出要素。

2. 三阶段 DEA 测度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在金融深化改革中均进行了股改。股改红利的

释放对后续年份经营指标有着显著影响,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拉高股改银行的经营绩效,但并

不能完全代表管理效率的实质性提升。针对这一情况,本文将采用三阶段 DEA 对该因素予以

剔除,以期能更为客观地评价样本银行的经营效率。

参考已有研究的构建方法,本文建立银行效率评价模型如下:

第一阶段,采用传统的基于固定规模报酬(Constant Returns to scale,简记为 C)和投入

要素强可处置(Strong Disposability of Inputs,简记为 S)的假设模型对效率进行初步计算 1。定

义该假设条件下的参考技术,也即参考前沿为:

1 , , , ,1 1( / , ) ( ,... ) : ; ; 0K Kt t t t t t t t t t t

N k m k k m k n k k m kk kL y C S x x y z y x z x z

= = = ≤ ≥ ≥ ∑ ∑ (1)

式(1)中,t 代表研究的时间区间 2005—2014 年的每一个时期,k 表示 K 个样本银行中

的第 k 个银行, ,tk nx 代表该银行的第 n 种投入, ,

tk my 代表该银行的第 m 种产出,z 表示每一个

横截面观察值的权重。在此基础上,计算银行 k 基于投入技术效率的非参数规划模型为:

, ,1

, ,1

1,...,

( , / , ) min 1,...,

0 1,...,

Kt t tk m k k mk

Kt t t k k t t tk k n k k nk

tk

y z y m M

F y x C S x z x n N

z k K

θ θ=

=

≤ == ≥ =

≥ =

∑∑ (2)

第二阶段,运用 SFA 模型分解投入冗余。第一阶段 DEA 得到被考察对象的实际投入与最

佳效率下的理想投入之差为投入冗余 ,k ns ,该冗余值同时受到环境因素、随机误差及内部管理

三个因素影响。设有 p 个可观察环境变量 1 , 2 , ,...,k k k p kh h hh = 可对该冗余值产生影响,建立回归

方程为:

, ( ; )k n n k n kn kns f v uβ= + +h (3)

式(3)中, nβ 为环境变量的待估参数, ( ; )n k nf h β 表示环境变量对投入冗余 ,k ns 的影响方式,

1选择该模型主要基于如下原因考虑:一是本文选取的指标均为相对指标,基本信息中不包含规模因素;

二是在实际经济运行中,投入变量相比于产出量更为可控,是决策的基本变量;三是目前市场经济较

为发达,企业人员流动较为自由,无论对资金投入还是人力资本管理者,都有较强的配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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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6 年第 6 期

一般取 ( ; )n k n k nf h hβ β= ,为复合误差项; knv 表示随机干扰, knu 表示管理无效率,两者独立不

相关。

为将所有样本调整到相同的环境条件,本文纳入了两类环境变量:一是股改时间的虚拟变

量 Dt (t=1,…5),分别在股改第 t 年的情况下取 1,目的主要是剔除股改红利释放的影响;二

是银行资产规模变量,以弥补第一阶段效率计算中规模信息的缺失。利用 SFA 模型的回归结

果 ( )2 2ˆ ˆ̂, , ,n vn n unβ σ µ σ ,调整各样本银行的投入项如下:

{ } { }, ,ˆ̂ ˆ̂max maxt t

k n k n k k n k n k kn knx x v vβ β = + − + − h h (4)

式(4)中, ,tk nx 为调整后的投入量; ˆ

nβ 为环境变量参数的估计值,̂knv 为随机干扰项的估计值。

该调整实际上相当于通过增加环境条件和运气条件(随机误差)较好银行的投入来达到使所有

样本银行处于相同环境条件和运气条件的目的。

第三阶段,将第二阶段得到的调整后投入值 ,tk nx 与原产出值 ,

tk my 再次代入 DEA 模型(2),

计算各样本单位的效率。这时所得到的即为消除了环境因素和随机误差影响后的效率值。

鉴于上市商业银行公开资料较全,本文样本选取范围为上市商业银行。但由于北京银行、

南京银行、宁波银行 3 家银行缺失若干年网点分支机构数,本文最终样本选取为除此 3 家商业

银行外的 13 家上市银行。最终结果见表 1。

表 1:上市银行效率边界情况表

  农行 工行 建行 中行 交行 招行 中信 兴业 浦发 民生 光大 平安 华夏

2005  — 1.00 1.00 0.93 0.92 1.00 0.51 1.00 0.54 0.83  — 1.00 0.81

2006  — 1.00 1.00 1.00 1.00 1.00 0.58 1.00 0.74 0.73  — 1.00 0.53

2007 0.46 1.00 1.00 0.98 0.95 0.99 1.00 1.00 0.45 0.45 1.00 0.76 0.78

2008 1.00 1.00 1.00 0.88 0.99 1.00 1.00 0.96 1.00 0.38 0.39 0.23 0.53

2009 1.00 1.00 1.00 0.92 0.75 0.60 0.82 1.00 0.78 0.67 0.58 1.00 0.59

2010 1.00 0.94 1.00 1.00 0.77 0.86 0.79 1.00 1.00 0.91 0.66 0.98 0.65

2011 1.00 1.00 1.00 0.97 0.69 0.95 0.99 0.93 1.00 1.00 0.63 0.81 0.94

2012 1.00 1.00 1.00 0.87 0.96 1.00 0.76 1.00 1.00 1.00 0.69 0.78 0.65

2013 1.00 1.00 1.00 0.93 0.95 1.00 0.87 1.00 1.00 0.90 0.86 0.87 0.91

2014H 1.00 1.00 1.00 0.64 0.79 0.76 0.69 1.00 0.89 0.92 0.76 0.82

四家大型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始于 2003 年。从结果上看,股改以来的工、农、建行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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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经营效率影响的实证研究 总第 54 期

率基本不离有效边界,即便剔除股改红利释放因素,仍不改这一趋势。由于本文选择的投入指

标主要强调了商业银行的成本投入,产出指标涵盖了商业银行的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这

一结果显示经过改革的洗礼,商业银行内部成本约束有所增强,盈利增长,风险控制等均有了

长足的发展,基本建立起了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四家大型商业银行中,中行表现与其他三行

有所差异,这是由于它的海外业务及盈利占总体的 30% 左右,2007 年全球经济危机及主权债

务危机爆发对其绩效有所影响,导致它的效率出现了一些波动。

从本文的结果可以观察到,除了四家大型商业银行以外,招商、民生、兴业、浦发等规模

相对较小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效率水平表现也较为出色。探寻原因可以发现,以上商业银行对自

身的经营管理定位均较为明确,与占银行业总资产 40% 以上的四家大型商业银行采取了差异

化的竞争策略。四家大型商业银行由于历史原因以及规模、资金等方面的特点,对公业务,尤

其是大客户资源优势较为明显,以上股份制商业银行避其锋芒另辟蹊径,各自发展起了具有竞

争优势的特色业务。招商银行在零售业务领域颇有建树;民生银行作为国内最大的民营银行,

一贯关注小微企业的发展;兴业银行则在同业业务方面表现突出,有“同业之王”的美誉;浦

发银行近几年进步也较为明显,经营效率明显提升。以上结果表明,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实

施差异化经营不失为良好的发展策略,而且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商业银行的自主

经营权不断扩大,不同银行在资金成本、目标客户、风险偏好等方面的差异将能够逐步得以体

现。相信,未来我国银行业异质化竞争格局将逐步呈现。

(二)利率市场化:基于层次分析法的测算

钟伟和黄海南(2012)利用层次分析法构建了评价我国利率市场化程度的指标体系。该体

系指标分为三级:一级指标是利率市场化指数;二级指标分别是银行利率和非银行利率;三级

指标是具体与二级指标有关的市场利率品种,其中银行类 8 个,非银行类 3 个。构建完成后,

该研究分层采用判别矩阵,对各层指标进行赋权、打分、汇总,最终得到利率市场化指数,整

体上较为科学地测度了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本文对银行与非银行利率的相对重要性及目前非银行利率市场化完成程度上的判断与钟伟

和黄海南(2012)一致,但认为,该体系中最重要的关于银行利率市场化的程度略有高估。主

要体现在其构造银行利率品种重要性判别矩阵时,将存、贷款利率对市场化的意义看作是等同

的。实际上,目前银行可贷资金偏紧,放开贷款利率下限不会对贷款定价水平有过多的影响;

而存款属于银行的成本,放开存款利率会对商业银行形成真正的成本约束,商业银行的行为将

更商业化,风险定价也会更行之有效。人民银行也指出,“从国际经验上来看,放开存款利率

是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中最为关键、风险最大的阶段”。因此将存、贷款利率等同看待并不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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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16 年第 6 期

有鉴于此,本文将针对三级指标中银行利率品种重新构造判别矩阵,并打分,以修正已有的研

究成果。

银行利率品种具体有人民币贷款利率、人民币存款利率、外币贷款利率、外币存款利率、

银行间拆借利率、银行间存款利率、银行票据贴现利率、理财产品收益率。通过以上指标两两

比较,本文构造了相关判别矩阵。笔者判别某指标在利率体系中的重要性主要依据以下三点,

一是根据笔者在商业银行的管理经验进行判定;二是根据指标所涉及的事项推进市场化的难易

程度,越难意味着对利率市场化越关键,越重要;三是根据相关市场规模,主要是根据人民银

行公布的社会融资总量结构判断。

为了防止在判断指标重要性时可能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本文对判别矩阵进行了一致性检验。

公认的检验标准是当 / 0.1CR CI RI= < ,即认为判别矩阵具有满意的一致性;否则判别矩阵不

成立。其中 max( ) / ( 1)CI n nλ= − − , maxλ 为判别矩阵 A 的最大特征值, n 为判别矩阵的阶数;RI

值与判别矩阵的阶数相关,可通过查表获得。最终本文构造的利率市场化判别矩阵的CR 值为

0.0108,满足一致性假设。

根据判别矩阵得到银行市场利率各品种的赋权后,本文结合银行经营管理实际,对各指标

2005—2014 年的市场化程度进行了打分。打分标准沿用钟伟和黄海南(2012)的做法,取值

在范围设定在 [0,1],市场化程度越高,分值越高。打分与赋权的乘积,即为银行利率市场化

程度的结果。其中对市场化程度的打分主要考虑以下几点:一是利率可自由浮动的幅度。如在

贷款利率下限保持 0.9 倍基准利率的管制时,本文赋予其的分值为 0.6,在逐步开放过程中我

们逐步将其分值提升至 0.95。二是考虑相关市场化定价配套措施的完善程度。例如存款保险制

度的设立对存款利率市场化意义重大,在该制度未设立之前,存款利率不可能实现市场化;因

此,尽管存款利率下浮已完全打开,上浮可到 1.1 倍甚至 1.2 倍,本文认为其目前市场化程度

仍仅能赋值 0.3。遵循这一原则,在贷款利率市场化定价机制尚未成熟之时,虽然贷款利率已

经完全放开,本文也未给出满分。结合利率重要性赋权情况,最终本文得到的商业银行利率市

场化程度(见表 2)。

表 2:银行利率市场化程度

年份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H

本文结果 0.501 0.503 0.505 0.505 0.505 0.505 0.505 0.577 0.700 0.703

钟伟等(2012)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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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经营效率影响的实证研究 总第 54 期

结合钟伟和黄海南(2012)的二级指标及三级指标中的非银行利率品种赋权打分结果,本

文最终得到利率市场化指数见表 3。

表 3:利率市场化程度

年份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H

本文结果 0.609 0.609 0.614 0.614 0.617 0.617 0.617 0.669 0.759 0.762

钟伟等(2012) 0.79 0.79 0.79 0.79 0.79 0.79 0.79 0.85 —— ——

结果显示,受次贷危机及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影响,2008—2011 年,银行间利率市场进

程有所停滞(见表 2);而 2012 年以后,随着国际经济形势回暖,国内资金供给宽松等宏观经

济环境的改善,我国银行间利率市场化速度明显加快。从利率市场化的结果来看,本文测度的

利率市场化改革程度小于钟伟和黄海南(2012)的评估,为 76% 左右,更为符合市场的普遍认识。

由于本文在利率市场化打分过程中,除了考虑利率品种浮动程度,还将相应的市场化配套措施

是否完善(如 SHIBORD 的建立、大额存单的发行、LPR 的发布等)均纳入影响打分的因素加

以考虑,因此所得结果的波动也大于钟伟和黄海南(2012),可以更为客观地反映利率市场化

进程的变迁。

(三)利率市场化与商业银行效率的实证检验

1. 模型构建

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及由此引发的效率溢出是本文关注的重点,因此,如何刻画商业银行

之间的效率相关性就成了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根据本文引言所述,我国商业银行特有的竞争

格局主要源于商业银行不同的规模特征:规模相同的个体之间竞争更为激烈;同时,在利率市

场化过程中,中小商业银行还面临大型商业银行较大的竞争压力。为反映这两种竞争溢出途径,

本文借鉴空间计量经济学的思路,建立空间自回归模型如下:

, ,1ln( ) *ln( ) ln( ) ln( )N M

it i j jt t m m it iti j mE E IM Z uθ ω α β

≠ == + + +∑ ∑ (5)

式(5)中,Eit 为银行 i 的效率;ω i,j 为银行 i 与银行 j 之间的经济联系系数; , * ln( )i j jtEω

为空间滞后项,代表了银行 i 的竞争对手的总体效率水平,其系数 θ 体现了银行间效率溢出的

方向与程度;IMt 为相应年度的利率市场化水平,其系数 α 体现了利率市场化对于银行效率本

身产生的影响;Zm 为可能影响银行效率的 m 个控制变量;uit 为随机误差项。

为进一步考察利率市场化对银行间效率溢出的影响,本文将银行间的效率溢出系数 θ 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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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6 年第 6 期

利率市场化指数 IMt 的函数,即 θ =εln(IMt)+η,将其带入模型(5),可得:

, ,

,1

ln( ) ln( )* *ln( ) *ln( )

ln( ) ln( )

N Nit t i j jt i j jti j i j

Mt m m it itm

E IM E E

IM Z u

ε ω η ω

α β

≠ ≠

=

= +

+ + +

∑ ∑∑

(6)

式(6)中,系数 ε 体现了利率市场化对于银行间效率溢出程度的影响。

2. 变量与样本选取

(1)经济联系系数的确定。经济联系系数是确定经济个体之间联系程度的度量指标。考虑

银行之间可能存在的竞争格局,本文设定了两类经济联系系数:

一是银行绝对规模水平。该系数以银行 i 以外的其他银行资产规模为原始权重 ,Li jw ,并对

此进行标准化处理,即 , , ,1/ nL L L

i j i j i jjw wω

== ∑ 。由此,得到银行之间按资产规模加权的经济联系系

数矩阵 ,Li jω 。其含义为,经济规模越大的银行,对特定银行 i 的竞争影响力越高。

二是银行资产规模差异。即以各银行间的资产规模差异为基础,构建银行间经济联系系数

矩阵:先以银行 i 与 j 资产规模差异绝对值的倒数作为原始权重,即 , 1 /G

i j j iw K K= − ;再对该原

始权重进行标准化,即 , , ,1/

nG G G

i j i j i jjw wω

== ∑ 。由此得到按资产规模差异加权的银行间经济联系系数

矩阵。其经济含义是,规模差异越小,对特定银行 i 的影响越大。

(2)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为了验证利率市场化与商业银行效率之间的关系,本文在模

型中选择前文所计算的商业银行效率作为模型被解释变量,同时以前文计算的利率市场化指数

作为核心解释变量 IMt 的度量指标。

由于商业银行的效率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因素以及银行自身特征等因素的影响,为了控制

这些因素对检验结果的干扰,本文在模型中引入 GDP 增长率 Growtht,广义货币供应增速 M2,

金融资产比重 ROF 及银行资产规模 Assetit 作为相关的控制变量。其中,经济增长率 Growtht 主

要用以控制宏观经济状况与波动对于商业银行绩效的影响,广义货币供应增速 M2 则控制了货

币政策因素对于银行效率的影响,金融资产比重 ROFt 控制了经济总体的金融深化程度对于银

行效率的影响,而资产规模 Assetit 则控制了银行规模对于银行效率的影响 1。

(3)样本选择。样本选择方面,本文仍选择了除北京银行、南京银行与宁波银行之外的

13 家上市商业银行作为检验样本,样本时间跨度为 2005—2014 年(上半年)。

3. 估计方法与估计结果

对于空间自回归模型,因空间滞后项 , * ln( )Ni j jti j

Eω≠∑ 的引入,模型中会因存在内生性问

题而导致普通最小二乘回归方法不再是有效的估计方法。对于此类模型的估计一般采用极大似

1数据来源均为 WIND 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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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经营效率影响的实证研究 总第 54 期

然估计。我们利用 Lesage 提供的 matlab 空间计量软件程序对方程进行估计,并利用 LM 检验

与 Moran-I 检验确定商业银行效率之间空间关联效应的存在;同时,为了确定模型中包含的截

面效应,利用 LR 检验确定截面效应(固定效应与随机效应)的存在性,并利用 Hausman 检验

判断截面固定效应与截面随机效应的取舍 1。结果见表 4。

检验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效果:基于空间滞后项的 LM 检验与 Moran-I 指数均表明,银行

间效率相关性或溢出关系的存在;而 LR 检验表明,模型中存在一定的截面效应,且进一步由

Hausman 检验可判定,截面随机效应的估计结果不具有效性,因此模型中包含截面固定效应。

表 4 :检验结果

方程(5) 方程(6)

经济关联矩阵: 资产规模加权 规模差异加权 资产规模加权 规模差异加权

Σωij*ln(Ejt)0.5440

(6.49***)0.3440

(3.87***)0.5150

(5.70***)0.3130

(3.36***)

ln(IMt)*[Σωij*ln(Ejt)] —— ——1.8666

(1.66*) 2.4116

(2.07**)

ln(IMt)0.5235

(3.86***)0.6497

(4.65***)-1.3556(-1.19)

-0.0016(-0.79)

ln(Assetit)0.0100

(2.40***)0.0100

(2.91***) 0.0100

(2.37**)0.0100

(2.87***)

ln(Growtht)0.0068(0.91)

0.0104(1.30)

-0.0021(-0.23)

-0.0013(-0.14)

ln(M2t)0.0011

(0.28)0.0019(0.47)

-0.0021(-0.51)

-0.0023(-0.52)

ln(ROFt)-0.0011

(-0.55)-0.0006(-0.29)

-0.0019(-0.94)

-1.7818(-1.50)

样本容量 130 130 130 130

Log likelihood 53.6971 47.2829 55.0768 49.4085

LM Test (spatial lag) 40.8973[0.0000]

44.3701[0.0000]

40.7610[0.0000]

35.4245[0.0000]

Moran-I stat. 6.4329[0.0000]

2.7474[0.0060]

6.2004[0.0000]

2.8394[0.0045]

LR Test (Fixed Effect)

33.4470[0.0015]

31.0735[0.0033]

35.8004[0.0006]

30.6457[0.0038]

1鉴于本文研究样本的时间维度相对较短,为节省自由度,模型中未考虑时间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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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16 年第 6 期

LR Test (Random Effect)

12.0035[0.0005]

9.3731[0.0022]

15.2060[0.0001]

9.1912[0.0024]

Hausman Test 11.0458[0.0505]

11.8682[0.0366]

12.4833[0.0520]

13.8374[0.0315]

注:()内为 t 检验值,*、**、*** 分别代表该系数通过 10%、5% 与 1% 的显著性检验,[ ] 内为相关统

计量的置信概率。此外,为保证检验的稳健性,本文除运用空间计量模型进行回归之外,还采用了广义矩

(GMM)方法对该方程进行了检验,核心结论与表中结果基本保持一致。

从控制变量的表现来看,银行的效率会随着资产规模的提升而得到显著增强,表明银行具

有较强的规模经济特征;而从宏观因素来看,经济增长率、广义货币增速以及金融深化程度对

于银行效率的影响相对有限。

从最为关键的利率市场化对银行效率的影响来看,它有效地促进了商业银行之间的良性互

动,提升了商业银行效率。实证结果显示(方程 5),在控制经济增速、货币增速及金融脱媒

程度的情况下,无论是在资产规模加权还是资产差异加权模型中,利率市场化改革(ln(IMt))

对商业银行效率的影响均显著为正。在接下来通过加入利率市场化程度的关联项(ln(IMt)

×[Σωij×ln(Ejt)])对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竞争影响的考察(方程 6)中发现,无论是资产

规模加权模型还是资产差异加权模型,关联系数(ln(IMt)×[Σωij×ln(Ejt)])前的变量均显

著为正,表明利率市场化不仅促进了同级商业银行之间的良性互动,也使得处于弱势的中小商

业银行接受到了来自大型商业银行的正向溢出;而在加入关联项后,利率市场化程度(ln(IMt))

对银行效率的影响变得不显著,则说明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效率的提升作用主要通过促进它

们之间的良性竞争而产生。

四、基本结论

本文在分析了利率市场化进程对商业银行竞争态势与效率水平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基础上,

利用三阶段 DEA 方法测度了商业银行效率,基于层次分析法测算了利率市场化程度,并借助

空间自回归模型考察了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效率及其竞争溢出效应所产生的影响,得出如下

基本结论:

一是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较为成功,其效率值即便在剔除股改红利释放后,仍基本位

于有效边界。这说明,由我国政府主导推进的金融主体的深化改革较为成功,大型商业银行通

过改革实现了国有独资向国有控股上市银行的实质性转型,打破了原有的银政不分、银企不分,

在很大程度上破除了由此造成的所有者缺位、逆向选择以及道德风险等公司治理问题,建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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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经营效率影响的实证研究 总第 54 期

了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财务硬约束机制。鉴于改革推进时大行资产规模占市场的半数以上,

由此也有利于形成健康的银行体系,为利率市场化的稳步推进奠定了基础。

二是利率市场化渐入佳境,对我国商业银行发挥了正向激励作用。本文的实证结果表明,

近年来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速度明显加快,并有效地提高了商业银行效率。本文有关效率的评

价统筹考虑了商业银行的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以及成本投入。其中盈利性的考察包括了

商业银行的定价能力、创新能力等情况。结果表明,利率市场化有效促进了商业银行合理定价、

创新服务、完善内部风险管理及健全成本约束。这将促使银行的经营机制发生根本性的变革。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也与本文的检验结果十分相符: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既是挑战也是机

遇,且机遇大于挑战。其具体表现在目前银行业整体稳定,且积极主动加大了自身的调整力度

以应对改革的不断深化:一是公司治理不断完善。从今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

通银行披露的架构改革方案来看,更加强化了利润中心建设、管理扁平化与流程优化,同时也

十分注重提升风控的效率。二是客户结构有所优化。在盈利压力下,商业银行开始将客户定位

向小微企业和个人客户延伸,资源配置更趋合理。例如兴业、北京等多家股份制银行推出额度

较高的综合消费贷,农业银行增设了小微企业部以强化对小微客户的管理与营销。三是创新力

度逐步加大。在保持传统银行业务优势的基础上,各商业银行大力开展现金管理、资产托管、

投资银行等新兴业务,特别是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表现尤为突出,市场份额不断提升。

三是实证结果显示,无论是同水平商业银行之间还是大型商业银行对规模较小的商业银行,

都产生了正向竞争溢出效果。这印证了前文中有关的分析,即我国政府主导的“渐进式”利率

市场化改革,通过分段渐进改革、待时择机而动,以及重塑银行体系、拓展融资渠道、审慎务

实监管,有效地促进了商业银行良性竞争秩序的形成;同时,由于兼顾了经济发展和银行业的

承载能力,因而避免了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常见的恶性竞争,保证了改革红利的释放。尤为重要

的是,各种配套措施大大缓解了利率市场化对中小商业银行的冲击,保护了中小商业银行的稳

定。这对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程度,培育我国商业银行形成合理、多层次、更为市场化的

竞争态势,避免过度垄断,起到了积极正向的作用,也十分符合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方向。

上述结论表明,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策略是十分成功的,未来改革方向仍需延续目前以

“稳”为主的策略。当前,面对经济新常态,我国商业银行面临较大的挑战。2014 年三季度以

来,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不良率双升,同时利润增速有所放缓。本文的效率评价结果也显

示,2014 年上半年效率值位于 0.9 以下的银行数目由 2013 年的 3 家骤增到 7 家。在此情况下,

未来利率市场化改革仍需以维护金融稳定为主要关注点,有序推进;同时,应积极推出相关配

套措施,如加快推进存款保险制度的设立、完善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建立金融机构退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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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16 年第 6 期

度等,以避免经济下行过程中,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造成过度冲击,影响金融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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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is paper theoretically discusses the impact of interest rate liberalization to commercial banks,

and analyzes what will be brought to China's banks as financial reform and interest rate liberation have been

accelerated in China. On this basis, this paper measures the performance of China's bank using a 3-stage DEA

model and the degree of interest rate liberalization in China using AHP, and then tests the impacts which interest

rate liberalization brings to bank performances and their competition spillover with a spatial autoregressive model.

The test result shows that the gradual reform mitigates the negative impacts which interest rate liberalization may

bring to banks, and promotes positive interactions among them. We conclude that it enhances the efficiency of and

positive spillovers among China's banks.

Key Words: Interest Rate Liberalization; Efficiency of Banks; 3-Stage DEA; SAR Model

(责任编辑:赵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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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16 年第 6 期

香港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监管经验及启示

陈 璐 郑金宇 1

2016 年 4 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监管标准》,显著提高了银行账户利

率风险国际监管标准。当前,我国正处于利率市场化刚刚完成的阶段,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

风险的计量、管理和监管都面临着较大挑战。香港利率市场化改革先于我国,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利率风险监管框架,积累了较多的实践经验,对加强和完善我国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和监

管有很多有益的借鉴。

一、香港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监管现状

(一)香港利率风险的主要监管制度

香港金管局(以下简称“金管局”)最早于 1995 年开始要求银行机构填报利率风险情况。

2001 年金管局撤销港元储蓄及交易账户的《利率规则》,各类存贷款(包括储蓄存款)的利率

均由市场机制来决定,基本完成了香港的利率市场化。

2002 年底金管局制定出台《利率风险管理(IR-1)》2,先于巴塞尔委员会 2004 年出台的《利

率风险管理与监管原则》,并沿用至今。该文件包括六个部分,对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的来源、影响、

监管制度、银行机构内部管理和风险管理政策及程序做出指导和说明。主要内容为:一是银行

账户利率风险的来源包括重定价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风险。二是银行机构

应通过净利息收入法、经济价值法以及隐含盈亏 3 角度衡量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的主要影响。三

是银行机构重点向金管局报告净利息收入法和经济价值法的分析结果,但无需对市场披露。四

1陈璐,经济学博士,中国银监会政策研究局;郑金宇,经济学博士研究生,中国银监会政策研究局。

本文为作者学术思考,不代表所在单位观点。感谢中国银行赵明理、中银香港梁伟民提供的支持。

2香港金管局根据银行机构特征,采用了灵活的监管方式:一是对本地注册的法人机构实行交易账户利

率风险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分别管理;二是对非本地注册机构实行交易账户利率风险与银行账户利率

风险合并管理,但金管局也会通过调查问卷、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等方式监测非本地注册机构的银

行账户利率风险。

3一些没有按市场价格估值的资产或负债,可能因为已经发生的利率变化,导致出现非当期发生的收益

或亏损,而这些收益或亏损可能会在未来的持续经营中逐渐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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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香港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监管经验及启示 总第 54 期

是银行机构的董事会及高管层、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ALCO)对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承担

主要责任,并应建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和程序。

2003 年初金管局发布《机构备忘录之利率风险管理》,从适用范围、风险限额、监管措施、

模型要求等方面,解答了银行机构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加强利率风险管理面临的一些困惑和问

题。如银行机构不一定使用复杂的模型来计量利率风险,但计量方法应与业务性质及涉及的风

险相适应,建议大型银行使用较为复杂的模型系统;仅要求需满足市场风险资本要求的银行 1,

在《利率风险承担申报表修订版》填报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情况,其他银行机构则填报银行账户

和交易账户下合计的利率风险总额。

香港金管局通过上述文件向银行提供了有效管理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的原则和方法,形成了

在当时较为先进的监管规则体系,并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与第三方进行监管合作等多

种方式,对银行账户利率风险进行持续监管。

(二)非现场监管

目前,金管局涉及利率风险监管的主要有 3 套监管报表,包括《利率风险承担报表》(2011

修订)、《持有债券调查表》和《资本充足比率报表》,并允许合格银行使用内部模型拟合业务行为,

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非现场监管体系。其中,《利率风险承担申报表》和填报说明于 2002 年发布,

并于 2011 年进行了修订。该文件规定银行应使用净利息收入法和经济价值法计量银行账户利

率风险,两种方法各有优劣(详见表 1)。

表 1:银行账户利率风险常用计量方法

优点 缺点

净利息收入分析(NII)

不同情境下净利息收入的变化能直观地揭示银行账户利率风险对银行短期盈利能力的影响。

1. 利率变动导致的净利息收益损失仅是其整体效应的一部分,不能完全代表利率变动的影响。2. 计算净利息收益变动在银行业应用广泛,但需要对新业务做出假设,不易在各银行间取得一致意见。

经济价值分析(EVE)

1. 经济价值能反映利率变动对银行较长期限经营能力的影响。2. 经济价值造成的非预期损失可直接反映为资本要求,与经济资本挂钩方法简单。

1. 对于短期利率波动对银行造成的影响不敏感。一般来说未来现金流距离当前的时间越长,对利率的敏感性越高,利率变动对其现值的影响就越大。2. 经济价值分析法对折现率的要求较高,如果折现率的确定不合理,其结果会形成很大偏差。

1截至 2015 年底,香港 157 家持牌银行机构中,只有当地注册的 70 余家机构需要接受金管局的市场风

险资本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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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16 年第 6 期

金管局对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的非现场监管情况主要如下:一是较高的填报频率。金管局要

求银行机构每季度填报利率风险情况,便于及时全面地掌握香港银行机构的利率风险状况,并

督促银行及早发现自身面临的利率风险,进行必要的投资策略调整。二是较详细的项目划分。

金管局要求银行机构在《利率风险承担报表修订版》中按时间区间详细填报利率敏感性资产、

负债和表外业务等不同敞口的风险情况,设计了约 600 项填报数据。三是通过《持有债券调查

表》1 监测银行机构持有债券投资组合的市场价值变化情况,并要求银行针对每笔业务反映利率

风险的对冲情况。四是要求部分银行机构在《资本充足率报表》2 填报交易账户的利率风险情况

及相应的资本计提情况。

表 2:香港利率风险非现场监管报表

监管报表 内容摘要 / 要求 填报频率

利率风险承担申报表修订版

1. 及时填报利率风险的总体水平及变化情况,重点包括重定价风险和基准风险。2. 对于部分符合内部模型法条件的银行机构,允许其根据统计数据、业务特征和模型,计算特定业务的重定价期限。3. 填报按揭贷款的收益率及存款成本。

须每季提交

持有债券调查表提交持有债券投资组合的详细资料,主要包括债券余额、发行人及其所属国家、基点现值(PV01)、币种、利率风险对冲情况等。

须每季提交

资本充足 比率申报表

提交银行资本构成情况、风险加权资产构成情况、利率风险情况及资本充足率指标等。

须每季提交

金管局持续对银行机构的利率风险水平进行非现场分析,评估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除监

管报表外,金管局还要求银行提供以下资料:风险管理相关的委员会组成、职能、会议记录及

管理报告、组织架构图、风险管理的政策和制度、银行利率风险限额水平、年度限额调整情况、

银行利率风险计量方法及模型描述等。

(三)现场检查

金管局对银行的利率风险管理进行现场检查,评估其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方法,对银行

重要业务及主要风险点做出指导及建议。检查重点包括利率风险偏好、涉及利率风险的主要产

1该报表并未区分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

2该报表并未区分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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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香港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监管经验及启示 总第 54 期

品业务、利率风险限额结构,利率风险计量方法和模型假设、管理信息系统(MIS)等。金融

局不定期抽查银行的利率风险承担的变化原因、债券估值变化原因、债券组合风险水平、风险

分析报告等。现场检查一般会持续一到两个月。2015 年金管局对部分银行的利率风险管理情

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银行的利率风险管理架构、政策制度及管理流程、内部或外部评

估情况等,要求银行相应的业务职能部门提供详细描述,并解释此部分业务或流程对利率风险

可能产生的影响。

(四)资本要求和监管措施

根据 2012 年修订的《监管审查程序(CA-G-5)》,金管局将银行账户利率风险作为银行机

构六种潜在风险 1 因素之一,综合进行监管评分后,根据第二版巴塞尔协议要求,在第二支柱

下对银行整体风险状况计提 0%-8%2 的附加资本,并在核心一级资本、一级资本和总资本下按

照一定比例分配:2013 年按照 3.5/4.5/8 的比例分配;2014 年按照 4/5.5/8 的比例分配;2015 年

按照 4.5/6/8 的比例分配。2016 年 4 月,金管局再次修订《监管审查程序(CA-G-5)》,实施第

三版巴塞尔协议下的资本要求,提出针对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的资本要求,应根据风险特征,作

为第一支柱未充分覆盖的风险,纳入第二支柱下计提资本 3。

此外,根据《利率风险管理(IR-1)》,当银行在使用一定的利率冲击情景后,其经济价值

损失超过监管资本的 20% 时,则引起监管关注,金管局将要求其削减风险敞口或补充资本。

(五)监管评级

金管局较早地使用了 CAMEL 评级制度,于 1995 年开始对银行机构的财务状况、合规状况、

风险管理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2001 年,金管局制定实施《风险为本监管制度

(SA-1)》,将银行的利率风险水平和管理制度纳入 CAMEL 评级,要求银行建立与其潜在风险

水平相适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当银行面临较大的利率风险时,如果有与之匹配的高级风险管理

制度和程序,则仍会获得较高的监管评级;若银行面临较小的利率风险,但风险管理水平明显

不合格时,则会获得较低的监管评级。

1六种潜在风险因素是信用集中度风险、剩余业务操作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策略风险、

声誉风险。

2整体风险状况分为 3 级,分别为高、中、低,并分别计提 0%-1% 的资本,1%-4% 的资本和 4%-8% 的资本。

3具体案例详见《监管审查程序(CA-G-5)》(2016 年 4 月版)第 40 至 41 页。其中 P2A 作为第一支柱未

充分覆盖的风险,纳入银行的最低资本要求(BCR),并按照 4.5/6/8 的比例分配于核心一级资本、一级

资本和总资本下;而 P2B 作为针对一般风险而设的额外缓冲,纳入缓冲资本要求,且原则上 P2B 不超

过缓冲资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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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016 年第 6 期

二、香港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监管的良好做法

(一)在“原则为本”监管的基础上,推广行业最佳实践,不断提升银行利率风险管理能力

金管局执行“原则为本”(Principle Based Supervision)的监管理念,将利率风险纳入与信

用风险等并列的 8 个风险 1 监管重点,原则上对交易账户利率风险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分别进

行管理,并针对银行机构的规模和业务特点,允许不需要满足市场风险资本要求的银行机构合

并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管理,为银行机构提供较灵活的监管环境。金管局将银行业利率风险管

理中的良好经验总结形成行业的最佳实践,通过推广实施来引导银行业提升利率风险管理能力。

目前,香港大型银行普遍建立了较为成熟的利率风险管理机制和组织架构,特别是董事会和管

理层对银行账户利率风险重视程度较高,风险管理部门独立性较强,且与其他业务部门之间建

立了常态化交流机制。

(二)丰富情景设计,提升对风险的识别能力

金管局要求银行充分考虑市场可能面临的压力情况,并基于巴塞尔委员会 2004 年版《银

行账户利率风险监管原则》设计了更加丰富的利率冲击情景,计量评估收益率曲线的平行移动、

收益率曲线的扭曲、基准收益率曲线的变动等利率波动情景可能导致的损失和其承受风险的能

力。压力情景和利率冲击假设主要包括:一是宏观金融风险假设。一般参考历史出现的风险情

况,如上世纪 90 年代末的亚洲金融危机。二是特征风险假设。整体利率水平的变化,如 1 年

内收益率变化高达 200 基点或以上;主要市场利率关系发生变化,如定期与储蓄存款利率及港

元银行同业拆借利率突然上升,但最优贷款利率却维持不变;个别时段的利率之间出现不同的

变化(收益率曲线风险)等。三是专项压力情景。金管局对期权风险设定了专门的压力测试,

当银行按揭贷款余额超过贷款总额的 20%且其加权平均收益率超过香港外汇基金票据2一年期

收益率时,银行需要测试按揭贷款余额的 30% 提前还款对银行盈利造成的影响。

(三)精细划分风险敞口类别和时间区间,提高风险计量准确度

金管局要求银行计量全部生息资产、付息负债以及各种附息表外业务的利率风险,将表内

1八种类别的风险是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

策略风险。

2外汇基金票据指金管局为外汇基金发行的债务工具。外汇基金票据在 1990 年 3 月推出,规模不断增长。

金管局承诺只有在资金流入的情况下,才会发行新的外汇基金票据,以确保增发的外汇基金票据有充

足的外汇储备支持。1994 年 4 月起,基础货币规模随外汇基金票据所支付的利息数额相应增加,并由

等额的增发外汇基金票据吸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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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香港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监管经验及启示 总第 54 期

资产和负债按照利率浮动情况分为 3 类,即固定利率项目、浮动利率项目和管理利率项目 1。银

行需要在每季末填报上述全部项目的持仓情况,并按照这些项目的最早重定价日期将其分别列

入从隔夜至 20 年以上的 15 个时间区间,提高对不同期限利率风险敞口管理的精细度。对于含

有期权的利率产品,金管局要求银行将产品穿透至基础资产,并将基础资产按照重定价日期分

别置入相应的时间区间。金管局允许部分符合内部模型法条件的银行机构,使用统计数据和客

户行为分析等方法,将涉及客户期权性行为的隐含期权产品、按揭贷款产品等的现金流纳入对

应的时间区间,并鼓励银行机构逐步采用内模法计算重定价期限,使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的计量

更加符合银行业务的风险特征。

(四)强化非现场监管评估,全面覆盖利率风险来源

金管局制定实施《监管审查程序(CA-G-5)》,指定金融监管专员从盈利及经济价值角度

专业地评估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整体水平,并逐项分析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四种利率风险来源。

金融监管专员将依据以上内容的综合评分,评估银行是否承担了较高的银行账户利率风险。具

体如下:一是重定价风险。金管局要求银行在非现场监管报表中重点填报此项风险情况,并设

定了 200 个基点利率平行移动的冲击情景。二是基准风险。尽管巴塞尔委员会 2004 年版《利

率风险管理和监管原则》中并未讨论如何衡量基准风险,但金管局结合香港市场特征,设定了

两种冲击情景:浮动利率项目上浮 200 个基点并持续 12 个月,其他利率不变;管理利率项目

下降 200 个基点并持续 12 个月,其他利率不变。金管局要求银行在非现场监管报表中填报该

项风险水平。三是期权风险和收益率曲线风险。金管局要求银行通过相应的压力测试评估银行

可能受到的影响。虽然没有要求银行在非现场报表中填报,但设计了独立的压力测试模板。

(五)引导银行加强限额管理,提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能力

金管局鼓励银行通过限额措施对银行账户利率风险进行事前管理,使风险敞口控制在符

合其内部管理能力和外部监管要求的水平内,防范利率水平的突然波动对银行盈利、经济价值

甚至资本形成过大冲击。香港银行业普遍采用了动态的利率情景分析和限额体系,虽然具体算

法不同,但都包含了丰富的历史数据和计量模型,常用的限额指标主要有基点价值(PV01 或

DV01)、在险价值(VAR)、在险收益(EAR)、10 天最大损失(MOL)等。金管局要求银行

设定限额使用的计算方法与计量利率风险的方法保持一致,并基于自身业务规模及复杂程度来

1浮动利率项目是指在项目的有效期内,根据适用的“参考利率”(如港元银行同业拆借利率)的变动在

下一个重定价日期自动调整利率,并包括根据交易对手自定而调整利率的项目。管理利率项目是指没

有固定重定价日期且利率是银行机构自主确定和随时调整的浮动利率项目,其中包括储蓄存款和按揭

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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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016 年第 6 期

设定限额。如银行主要从事传统银行业务,仅持有少量债券或衍生品等利率敏感资产,则只需

制定简单的限额,而从事更复杂业务的银行则需要建立更为先进的限额管理体系。

三、我国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监管面临的挑战——香港经验视角

(一)银行账户利率风险识别和计量的全面性有待提升

一是目前银行在非现场监管报表中分别填报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利率风险水平,主要划

分了 13 个时间区间,精细化程度还有待提高。且填报频度为半年,不利于及时掌握风险变化

情况。二是目前非现场监管报表中设计的利率冲击情景比较单一,仅要求银行填报利率平行上

移 200 个基点冲击下的经济价值和净利息收入变动,仅针对重定价风险设计了定量报告要求,

没有覆盖基准风险、期权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三是由于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处于发展初期,

银行业实践中主要通过资产负债结构和头寸调整来实现对利率风险的管理,利率风险对冲工具

较少,因此也没有针对利率风险对冲情况的监管报表要求。随着利率风险对冲要求的上升,相

关非现场监管报表有待补充完善。

(二)监管资源投入相对有限,现场检查力度有待提高

一是由于我国长期实施利率管制政策,市场利率波动幅度不大,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相对并

不突出,因此现场检查的投入远不如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的现场检查频

度不高,且往往纳入市场风险的现场检查,检查重点在交易账户而非银行账户。利率市场化基

本完成后,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的重要性及其影响大大上升,现场检查的强度需要提升。二是利

率风险管理本身专业性较强,随着商业银行逐步引进更为先进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系统,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现场检查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不断提升,对监管人员专业能力的要求也

不断提高。但相关监管培训机会较少,监管资源投入相对有限。

(三)对异常值银行的门槛值标准和监管措施有待明确

一是《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9〕106 号)是目前我国银行

账户利率风险监管的主要依据,以原则性和定性的规则为主,在第二支柱下对银行账户利率风

险提出资本要求,但没有具体计提要求,也没有对异常值银行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二是

从我国监管实践看,监管评级已纳入了对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的评估,但分析简单,在非现场分

析时主要考虑银行机构利率敏感性缺口和简单利率冲击情景下其经济价值变动占监管资本的比

例,异常值银行门槛值标准有待进一步明确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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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香港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监管经验及启示 总第 54 期

四、下一步提高我国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监管能力的政策建议

结合巴塞尔委员会《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监管标准》的最新要求和香港金管局的经验,对我

国提高银行账户利率监管和管理水平的政策建议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明确异常值银行的门槛值标准

完善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监管制度,进一步细化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的计量、管理和监管要

求,结合国际新监管标准的实施研究确定符合我国银行业实际的异常值银行门槛值标准和监测

指标。探索建立有效管理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的审慎监管标准和工具,明确对异常值银行可采取

监管措施的种类和要求,在利率出现大幅波动时及时指导银行机构防范和化解风险。

(二)丰富非现场监管报表,提高利率风险识别和计量能力,加强利率风险监测

研究制定符合我国银行业风险特征的利率冲击情景和风险计量技术,完善和丰富可以捕捉

到各类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来源的监管报表,加强利率风险监测。如针对债券持仓的利率风险情

况和对冲情况可以设计有针对性的监管报表;针对隐含期权产品和无固定期限产品的利率风险

可以设计相应填报要求。引导银行机构采用更精细化、更具风险敏感性的风险计量方法。

(三)提高现场检查等监管强度,提升监管专业化水平

采用全面现场检查、专项检查、调查等方式,加大检查频率,提高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的监

管强度。强化监管专业能力建设,加大监管资源投入。进一步提升监管评级、风险评估的作用,

推动商业银行董事会和高管层切实肩负起最终管理职责,加大资源配置,提升银行账户利率风

险的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朱太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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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16 年第 6 期

区域房地产信贷运行 与房地产市场稳定性相互影响的实证分析

——以大连市为例

李兴法 秦学志 田 苗 1

摘要:房地产行业作为二、三线城市经济的重要产业,对二、三线城市经济发展起着举足

轻重的作用。但近两年来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出现震荡下行趋势。对此,辖内金融机构纷

纷采取积极措施支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健发展。本文以大连市为例,运用 GARCH 模型提取房地

产市场价格波动序列,并通过 Granger 因果检验和向量误差修正模型的脉冲响应函数,对区域

内房地产信贷投放规模和质量两个因素与辖区房地产市场稳定性之间相互影响的渠道和冲击响

应进行了实证探讨。最后,结合实证结果和二、三线城市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提出相

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房地产信贷投放;房地产市场稳定性;GARCH 模型;Granger 因果检验;脉冲

响应函数

一、引言

自 2013 年下半年起,全国许多城市房地产市场一改持续攀升的势头,市场价格开始出现

松动迹象,成交量也呈现震荡下滑。特别是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遭受到“冷空气”的侵

袭,对本地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产生了较大影响。为应对房地产市场不振的局面,央行

连续降息降准,国家有关部委、各省政府连续出台扶持和稳定的政策措施。以大连市为例,其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采取措施促进住房消费,从棚改、公积

金、财税、金融、普通商品住房标准、住房用地供应等方面,提出了多条具体政策措施,全方

位、多角度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以化解库存。

1李兴法,经济学博士,教授,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秦学志,工学博士,教授,大连理工大

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田苗,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大连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作者感谢匿名审稿

人的意见,文责自负。

* 本文感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471026;71171032)的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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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区域房地产信贷运行与房地产市场稳定性相互影响的实证分析 总第 54 期

整体来说,无论是新建住宅开发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还是经营性物业等商业地产贷款,

房地产行业持续稳健的发展都离不开金融机构的适度支持。房地产信贷投放、质量变化与房地

产市场稳定之间是否存在显著的影响渠道和逻辑关系,冲击效应如何?如何制定房地产行业区

域信贷政策,促进大连区域房地产行业稳定和健康发展?以此为出发点开展相关实证研究,具

有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国外部分文献着重对房地产价格与银行信贷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并得出以下结论:一

是存在银行信贷促进房地产价格上涨的正向关系。如 Krugman(1998)从信贷供给方面研究了

金融中介机构过多的信贷进入房地产市场, 导致房地产价格的上涨;Collyns 和 Senhadji(2001)

对四个东亚国家和地区(泰国、韩国、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的研究表明,银行信贷的增长对房

地产价格上涨具有显著的同步效应。二是房地产市场价格与银行信贷存在双向因果关系。如

Hofmann(2001)对 16个工业化国家的研究表明,房地产价格冲击对银行信贷具有显著的正效应,

反之亦然,揭示出银行信贷与房地产价格之间存在着长期的双向因果关系。三是房地产价格上

涨导致银行信贷扩张。如 Davis 和 Haibin Zhu(2004)利用 17 个国家的跨国数据,对银行贷

款和商用房地产价格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结论是,房地产价格的上涨导致了银行信贷

的扩张,而不是过度的银行信贷扩张导致了房地产价格的上涨;Gerlach 和 Peng(2005)利用

1982 年一季度至 2001 年四季度的季度数据,实证分析了银行贷款、房地产价格、GDP 等变量

之间的长期均衡与短期波动关系,结论是,房地产价格的波动影响银行的信贷扩张,而银行的

贷款却不影响房地产价格。

国内学者在银行信贷投放和房地产市场稳定性的相互关系研究上,主要从房地产市场价格

波动对区域金融稳定进行实证分析。如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2012)以安徽省作为研究对象,

运用计量方法对安徽省房地产价格波动对区域金融稳定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人民银行衡阳

市中心支行(2012)以湖南省衡阳市作为研究对象,认为房价持续攀升所带来的局部经济绩效,

是影响金融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预见性地提出要防控可能出现的房地产金融风险,维护区域

金融稳定;魏丽莉和赵亚楠(2013)选取甘肃省为研究对象,构建了甘肃省区域金融稳定指标

体系,实证检验了房地产价格波动对区域金融稳定的影响。

综上所述,当前现有的研究文献,更多的是将关注点放在房地产市场稳定(价格变化或者

波动效应)对区域金融稳定影响的定性或定量的分析上。尽管方法各有不同,但已有的相似结

论,对政策制定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拟运用计量经济学方法,量化描述房地产价格波动

变量,不仅考察大连地区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波动对区域金融稳定性的影响程度,还将尝试考察

大连区域内房地产信贷投放的效果(规模和质量)对房地产市场稳定性是否会存在影响渠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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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016 年第 6 期

逻辑关系。本文是对大连地区的房地产市场稳定性与区域房地产信贷投放(规模和质量)之间

进行实证分析的首次尝试。

三、大连房地产市场发展概述

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 2015 年以来房地产行业的统计数据看,国内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

开发投资仍继续下滑,但下滑幅度略有放缓,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面有所改善,不过资金来源

仍呈负增长。尽管 2015 年国内二、三线城市各地接连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扩大刚性需求、支

持改善性需求、全力去库存、建立长效机制,但整体来看,商品房销售面积依旧下滑。2016 年,

下滑速度较 2015 年有所放缓,商品房销售金额也略有回升,扭转了自 2014 年以来的下滑态势。

预计 2016 年,国内二、三线城市的商品房销量会出现增长,销售额增速也会进一步提高,新

开工和拿地下滑速度会有所遏制,投资下滑速度进一步放慢。在宽松的政策和货币信贷环境下,

房地产需求有望缓慢持续回暖,推动房价高位运行或持续上升。但国内二、三线城市整体经济

运行低迷,将会影响购房者收入增长的预期。

本文选取二、三线城市中的辽宁省大连市,通过具体数据,观察其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

(一)多维度考察大连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稳定性

本文将从大连市房地产价格指数、新建住宅(二手房)交易情况、开发投资额和住宅用地

供应与成交情况等多维度、多指标,定性描述大连市房地产市场近几年的发展现状,对房地产

市场表现的稳定性做出初步判断。

1. 大连市房地产市场价格指数变动情况

房地产价格指数是观察区域房地产市场是否稳定的最重要指标。从现有的大连市房地产市

场价格指数的走势看,大连市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动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二手住宅价格在年尾年

初呈现周期性的价格下滑,因为每年的四季度为二手房交易的淡季。这点以 2008 年和 2011 年

的年尾较为明显。二是新建住宅价格指数温和上涨,这在2009年至2014年上半年表现较为明显,

其中 2009、2010 年两年价格上涨的程度又高于 2012、2013 年两年。整体看,这个期间是大连

市房地产市场新建住宅价格抬升的重要时期。三是两类价格指数环比的负向变动出现持续性下

滑,这是自 2014 年下半年以来大连市房地产市场的状况,从数据表现来看,已经没有了前期“间

断点”的特征,而是持续下滑,且下滑程度之深、持续时间之长,为近五年之最(见图 1)。

此轮房价持续性下滑的原因,可能是大连市宏观经济增速回落明显、支柱产业过于单一、

房地产企业上下游行业集体萎靡、各类住宅存量基数较大、人口净流出造成需求市场消费能力

下滑、银行受资金成本和风险管理影响存在惜贷行为、国家房地产调整政策落地滞后性以及本

地刺激政策制定与调整过于谨慎等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从 2015 年上半年的数据变动来看,

价格下跌的趋势有所放缓,房地产市场价格逐步回暖,是否可持续有待进一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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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区域房地产信贷运行与房地产市场稳定性相互影响的实证分析 总第 54 期

1.81.20.60.0

-0.6-1.2-1.8-2.4

08-12 09-12

大连:二手住宅价格指数 : 环比 大连:新建住宅价格指数 : 环比

10-12 11-12 12-12 13-12 14-12

1.81.20.60.0

-0.6-1.2-1.8-2.4

% %

图 1:大连市新建住宅与二手住宅价格指数环比变动情况(2008—2015 年)

2. 大连市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房地产开发投资体现的是一个地区房地产市场供给端对房地产市场行业的判断和资金供给

能力,特别是房地产信贷投放占开发投资占比一直较高,此指标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选

取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累计值与累计同比两个指标。

一是从累计值来看,自 2012 年起,大连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基本

符合周期性投资规律。从峰值上来看,2013 年累计值在考察期内最高,而 2014 年和 2015 年

上半年累计值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二是从累计同比曲线的斜率来看,大连市的房地产投资变

动情况更加清楚和直接:2012、2013 年斜率较为平稳,而 2014 年下半年开始,累计同比斜率

变陡峭,意味着投资力度开始明显下降。该年四季度,甚至出现了同比为负的情形,且一直延

续至 2015 年上半年,一度接近 -20%(见图 2)。

1200

1000

800

600

400

200

403020100-10-20

亿元

12-Q1 12-Q2 12-Q3 12-Q4 13-Q1 13-Q2 13-Q3 13-Q4 14-Q1 14-Q2 14-Q3 14-Q4 15-Q1 15-Q2

%

大连: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 : 住宅 : 累计值

大连: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 : 住宅 : 累计同比(右轴)

图 2:大连市房地产(住宅)开发投资完成额与累计同比情况(2012—20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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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016 年第 6 期

目前,大连地区房地产市场中的开发商是外阜大型房企和本地中小房企共存,但各自资金

实力、盈利能力、开发规模、营销策略、对监管政策变化受影响程度以及与银行合作时的主动

性均不同。在当前形势下,大多数企业不可避免地出现了销售放缓、资金回笼吃力、降价意愿

不强烈、存量商品处理困难的被动局面。这些都影响了房企投资开发力度,使得房企对市场缺

乏信心。

3. 新建商品住宅与二手住宅的成交情况

2009—2010 年,大连市商品住宅成交频率和套数均较高,表明当时大连市房地产市场行

情较好。2012—2013 年,限购、限贷两大核心政策没有带来根本性的变化,交易情况反而好

于 2011 年。受宏观经济低迷、人口流出及房企发展受制约等因素的相互影响,2014 和 2015 年,

大连市商品住宅交易情况出现下探,交易量的持续低迷,使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受到重压。在

GDP 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地方政府积极应对,在调控政策执行环节上也给予了适度宽松的政

策空间。但可以看出,谨慎适度的宽松政策对激活当前低迷的商品住宅市场的效果并不明显。

大连市的二手住宅市场在 2013 年 3 月国家出台“新国五条”的房地产调控新政落地之前,

出现了近些年未曾有过的井喷现象,从而造成 2013 年 3 月份二手住宅市场交易出现了全年交

易量提前的现象。随后,征收房产税政策的审慎延迟,逐步改善了市场紧张忧虑,2014 年全

年和 2015 年上半年,大连市二手住宅交易趋于平和(见图 3)。

大连:二手房成交套数 : 住宅 大连:商品房成交套数 : 住宅

700600500400300200100

0

7006005004003002001000

套套

图 3:大连市商品住宅与二手住宅成交套数情况(2008—2015 年)

4. 住宅用地供给情况

2008、2009 年,大连市土地市场处于低位平稳状态,2010 年是大连市住宅土地供应与成

交表现的分水岭,达到历史峰值。随着全域城市化政策推进,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发展,

以外三区为代表的大连新区域逐渐成为大连市土地供应的主力。2011 年开始,住宅土地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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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区域房地产信贷运行与房地产市场稳定性相互影响的实证分析 总第 54 期

与成交呈现震荡下行,一直延续到 2013 年。

而 2014、2015 年,大连市住宅土地供应与成交整体趋于萎缩和低迷。开发商存量高、资

金链紧张、整体拿地热情不高,导致土地成交量、成交单价下跌,土地市场进入名副其实的“寒

冬期”。由于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逐步深入,削弱了开发商对后市的预期,加之项目销售速度的

放缓和信贷政策的收紧,开发商更加注重维持手中现金流,从而缩减了对土地储备的投入(见

图 4)。

720630540450360270180900

720630540450360270180900

大连:供应土地占地面积 : 住宅用地 : 当月值大连:成交土地占地面积 : 住宅用地 : 当月值(右轴)

万平方米

08-12 09-12 10-12 11-12 12-12 13-12 14-12

万平方米

图 4:大连市住宅用地供应与成交情况(2008—2015 年)

(二)大连房地产市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房地产市场发展不均衡。一方面各区域房地产市场发展不均衡。近年来,大连市中心

城区商品房的销售量占全市的比例呈逐年增长态势,而其他县市区占比逐年下降,不符合全域

城市化发展的要求和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趋势。另一方面房地产市场结构不合理。多年以来,大

部分房企热衷于投资收益率高、回报周期短的商品住宅项目,导致商品住宅供给量占到商品房

总供给量的 90% 以上,而养老地产、教育地产、旅游地产、文化地产等发展不足。这种以商

品住宅占绝对主导地位的单一产品结构,已经无法适应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

二是商品房去库存压力相对较大。目前大连市商品房存量较大,并呈现区域性、结构性过

剩的趋势,主要集中在东港区、旅顺口开发区和长兴岛等新城区。

三是部分区域综合配套不完善,产业支撑不足。部分板块和距离主城区较远的一些新城新

区,道路,水、电、热等基础建设,以及交通、教育、医疗、商业等综合配套建设相对滞后,

宜居环境尚未形成,影响开发进度和销售速度,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地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同时,还存在招商引资、产业发展较慢等问题,就业难度加大,人气不旺,对房屋消费支撑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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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16 年第 6 期

四是房地产市场局部风险仍然存在。目前大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分化较为明显,大型房企

之间寻求强强联合,尚可维持;而一些中小企业资金实力不强,管理水平不高,加之存在销售

不畅,资金回笼慢及贷款难的问题,资金链断裂风险较大。

四、大连房地产信贷投放及风险状况概述

根据上市银行 2015 年年报,16 家 A 股市场上市银行 2015 年合计的“涉房贷款”高达

16.12 万亿元(均采用集团或合并口径相关数据),较 2014 年年底的 14.02 万亿元增长了 2.1 万

亿元,增幅为 14.98%。数据显示,银行与房企原本极为紧密的关系在 2015 年下半年已经出

现了裂痕,商业银行收紧了房企的开发贷。与此前增速或占比有所下降不同,2015 年下半年,

16 家上市银行的开发贷合计 4.25 万亿元,较 2015 年中期的 4.28 万亿元出现了绝对值的负增长。

这也是多年来上市银行开发贷首现负增长。

在当前新形势下,房地产企业融资手段区域多元化。二、三线城市的开发商须在取得开

工证之后才能从银行获取开发贷款;在取得预售证之后才能获取购房者首付(定金及预收款);

理论上在主体结构封顶之后才能获取购房者按揭贷款。因此,开发商从传统融资渠道获取资金

的时点在项目生命周期中相对靠后,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二、三线城市开发商的资金压力。而房

地产基金和房地产信托等直接融资可在较早时点介入。尤其是房地产基金,甚至可在项目前期

介入(意味着可引入房地产基金用于拿地),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开发商的资金压力(尤其是

中小型开发商),这也是近年来房地产基金快速发展的原因之一。此外,公司债募集资金可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对投入项目的时点也没有严格限制,亦对缓解开发商资金压力有利。

近几年大连市房地产贷款稳定增长,贷款集中度有所提升,房地产行业贷款呈现开发贷款、

个贷和商业地产类贷款两升一降趋势。特别是 2015 年的房贷新政效果显著,个人住房贷款申

请量大幅提升,房产开发贷款呈现资本金到位情况较好、投放区域集中和异地贷款增长较快等

特点。2015 年大连市房地产信贷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房地产信贷资产质量下行压力增加。(1)房地产行业的不良贷款呈双升态势。大连房

地产行业不良贷款余额比年初有所增加,不良贷款余额占全辖不良贷款余额之比,比年初有一

定幅度的上升。(2)房地产行业逾期贷款持续增长较快。房地产贷款逾期额比年初增长50%左右。

(3)房地产企业展期贷款大幅增加。房地产展期贷款余额比年初增长 110%。(4)房地产关注

类贷款快速增长。关注类贷款余额比年初增长 40%。

二是房地产贷款结构性风险加大。(1)部分中小房企和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较大。部分中小

房企和民营房企管理水平较弱、融资情况复杂、市场竞争力较低,导致经营压力和信贷风险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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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区域房地产信贷运行与房地产市场稳定性相互影响的实证分析 总第 54 期

渐上升。(2)位置偏远的项目销售缓慢。部分楼盘受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周边配套不成熟等

因素的影响,销售不畅。在大连有授信的非主城区在售楼盘中,占比 25% 的项目销售缓慢。

三是个人住房贷款风险持续暴露。(1)个贷不良快速增长。受大连市经济发展疲软等因素

影响,部分贷款客户面临经营困难或收入下降等情况,还款能力受到较大影响。(2)部分区域

弃房弃贷风险显现。如旅顺、东港等房屋价格下降较快,存量贷款风险压力加大,虽然目前仅

个别客户出现弃房苗头,但要严防房价进一步下降带来的区域性弃房弃贷风险。(3)延期首付

等促销手段加大了银行潜在的信贷风险。部分开发商通过延期首付或垫付首付的手段,刺激商

品房交易买卖;有些楼盘帮助部分有购房需求的客户以“不足额首付”取得个人按揭贷款,变

相降低首付比例,加大了银行潜在的信贷风险。

四是商业地产总量过剩,结构失衡风险突出。近年来商业地产持续升温,建设投资快速增

长,供应量一定程度上超过实际需求,面临总量过剩风险;同时,商业地产定位普遍较为相似,

同质化现象突出,错位发展不足,加之电商冲击,传统百货行业发展萎缩,进一步加剧了商业

地产的经营风险。

五、实证分析

(一)房地产市场波动与区域信贷运行的传导效应

1. 描述波动性的 ARCH 模型

自回归条件异方差模型(Autoregressive conditional heteroscedasticity model,ARCH 模型)

能够反映高频数据所表现出的条件方差的时变特性及正向的自相关特性(聚类现象),因此近

来被广泛应用于波动性的度量。

ARCH 模型的一般形式如下:

均值方程: ttkktt XaXaaY ε++++= ,,110 (1)

条件方差方程: ∑=

−+=p

iitit

1

22 εαωσ (2)

2. 指标选取

本文研究的是大连市房地产市场波动与区域房地产信贷投放运行的相互影响关系,选取表

征大连地区房价波动和区域信贷运行的相关指标。

(1)大连市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指标。本文选取大连市新建住宅价格指数(xjzs)近似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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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016 年第 6 期

反映全辖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的指标 1。

(2)大连地区房地产信贷运行指标。本文选取(大连地区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 + 个人住

房抵押贷款余额)/ 大连地区各项贷款余额(xd_1)和大连地区房地产开发贷不良贷款余额 /

大连地区各项贷款余额(xd_2),用以描述大连地区的房地产信贷运行。xd_1 指标反映大连地

区在房地产行业信贷投放整体规模的变动情况,xd_2指标反映大连市房地产信贷风险暴露情况。

这两个指标的设定和选取,有别于其他研究文献,加入了用以反映信贷质量的房地产贷款不良

率指标,目的在于能通过计量方法找到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与区域信贷投放质量之间的相互影

响关系和程度,进一步丰富区域信贷稳定性的影响因子的内涵范围。

本文选取指标的样本范围为 2009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的 84 个月度数据,数据来源于

wind 数据库。计量操作均使用 eviews 软件实现。

3. 实证分析

(1)数据序列的平稳性检验

通过 ADF 检验得知,xd_1 与 xd_2 均为 I(1)序列,即都是一阶单整序列(结果见表 1)。

表 1:单位根(ADF)检验结果

变量 (C, T, n) ADF 值 P 值

xjzs (0, 0,7) -0.6097 0.4438

D( xjzs) (0, 0, 7) -1.6384* 0.0946

xd_1 (c, T, 8) 0.2197 0.9707

D( xd_1) (c, 0, 9) -6.0471*** 0.0000

xd_2 (c, T, 6) -2.7441 0.2255

D( xd_2) (c, T, 6) -8.5861*** 0.0000

注:D 表示原序列的一阶差分;***、 **、* 分别表示序列在 1%、5%、10% 水平拒绝原假设,不存

在单位根;(C, T, n)代表进行 ADF 检验的模型形式:C 表示含有常数项;T 表示含有趋势项;n 是

滞后差分项的个数,采用 AI C 准则确定。

(2)构建大连地区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序列

1本文通过对大连地区近几年来住宅市场成交、价格等方面的探讨,发现二手住宅市场较为平稳,保障

房价格受数据统计的局限性影响,暂不纳入计量分析。因此,未选择大连市二手住宅价格指数和保障

房价格作为指标变量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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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区域房地产信贷运行与房地产市场稳定性相互影响的实证分析 总第 54 期

通过对 xjzs 序列建立回归模型 1,并对模型的残差序列进行是否存在自回归条件异方差的

ARCH LM 检验后发现,序列残差均存在 ARCH 项效应。结果如下:

xjzs 的条件异方差模型:

均值方程: tt maararxjzs υ̂)1(99.0)2(95.0)1(039.029.3 ++++= (3)

      Z=(0.085)(0.16) (4.09) (16.62)

方差方程:21

2 ˆ46.035.0ˆ −+= tt σσ (4)

     Z=(1.25)(2.45)

     R2=0.89 DW=1.69

式(3)与式(4)较好地拟合了大连地区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波动性。其中,方差方程中的

21ˆ −tσ 项系数为 0.46<1,满足 ARCH 模型的收敛要求。取其 2

tσ 序列描述大连市房地产市场价格

波动,记作 2xjσ (谭政勋和王聪,2011)。这里需要强调的是,

2tσ 序列是利用 GARCH 模型抽取“波

动”因子,不同于其他文献研究中的简单价格变化。

本文拟用 2tσ 序列来近似地反映大连市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性,因为考察区域房地产市场稳

定性的多维度指标中,唯有市场价格的波动在波动描述方面具有很好的指标选取价值;而房屋

销售和成交情况、住宅用地的供应和成交情况,以及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等,都最终表现在区

域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变化上。因此,房地产价格具有先天的对房地产市场稳定性的表征特性。

(3)对大连市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序列和区域房地产信贷投放指标进行 Granger 因果检验

提取反映大连地区房地产信贷运行和大连地区房地产价格的波动序列,目的在于运用

Granger 因果检验的方法来考察这两者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首先验证两波动序列的平稳性情

况。通过 ADF 检验可知,2xjσ 序列均为 I(0)平稳序列,而 xd_1 和 xd_2 为 I(1)的一阶平稳

序列。因此需对 2xjσ 和 xd_1、 2

xjσ 和 xd_2 做协整检验。结果如下:

利用 Jonhansen 迹检验法和最大特征值检验变量间的协整关系。协整模型的设定和滞后期

的确定,原则是先根据最小化 AIC 和 SC 信息的标准选取。从表 2 中可以看出, 2xjσ 与 xd_1(或

xd_2)之间存在稳定的协整关系,说明大连地区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与区域信贷运行之间存在

长期稳定关系。

1用新建住宅价格指数近似替代模拟大连辖内房地产市场价格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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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016 年第 6 期

表 2:变量协整分析结果

变量 H0 HA

迹统计量结论

Trace 5% 值

2xjσ 、xd_1

r =0 r ≥ 1 18.9659* 12.3209 变量间至少存在一个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r ≤ 1 r ≥ 2 0.0166 4.1299

2xjσ 、xd_2

r =0 r ≥ 1 19.0414* 18.3977 变量间至少存在两个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r ≤ 1 r ≥ 2 6.5528* 3.8415

注:r 表示协整向量个数;* 表示在 1% 水平上显著。

Granger 因果检验是利用 VAR 模型来探讨经济时间序列变量间的关系,因此采用 Granger

因果检验来考察大连市房地产市场价格与房地产信贷运行之间可能存在影响的逻辑关系。结果

见表 3。

表 3: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与房地产信贷运行的相互影响(Lags=2)

原假设 F—统计量 概率

2xjσ does not Granger Cause xd_1 5.6723 0.0078*

xd_1 does not Granger Cause 2xjσ 3.0145 0.0573*

2xjσ does not Granger Cause xd_2 0.3473 0.7456

xd_2 does not Granger Cause 2xjσ 4.4794 0.00763*

注:* 表示以此概率拒绝原假设。

大连市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与大连地区房地产信贷投放变动之间存在相互的 Granger 因果

关系。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是引起开发贷款变动的原因,价格作为指示器引导房地产企业通过

银行信贷进行开发投资;而存在反向的因果关系说明,房地产信贷投放也是造成房地产市场价

格波动的一个重要因素。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虽然实证中房地产贷款一般只包含开发贷款和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但实际上房地产企业已拓展了更多的融资渠道,包括银行信贷、信托产品

和银行理财等。如果加上这部分资金,可以预判,将会对大连地区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产生更大

的影响。这也提醒监管机构应更多地关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实际资金来源。

大连地区房地产贷款不良率变动是造成大连市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的 Granger 原因,但是

反向因果关系不成立。房地产贷款不良率的变动,直接反映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状况与

还款能力,间接说明了房地产市场的景气情况,因此会对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产生深刻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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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区域房地产信贷运行与房地产市场稳定性相互影响的实证分析 总第 54 期

而反向因果关系不成立,可能的原因是大连地区房地产市场多年来受到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

但影响程度不大,造成房地产价格波动效应不明显,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状况与还款能力

影响不充分,因此不是造成房地产贷款不良的原因。

(二) 基于宏观经济体系的区域房地产信贷运行与房地产价格波动的冲击影响

上文通过 ARCH 模型和 Granger 因果检验验证了房地产信贷运行与大连市房地产市场价

格波动的因果传递关系。下文将基于大连市宏观经济框架,从大连地区的宏观面、政策面和房

地产行业等三个方面选取相关指标,利用 VAR 模型考察大连市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与大连地

区房地产信贷运行之间的长期稳定关系,并利用双向脉冲响应函数描述指标间的短期冲击响应。

数据样本时间为 2009 年 1 月—2015 年 12 月,数据来源为 wind 数据库和部分银行抽样数据。

1. VAR 模型

向量自回归模型(Vector Auto-regression Model,VAR)是一种非结构化的模型。VAR 模

型把系统中每一个内生变量作为所有内生变量的滞后项的函数来构造模型。其一般形式为:

ntXBXBYAYAYAY trtrtptpttt

,,2,102211

…=

++…+++…++= −−−− ε (5)

式(5)中, tY 是 k 维内生变量向量, )p,2,1(Y i-t ,…=i 是滞后内生变量向量, )r,2,1(X i-t ,…=i

是 d 维外生变量向量,p、r 分别是内生变量和外生变量的滞后阶数。

2. 指标的选取

(1)经济基本面因素。本文选取大连地区国内生产总值(GDP)、大连地区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SR)和大连地区物价指数(CPI)。其中,GDP 和 CPI 指标反映大连地区的经济

增长水平,SR 近似反映大连地区居民对住宅的实际购买能力。对 GDP 和 SR 指标进行季度向

月度的频率转换1,同时对GDP和SR指标进行季节调整,并取对数消除序列可能存在的异方差。

(2)调控政策因素。本文选取上海银行间同业市场(SHIBOR)1 年期利率(R),通过资

金市场的供需变化 2 反映资金成本,体现央行基准利率的调控影响。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波动

与国家或紧或松的政策环境密切相关,政策因素对资金成本具有重要导向作用。2010 年以来,

国家进行了多次从严的房地产宏观调控,对大连房地产市场产生了较深影响。从住宅供给角度

看,长期贷款利息构成房地产开发成本的一部分,长期利率的增加会增加房地产的开发成本,

1在 Eviews 中对 GDP 数据采取频率由低到高的转换操作,采取“Quadratic-match average”的方法。

2本文选取市场化程度更高的银行间市场利率(SHIBOR)的原因在于,较央行长期(1 至 3 年)利率而言,

其数据平稳性将更好一些;但从经济学含义上说,银行间市场利率一般期限在一年内,和房地产市场

信贷需求期限不匹配。因此在指标选取上,为满足计量分析的有效性,本文对利率选取做了适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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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016 年第 6 期

导致房价上涨;从经济主体的购房融资需求来看,一方面,长期利率的提高会在一定程度上抑

制对住房购买的融资需求;另一方面,由于预期未来利率会进一步增加,利率的提高反而会加

大当期购房的融资需求,从而推动房价上涨。贷款利率对房价的最终影响取决于这几种作用的

权衡。

(3)房地产行业因素。本文选取了大连市房地产市场价格指数波动因素(2xjσ )描述大连

地区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

(4)大连地区房地产信贷投放运行指标。本文选取(大连地区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 + 个

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 大连地区各项贷款余额(xd_1)和大连地区房地产开发贷不良贷款余

额 / 大连地区各项贷款余额(xd_2),用以描述大连地区的房地产信贷投放状况。

3. 单位根检验

从表 4 可以看出,各变量的时间序列在显著水平为 10% 的 ADF 检验中存在单位根,但是

它们的一阶差分都在 1% 的显著性检验水平下拒绝了单位根假设, 从而各变量都是 I(1)序列,

基于 ADF 检验可以进行协整分析。

表 4:单位根(ADF)检验结果

变量 (C, T, n) ADF 值 P 值

lngdp (C, 1, 9) -1.6237 0.4622

D( lngdp) (C, 0,6) -6.4830*** 0.0000

lnsr (C, 0, 9) -0.4365 0.8952

D( lnsr) (C, 0,9) -7.4677*** 0.0000

CPI (C, 1,9) -1.6863 0.4381

D(CPI) (c, 0, 9) -5.1472*** 0.0001

r (0, 0, 9) -0.9650 0.8640

D(r) (0, 1, 9) -2.7734*** 0.0076

注:D 表示原序列的一阶差分;***、**、* 分别表示序列在 1%、5%、10% 水平拒绝原假设,不存

在单位根;(C, T, n)代表进行 ADF 检验的模型形式:C 表示含有常数项;T 表示含有趋势项;n 是

滞后差分项的个数,采用 AI C 准则确定。

4. 协整分析

利用 Jonhansen 迹检验法和最大特征值检验变量间的协整关系。协整模型的设定和滞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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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区域房地产信贷运行与房地产市场稳定性相互影响的实证分析 总第 54 期

确定原则是先根据最小化 AIC 和 SC 信息的标准选取。从表 5 中可以看出,lngdp、lnsr、CPI、

r、 2xjσ 、xd_1(或 xd_2)之间存在稳定的协整关系,说明大连地区房地产市场波动与区域信贷

运行之间存在长期稳定关系。

表 5:变量协整分析结果

变量H0 HA

迹统计量结论

Trace 5% 值

lngdp、lnsr、CPI、r、2xjσ 、xd_1

r =0 r ≥ 1 185.7294*** 95.7536 变量间至少存在一个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r ≤ 1 r ≥ 2 121.8923*** 69.8188

lngdp、lnsr、CPI、r、2xjσ 、xd_2

r =0 r ≥ 1 147.3231* 95.7536 变量间至少存在一个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r ≤ 1 r ≥ 2 93.2772* 69.8188

注:r 表示协整向量个数; * 表示在 1% 水平上显著。

5. 广义脉冲响应

本文为了考量大连市房地产信贷投放与房地产市场稳定性之间的关系,从规模和质量两个

角度,搭建房地产信贷运行与房地产市场稳定性的影响渠道,并展现相互冲击过程,刻画冲击

影响结果。

本文以 VAR 模型为基础,采用 Cholesky 分解技术,建立大连地区房地产市场变动因素

(2xjσ )与大连地区房地产信贷运行规模和质量两个因素(xd_1 和 xd_2)之间相互影响的脉冲

响应函数模型 (选取滞后期为 10)。

从脉冲响应的结果看,大连市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 2xjσ 与大连地区房地产信贷规模(xd_1)、

大连地区房地产信贷质量(xd_2)之间,在短期波动上存在冲击效应,同时还具备长期均衡关

系(见图 5、图 6)。

Response of JRWD_1 to RESID_XJ.010

.005

.000

.005

.0101 2 3 4 5 6 7 8 9 10

Response of RESID_XJ to JRWD_1

1

0

-1

-21 2 3 4 5 6 7 8 9 10

图 5:新建住宅价格波动2xjσ 与区域信贷运行(xd_1)的脉冲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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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016 年第 6 期

图 5 的左图反映的是 xd_1 对 2xjσ 一个标准单位正冲击的响应情况。xd_1 从冲击开始便产生

了负向响应,在 3 期附近出现了第一个波谷。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的冲击加剧引起大连市房地

产信贷投放的反向变化,且这种反向变化存在延迟效应。这表明,我国房地产价格的加速器效

应是存在的。

图 5 的右图反映的是 2xjσ 对 xd_1 一个标准单位正冲击的响应情况。

2xjσ 在初期先是短暂负

向响应,随后很快变为正向响应;从 3 期开始,这种冲击响应逐渐趋缓。这表明,大连地区房

地产信贷投放的增加在短期内会对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产生同向影响。尽管这个影响的过程不

长,但反映了房地产信贷投放变化将导致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的相关性增强。

Response of JRWD_2 to RESID_XJ.0008

.0004

.0000

-.0004

-.00081 2 3 4 5 6 7 8 9 10

Response of RESID_XJ to JRWD_2

1 2 3 4 5 6 7 8 9 10

3

2

1

0

-1

-2

-3

图 6:新建住宅价格波动2xjσ 与区域信贷运行(xd_2)的脉冲响应

图 6 的左图反映的是 xd_2 对 2xjσ 一个标准单位正冲击的响应情况。xd_2 从冲击开始便产生

了正向响应,在 3 期附近出现了第一个波峰。这表明,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的冲击会引起大连

市房地产信贷质量发生趋于恶化(正向变化),且这种恶化趋势(正向变化)会持续一段时期。

图 6 的右图反映的是 2xjσ 对 xd_2 一个标准单位正冲击的响应情况。

2xjσ 在前 3 期呈现正向

响应,从 3 期开始这种冲击响应逐渐趋缓。这表明,大连市房地产信贷质量的冲击,直接影响

到银行在房地产信贷规模上的支持力度,并在短期内会对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产生同向冲击

影响。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结论

本文利用 Granger 因果检验考察了大连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与大连地区房地产信贷投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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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区域房地产信贷运行与房地产市场稳定性相互影响的实证分析 总第 54 期

规模和质量(不良率)之间的因果关系,发现房地产价格波动与房地产贷款投放规模之间存在

双向的 Granger 因果关系,而与房地产信贷质量之间只存在单向的因果关系,即价格波动是不

良率的 Granger 原因。房地产价格波动作为指示器,引导房地产企业的开发投资行为,同时房

地产贷款也是造成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的一个重要因素。此外,关注房地产企业多元的融资渠

道,则可能会对大连市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波动产生更大的影响。房地产信贷质量的变动直接反

映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状况与还款能力,间接则可体现房地产市场的景气情况,因此会

对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波动产生深刻影响。

本文利用 VAR 模型的脉冲响应函数,构建了基于宏观经济基本面的大连市房地产市场是

否受到信贷投放及信贷质量对其稳定性影响的动态影响框架,分析了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与大

连地区房地产信贷投放规模与质量的冲击响应程度。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加剧,会引起大连市

房地产行业信贷投放的反向变化,且这种反向变化存在延迟效应;大连地区房地产信贷投放规

模在短期内会对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产生同向影响,规模扩大会导致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的相

关性增强。同时,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会引起大连市房地产贷款质量下降(不良率的正向变化),

这种正向变化将持续一段时期;而房地产贷款质量的变化,会直接影响银行对房地产信贷规模

的支持力度,在短期内会对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产生同向影响。

尽管本文在实证过程中并未加入大连地区的二手住宅市场价格指标和保障房建设情况指

标,但作为监管机构和银行机构仍需关注大连地区二手住宅市场和保障房建设对现有商品住宅

市场可能存在的替代效应,从宏观经济体系中可能会将风险传导至银行并对房地产信贷体系产

生深刻影响。

(二)政策建议

一是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为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对房

地产市场做出正确研判需要准确、全面和具有持续性的监测数据。为此,建议地方政府在现有

监测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相关数据信息的监测工作。第一,对土地供给状况进行

监测。土地是房地产市场开发的基础条件,对开发企业拥有的存量土地和新增土地状况进行监

测,可以推断未来房地产市场的供给潜力。应重点选择开发企业待开发土地面积(存量面积)、

新购置土地面积和本年度开发土地面积等作为监测指标。第二,加强对住房市场供给情况的监

测,包括存量房套数、待售房套数、闲置房套数等。要确保监测数据全面、及时和准确,为制

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第三,加强对房价实际水平的监测,包括房价的平均值、中

位数等指标,且监测的房价数据应包括新房价格和二手房价格。第四,增加房屋租金水平的监

测。监测全市特别是主城区内重点区域租金价格的平均值和中位数。

二是建设全方位可持续的房地产信贷风险监控体系。历史经验表明,房地产风险通常存在

从局部到整体,从量变到质变,从市场领域向信贷领域并沿产业链扩散的风险演变和传导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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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016 年第 6 期

及时捕捉风险苗头并采取有效措施,对有效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因此,

针对房地产风险的特殊性,应建立全面的房地产信贷风险监控体系。新的监控体系应包含以下

目标:(1)增强前瞻性。向市场延深监测触角,使监管部门能及时、全面地了解市场的销售迟缓、

贷款逾期、不良的整个风险演变过程,实现风险防控的关口前移。(2)提高灵敏度。应细化监

测指标,借助明确、齐全的量化指标,从源头筛查风险。(3)扩大覆盖面。将监测内容向外围

扩展,把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的贷款风险和房地产上下游行业信贷风险也纳入到监测体系中;增

加对集团客户的风险监测,实现对相关风险的全面监测把控。(4)强化对资金流动和价值变化

的监测。监测抵押物价值变化趋势,关注并监测理财、信托、资管计划等通道业务的风险情况,

防范风险的交叉传染。(5)注重实效性。建立新的房地产风险防控体系,有效提高银行风险防

控的主动性和科学性。通过采集上报监测报表,使机构从管理层到基层的信贷人员都能更加关

注监测体系包含的各项风险指标数据,并主动运用相关信息强化风险管控工作。

三是地方政府要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分类定向调控政策,

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1)地方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编制房地产市场发展中

长期规划,明确发展目标、模式和结构,落实责任主体。(2)按照辖内不同区、市(县)的实

际情况精准施策,制定分类调控政策措施,调整和放松限购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3)

强化房地产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市场的监管和引导,推进绿色建筑,提升住宅品质。(4)加大

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PPP 模式等方式有效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5)

加快推进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的简政放权,压缩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并明确审批时限,突出规

划、施工等重要环节的审批,加快制定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6)充分发挥市场调节

机制,淡化行政调控色彩,辅以房地产税等法律措施,科学调控房地产用地供应规模、布局和

节奏。(7)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展多元化经营,引导房地产企业将库存商品房改造为持有型物业,

作为发展旅游、养老、创业等商业地产,推动房地产业的专业化发展。(8)引导房企通过强强

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资源,优化和做强房地产企业,提高房地产市场品质。(9)建立健

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楼盘项目进度等信息,向银行开放房屋登记联网查询系统,提高银行房

地产信贷风险防控能力。

四是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房地产相关政策精神,认真做好房地产金融服务。第一,进

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充分发挥业务管理、风险合规和内部审计的防线作用,大力提升内控管理

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准确把握房地产信贷风险变化的规律和特征,明确风险防控目标和任务,

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体系和内控机制,做好房地产金融服务。第二,认真做好开发房地产企业和

土地储备机构“名单制”管理,加强房地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和经营性物业贷款的管理和支

持力度。第三,定期开展房地产压力测试,探索提高压力测试的统一性和针对性,做好预警和

防范工作。第四,积极探索利用资产证券化处置不良房地产贷款。第五,强化资产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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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区域房地产信贷运行与房地产市场稳定性相互影响的实证分析 总第 54 期

严格贷款五级分类,灵活运用重组、诉讼、转让、追偿、核销等多种手段,加快对存量不良贷

款清收处置力度。第六,加强同地方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不良资产处置协调机制,争

取得到法院及政府部门的支持,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加快资金回笼速度,有效防范和化解

房地产信贷风险。

参考文献

1. 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金融稳定处课题组,房地产价格波动对区域信贷运行的影响——基于安徽省

的实证研究,金融纵横,2012 年第 3 期,12-14。2. 人民银行衡阳市中心支行课题组,房地产市场波动对区域金融稳定的影响分析,武汉金融,2012

年 12 期,24-26。3. 谭政勋和王聪,中国信贷扩张、房价波动的金融稳定效应研究——动态随机一般均衡视角,金融研

究,2011 年第 8 期,61-75。4. 魏丽莉和赵亚楠,甘肃省房地产价格波动对区域金融稳定的影响研究,财经理论研究,2013 年第 2

期 ,26-28。5. Collyns and Senhadji, The Procyclical Leverage Effect of Collateral Value on Bank Loans - Evidence from

the Transaction Data of East Asian Countries, The Journal of Economic Asymmetries, 2001, 135-146.6. Davis, E., and H. Zhu, Bank Lending and Commercial Property Cycles: Some Cross - Country Evidence,

BIS Working Papers, 2004, 350-358.7. Gerlach, S., and W. Peng, Bank Lending And Property Prices in Hong Kong, The 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 2005, 461-481.8. Hofmann. Default Risk of the Real Estate Companies: Is There a Macro-economy Effect, The Journal of

Economic Asymmetries, 2001, 235-246.9. Patel K., and P. Vlamis, An Empirical Estimation of Default Risk of the Real Estate Companies, The

Journal of Real Estate Finance and Economics, 2006, 32(1), 21-40.

Abstract: As a pillar industry of the economy in China, real estate industry plays a decisive role in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second and third-tier cities. But in the past two years, the real estate market in second

and third-tier cities showed a shock-downward trend. In this regard, the reg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have taken

active measures to support the steady development of real estate markets. With the data of Dalian, this paper uses

the GARCH Model to extract the volatility series of real estate market prices, and studi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quantity and quality of mortgage and market stability in the region and the channels through which affect each

other with the Granger Causality Test and Impulse Response Function of a Vector Error Correction model. Finally,

combining the empirical results and the actual situation in real estate market of second and third-tier cities, we

propose relevant policy recommendations.

Key Word: Mortgage Quantity; Stability of the Real Estate Market; GARCH Model; Granger Causality Test;

Impulse Response Function

(责任编辑:孙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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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016 年第 6 期

五大发展理念与商业银行转型发展路径研究

沈仁康 1

摘要: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必须要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

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实现“十三五”的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本文认为,

五大发展理念高度概括了商业银行的转型方向,是商业银行必须一以贯之的战略引领,也是提

升银行业自身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实践依据。创新发展作为第一生产力,是银行转型最重要的动

力源;协调发展可通过统筹经营能力,有效增强银行转型的持续性;绿色发展可通过提高经营

质量和效益,持续提升银行转型价值;开放发展可通过拓展发展空间,有效扩大银行转型广度;

共享发展可通过扩宽金融服务覆盖面,持续增强银行转型深度。商业银行应全面践行五大发展

理念,在转型发展中持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关键词:五大发展理念;商业银行;转型发展;金融服务

2016 年是“十三五”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在经济新常态下,商业银行的发展模式

也处于变革之中。社会融资方式的转变,经济增速放缓导致信贷需求减弱,以及存贷款利差收

窄、不良贷款压力上升等,都在挑战银行的传统盈利模式。面对经济金融新常态,银行业分化

格局将会更加明显,粗放式扩张、过度依赖息差、经营高度同质化的传统模式,已难以适应行

业的发展。尽快实现商业银行的转型升级,将以客户为中心的深层次创新发展作为驾驭经济金

融新常态的重要引擎,以有效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已经成为业内专家和学者的共识。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是“十三五”

乃至更长时期引领、指导、推动包括金融业在内的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向更高层次转型发展的总

体纲领,也是我国银行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率的根本指导思想。本文将立足五大

发展理念,探讨新常态下商业银行转型发展的策略和路径。具体内容安排如下:第一部分,创

新驱动发展,构建银行转型能力源泉;第二部分,协调发展提升银行统筹经营能力,增强银行

1沈仁康,浙商银行。本文为作者的学术思考,不代表所在单位观点。作者感谢匿名审稿人的意见,文

责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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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五大发展理念与商业银行转型发展路径研究 总第 54 期

转型持续性;第三部分,绿色发展提高银行经营质量和效益,提升银行转型价值;第四部分,

开放发展拓展银行发展空间,增强银行转型广度;第五部分,共享发展扩宽金融服务覆盖面,

增强银行转型深度;第六部分为结语。

一、创新驱动发展,构建银行转型能力源泉

“十三五”规划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把创新列为五大发展理念之首,强调创新是引领发

展的第一动力,实体经济的创新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对此学界已普遍形成共识,认为借助

金融创新能够更好地推动实体经济的增长(吴敬琏,2006)。李媛媛等(2015)通过实证发现,

金融创新能够作为一种生产要素作用于实体经济,在加快金融业发展的同时有效促进产业结构

调整升级。在当前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商业银行的发展环境正面临着深刻变化。产业结

构调整、金融业改革深化以及互联网等新金融业态的快速崛起,对传统银行业形成了巨大的挑

战。商业银行推进创新发展,既是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的客观需要,也是银行业自身实现转型升

级、切实发挥金融支柱功能的重要抓手。鉴此,商业银行应在厘清创新本质的前提下,借助“互

联网 +”手段,形成覆盖主要金融要素优化的全方位协同创新。

(一)加深对金融创新本质的认识

对转型期的商业银行而言,创新是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创新思维的本质,是改变固有的

认知框架与基本假设,打破思维惯性与思维定势。这就要求银行必须形成创新引领发展的理念

和能力,用创新思维去寻求差异化与可持续的发展道路。目前,金融系统稳定、金融创新和零

道德风险所构成的新“不可能三角”,是我国金融发展需要面对的难题(陆磊和杨骏,2016)。

对此,既需要监管当局从宏观层面构建全面的宏观金融管理体系,也需要金融创新主体在微观

层面上更好地理解创新的本质。合理的金融创新的定位和目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金融稳

定性,有效推动创新内生动力的形成。这需要金融创新既要有利于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

也要有利于降低金融风险以及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低层次、同质化模仿的“简单”

创新,以及规避监管和隐匿风险的“取巧”创新,不可能成为银行转型发展的根本永久动力,

也偏离了金融创新的本质。尚福林(2013)提出的“栅栏原则”,为银行创新提供了良好的政

策土壤,既可保护银行创新的积极性,又能有效防范风险、提高创新效率。近年来,金融监管

部门面对金融新常态,一方面通过规范各类创新业务“堵邪路”;另一方面通过推进资产证券

化等方式“开正门”,为商业银行创新保驾护航(见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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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016 年第 6 期

表 1:近年来监管层面有效推进银行业创新发展

事项 主要内容

金融改革创新试点

2015 年 12 月,国务院部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包括建设浙江台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开展吉林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推进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区金融创新试点工作

投贷联动2015 年 3 月,国务院提出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投贷联动;2016年 4 月,10 家银行成为首批试点银行

消费金融2015 年 6 月,消费金融公司的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开;2016 年 3 月,全国范围内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发展消费信贷金融产品

资产证券化2015 年以来,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规模不断扩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2016 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特别指出要探索基础设施等证券化;2016 年 5 月,招商银行和中国银行正式启动不良资产证券化

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二)加快提升全方位协同创新能力

商业银行目前面对的客户金融需求日益多元,经营市场环境也日益复杂,银行的经营活动

牵一发而动全身,会涉及到前中后台等各个领域,因而单一维度的创新已无法适应和满足各种

新战略、新业态、新模式提出的全新金融需求。不考虑配套机制的改变,单一的产品创新可能

会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简单被动应对,既不能形成高效的迭代创新效果,也无法形成

举一反三、精准抓住客户痛点的持续创新动力。

表 2:近年来国内主要商业银行组织架构变革情况

变革模式 银行名称 启动时间 改革内容

总行层面部门调整

工商银行

2006 年调整对公业务、财务资金和资金交易三个业务模块,新组建 10个部门,撤销 7 个部门,调整机构业务部等 4 个部门的职能

2014 年将总行部室减少至 26 个,利润中心增加至 11 个,总行机构分成营销管理、风险管理、综合管理和支持保障四大板块

农业银行 2014 年将原来的“四部五中心”调整为“三部六中心”,撤并重组 5 个一级部、8 个二级部,增设 4 个一级部,包括互联网金融等新兴业务部门

中国银行 2014 年 撤销了五大总部,调整为 38 个一级部门,6 个直属机构

建设银行 2013 年对目前完全垂直独立的风险管理体制进行适度调整,总行层面、分行层面主要负责人应对一定范围内的经营风险收益负主要责任

招商银行2010 年 总行层面设立零售业务总部,下设 4 个一级部门

2013 年 总行层面设立公司金融、同业金融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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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五大发展理念与商业银行转型发展路径研究 总第 54 期

“条块结合”的类矩阵式架

中信银行

2012 年实行大总行模式,推行强大总行的矩阵结构,形成“总行 -城市行 -支行”的三级管理架构,通过机构扁平化减少管理层级

2013 年新成立机构客户部、集团客户部、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部等部门,形成公司、零售、金融市场等前台三大业务板块结构

兴业银行

2011 年启动企金条线改革:在保留总分行的块状结构基础上,突出企金业务的条线管理,形成矩阵式架构

2012 年在总分行层面完成三大条线的业务架构调整,分别对应企业金融总部、零售银行总部、金融市场总部,并在每个条线下设立风险管理部

事业部制改革

交行银行

2011 年从组织架构、产品创新、集团一体化管理战略等方面推进二次改革。成立金融机构业务和投行两大一级部,代客理财独立成为资产管理部

2013 年酝酿事业部制转型,拟多部门独立核算。计划将信用卡、金融市场、贵金属、票据中心等部门进行事业部制改革

2014 年推出 5 个利润中心的事业部制改革,启动理财、投行等 5 个准事业部业务,探索推进集团式客户、省分行大客户、汽车供应链金融、便民金融服务中心(社区银行)、互联网金融等 5 个事业部业务

民生银行

2007 年推进事业部改革,从传统的“总行 - 分行 - 支行”三级经营三级管理模式变成一级经营一级管理模式

2013 年事业部改革升级到 2.0 版,推动事业部逐步从传统的存贷款模式向专业化投行方向转型

平安银行 2013 年启动事业部模式,将总行一级部门数由原来的 79 个精简至 52 个。增加 5 个行业事业部,新建 9 个产品事业部,管理部门压缩至38 个

分拆成立子公司

浦发银行 2015 年 设立浦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 2015 年 设立理财业务子公司

民生银行 2016 年 拟设立民生直销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已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资料来源:《中小商业银行组织架构优化路径选择:同业经验比较及启示》(葛立新和杨跃,

2015)。

从生产组织上看,服务化、平台化、定制化将成为包括金融行业在内的组织新模式,国内

商业银行也正积极推进理念观念、体制机制、制度流程、业务产品及运营渠道等方面的创新,

提升包括自身组织架构、业务模式、产品服务等在内的全方位协同创新能力。除了持续进行产

品创新外,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开始重视对组织架构的优化,试图从机制层面形成协同创新能

力,激发产品服务等业务领域创新的活力(见表 2)。花旗、德意志、民生等国内外商业银行

的发展经验充分表明,强化对商业银行组织体系的设计与优化,能有效提高组织架构的灵活性

和协同性,推动管理扁平化、运营集中化和业务专业化,提升管理效率和风险对抗能力。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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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016 年第 6 期

拥有了协同创新能力,银行才能开展全系统、全流程、全过程的全员创新活动,打造“准入开

放、产品包容、客户共享”的金融综合服务创新平台,并最终构建起包括各类业务和产品、覆

盖业务流程各个环节的金融创新“生态圈”。

(三)推动“互联网 +”在银行创新发展过程中的运用

互联网技术是新常态下最具活力和潜力的增长源头。金融机构必须抓住这一契机,将“互

联网 + 金融”作为重要的创新载体。在互联网领域,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要相互融合已经

成为业内共识,各家银行也已经做了非常多的有益探索(见表 3)。这些探索实质上都是“互

联网 +”对银行传统业务的创新甚至颠覆。

表 3:部分银行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

创新类型 银行 典型产品

类余额宝产品工商银行 天天益

平安银行 平安盈

网络贷款光大银行 融 e 贷

工商银行 网贷通

电子商务建设银行 善融商务

交通银行 交博汇

类 P2P 产品江苏银行 开鑫贷

浙商银行 小微钱铺

直销银行 主要商业银行都已上线

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无论是在负债端、资产端,还是为创新支付业务搭建流量平台,商业银行都已将互联网基

因视为业务发展的天然属性。归纳现有的商业模式,商业银行可通过以下两种模式将互联网理

念和银行创新高度结合起来,推进转型升级。一是以互联网思维模式审视银行各项业务发展,

将互联网理念和技术渗透到经营管理的各个角落,利用互联网的理念、思维和技术持续重塑传

统业务,不断形成新服务、新产品、新业务和新的运营模式。国内外经验表明,互联网金融发

展较为领先的银行,往往能够用“互联网思维”作为引领,加快产品与业务模式的创新,同时

以“互联网技术”作为手段提升对业务流程的创新能力,以“安全”作为发展前提探索互联网

风险控制的创新模式,以“技术迭代”作为创新模式实现经营管理的互联网化创新。二是加大

互联网技术对创新发展的驱动作用。即从战略的高度审视“互联网 +”的发展趋势,由传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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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五大发展理念与商业银行转型发展路径研究 总第 54 期

业务电子化、流程化向信息化与互联网化转变,由银行信息化向信息化银行转变,从业务流程

再造方面将信息技术和银行业务有机融合,打造智慧银行。

二、协调发展提升银行统筹经营能力,增强银行转型的持续性

协调发展是经济学理论的主线。经济运行内部因素复杂,路径和政策选择也各不相同,而

协调发展从本质上看,就是要通过发展方式与路径的选择,避免经济运行产生结构性矛盾,实

现各方面建设的全面推进。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而言,协调就是要在转型过程中把握好规模速度

和质量效率的平衡,业务创新与风险管理的平衡,传统业务与新金融业务的平衡,以及金融普

惠与商业可持续性的平衡。商业银行协调发展的关键,是正确对待和用好转型发展中的三大

抓手。

(一)基于与经济产业结构优化相匹配的转型发展

协调发展的前提是结构优化,因此金融转型要与支持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相辅相成。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将是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重要的产业结构优化指导方向,会对商业银行监管体系重

构、资产结构调整、资产质量寻底、经营范畴扩大等造成影响。

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供给侧改革影响

供给侧改革影响

图 1: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商业银行转型路径及方向

在这种背景下,商业银行需要坚持推动产业和金融的紧密结合,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

现代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在助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同时优化自身资产结构。同时,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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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016 年第 6 期

还需要制定差异化信贷政策,坚决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通过债权人委员会帮助暂时

经营困难而市场前景良好的企业渡过难关,盘活沉淀在“僵尸企业”和低效领域的信贷资源,

实现市场出清。如此,银行才能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见图 1)。

(二)基于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转型发展

“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布局,体现了区域协调发展的

重要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紧跟国家战略,推动构建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兼顾城乡差异、

区域差异和要素差异,统筹推进协调发展,为我国区域经济增质提速注入更多的活力。“十三五”

时期,商业银行的转型升级必须以三大区域发展战略作为支持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切入点,充

分发挥金融对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周月秋,2016)。从目前各家银行业务的发展动态看,围

绕三大国家战略布局推进业务发展已成为共识(见表 4)。

表 4:四家国有大型银行积极推进“一带一路”等战略的实施

建设银行

举办首届丝绸之路经济带投资推介会,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累计储备的 268 个重大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共计 4600 多亿美元),配合制定信贷投向差别化政策,加快完善海外布局;成立京津冀协同发展委员会和办公室,协调京津冀地区分行联动与合作重大事项;布局武汉天河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致力实现长江中游综合立体交通体系目标

工商银行

截至 2015 年 6 月,在“一带一路”沿线 18 个国家已设立 120 余家分支机构,支持“一带一路”项目 81 个,融资总额 116 亿美元;专门制定了京津冀一体化区域信贷政策,总行成立了京津冀一体化领导小组,建立京津冀一体化重大项目储备库,已储备重点项目超过 200 个;倾力支持将“渝新欧”铁路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融入长江经济带战略

中国银行

截至 2015 年 6 月,已在“一带一路”沿线 16 个国家设立了分支机构,跟进境外重大项目约 300 个,意向性授信支持约 680 亿美元,发行“一带一路”丝绸之路主体债券,向全球发布“一带一路”人民币汇率指数及系列子指数,打造“一带一路”金融大动脉;通过授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助力长江经济带

农业银行

专门制定“一带一路”实施意见,明确将相关农业国际合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能源资源投资合作等作为重点支持领域;2015 前三季度,涉及“一带一路”国家累计业务近 30 亿美元;制定《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信贷政策》,将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建设、产业转移与整合升级作为三大支持重点;授信湖南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项目,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

数据来源:作者整理。

(三)基于经济社会协调均衡发展的转型发展

发展经济是为了改善民生,因而“改善民生就是发展”的价值导向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

根本目的是内在统一的(程恩富,2016)。商业银行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可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提高“三农”金融服务工作的战略地位,推动金融强农、惠农、富农;二是将服务小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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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五大发展理念与商业银行转型发展路径研究 总第 54 期

业与推进金融机构改革创新相融合,特别是增强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多层次金融支持与服务力

度,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改善其融资环境;三是将关注民生与填补金融服务空白相结合,

如加大养老、医疗健康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

三、绿色发展提高银行经营质量和效益,提升银行转型价值

绿色发展离不开绿色金融,绿色金融已成为现代金融转型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十三五”

时期,绿色金融将成为金融业发展的新亮点,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步伐正在加快,相关制度正

在逐步建立和完善。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贷款贴息等创新金融手段的发展,将进一步解

决绿色项目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并通过促进投资结构的转变,引导资金流向更为环保、低

碳的领域(马骏,2016)。发展绿色金融是商业银行在经济转型中抓住发展机遇的需要,是促

进和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和实现自身资产结构调整升级的有效渠道,也是提升品牌价值和社会

形象的重要方式。与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相比,中国银行业在绿色金融领域还处于初级发展阶

段,部分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甚至还停留在“社会责任”的层面。从国际先进同业的实践经验看,

这种观念是落后的。目前,部分国际先进同业已将绿色金融从被动管理环境和社会风险上升为

从环境保护等可持续发展活动中发现商机,进而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

构建起了绿色盈利模式。中国银行业必须认识到,支持绿色发展是商业银行未来转变发展方式

的必然选择。根据银监会 2015 年年报,银监会将引导银行业通过绿色信贷长效机制加大对产

能过剩行业兼并重组、转型转产、技术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持续推进供给侧改革。目前看,

主要商业银行也在业务创新、资源投入、机制建设等方面提高了对绿色金融的重视程度,将之

视作提高经营质量和效益的重要因素(见表 5)。

表 5:国内部分银行近期绿色金融实践

行名 近期绿色金融实践

农业银行

2015 年 10 月,在英国伦敦发行 9.95 亿美元等值的双币种绿色债券(其中人民币 6 亿元),并在伦敦交易所挂牌上市;2015 年 11 月,与法国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基金发起人,合作发起中法国际能源过渡绿色基金,基金首期主要投向中法两国绿色能源开发项目

建设银行2015 年,成立了由高管层担任主任、由总行 29 个部门组成的绿色信贷委员会,全面推进绿色经营、绿色管理的各项任务,制定了《中国建设银行绿色信贷实施方案》;2015 年末,绿色信贷项目及服务贷款余额达 7335.63 亿元,增速达 5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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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016 年第 6 期

兴业银行

累计为 6000 余家企业提供绿色金融融资 8046 亿元,绿色金融融资余额达 3942 亿元。碳金融方面,与国内 7 个碳排放交易试点省市建立联系,与其中 6 家签署合作协议,并成为大部分地区的主要清算与服务银行;排污权金融方面,与国内 11 个排污权交易试点省市中的 10 个签署合作协议,并开展了排污权抵押贷款、交易资金存管清算、财政收费账户开户等业务合作。2016 年 1 月,发行 100 亿元绿色金融债

浦发银行2015 年末公司绿色信贷余额为 1717.85 亿元;2016 年 1 月和 3 月,分别发行了 200亿元和 150 亿元的绿色金融债

华夏银行

2015 年发起设立 100 亿元“碧水蓝天”产业投资基金,深化与世界银行等机构的绿色信贷项目合作;着力打造“绿助成长 - 美丽华夏”的绿色信贷品牌,大力推进世界银行、法国开发署、亚洲开发银行等外国政府绿色信贷转贷项目,截至 2015 年末,合计为 34 家企业的 49 个项目提供外国政府绿色信贷转贷款 24.23 亿元

平安银行成立绿色能源业务中心,在专营创新的基础上,推动全行新能源领域客户策略、整体产品方案设计,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综合金融服务。

资料来源:上市银行年报。

一是加大支持绿色产业力度能够优化商业银行对公客户结构。近年来,随着我国产业转型

升级的加快,原本与其他经济部门相互交叉、相互渗透,呈碎片化分布于工业、建筑、交通、

城市基础设施等各个行业的节能环保项目逐渐聚拢,形成了一批产业集中度较高、具备较大商

业机会的绿色细分产业。这为商业银行转型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商业银行业可通过建立完

善的绿色信贷机制,增加绿色信贷有效供给,为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产业及其上下游

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未来,绿色产业将是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其中会

蕴涵大量的优质企业的金融需求,因此支持绿色产业应成为银行缓解“资产荒”,对接新兴产

业的重要方向。截至 2015 年末,全国 21 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 7.01 万亿元,

较年初增长 16.42%,占各项贷款余额的 9.68%。其中,兴业银行作为我国首家“赤道银行”,

在绿色金融实践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特别是该行的节能减排全产业链的“8+1”融资模

式和排放权金融服务,获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可供中国银行业介入绿色产业学习、借鉴。

二是聚焦绿色消费领域能够巩固商业银行优质零售客户基础群。2015 年,中国消费总额

超过 30 万亿元人民币,对 GDP 增长的贡献率达到 66.4%,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第一大动力。

绿色消费要广为大众所接受和认可,需要商业银行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推动全社会形成

绿色消费自觉。商业银行可以进一步积极探索个人绿色贷款,为购买新能源汽车、太阳能设备

等绿色产品的消费者提供优惠贷款利率。以新能源汽车为例,截至 2015 年末,纯电动汽车和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接近 45 万辆,已接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

2020)》制定的 50 万辆的目标。如果按照规划 2020 年累计销售量 200 万辆的规模计算,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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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五大发展理念与商业银行转型发展路径研究 总第 54 期

新能源汽车的潜在市场规模将居全球之首,因而蕴含着巨大的金融机会。在当前国家鼓励消费

金融发展的政策背景下,商业银行的介入既是对国家绿色金融政策的响应,也是其转型过程中

面临的发展机遇。

三是适度发行绿色债券能够提升提升商业银行资源投放能力。2013 年以来,全球绿色债

券发行规模出现了爆发式增长:2014 年,发行总额达到 366 亿美元;2015 年,进一步升至

410 亿美元,且继续保持快速上涨态势。与此同时,我国绿色债券市场也得到长足发展,截至

2016 年 3 月末,绿色债券市场的市值规模已达 2.45 万亿元。2015 年,央行发布《绿色债券支

持项目目录》,正式启动绿色金融债券业务,为国内银行业通过绿色债券实践绿色发展理念提

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绿色债券主要适合中长期、有稳定现金流的绿色融资项目。其不仅可为

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也能够丰富商业银行的业务模式,解决期限错配问题,

提升商业银行中长期资金投放能力。Dealogic 的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新兴市场绿色债券发

行量已达 100 亿美元,超过了其去年全年的发行量。其中,国内的浦发银行发债融资 50 亿美元,

兴业银行发债 15 亿美元,青岛银行发债融资 6 亿美元,反映出中国银行业利用绿色债券市场

推动转型发展的强大意愿(见图 2)。

144138132126120114108102

10-12-31 11-12-31 12-12-31中债 - 中国绿色债券指数

13-12-31 14-12-31 15-12-31

144138132126120114108102

数据来源:Wind 资讯、中国债券信息网。

图 2:中国绿色债券指数走势

四、开放发展拓展银行发展空间,增强银行转型广度

开放是寻求发展的必由之路,我国金融业的发展也是在不断开放中实现的。历史经验表明,

金融业的开放如果滞后于实体经济,会阻碍实体经济的发展。在这种逻辑下,“十三五”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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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016 年第 6 期

商业银行需要以开放的心态与时俱进,通过开放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适应开放的经营环境,

抓住开放的经营机遇,满足开放的金融需求。

一方面,要抓住我国开放机遇,在“走出去”过程中发挥金融支撑作用。随着中国在国际

舞台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中资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明显加快,为商业银行提升国际化程度、

调整业务结构并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创造了良好的条件。20 世纪 90 年代,由于国内银行业发

展水平相对较弱,各家银行主要采取“引进来”战略,以花旗银行等国际先进银行为战略投资

者。经过多年发展,我国银行业无论是资产规模、网点布局、客户范围还是金融服务能力方面,

都有了质的飞跃,以国有银行为代表的大型中资银行更是成为全球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特

别是在金融危机后,欧美银行业普遍陷入困境,中资银行国际比较竞争力显著提高。在这种背

景下,中国银行业理应进一步扩大双向开放,通过“走出去”提升国际话语权。如何选择适合

自身特点和发展禀赋的“走出去”战略值得国内各家银行深入探讨,也是银行能否借助“走出

去”成功实现转型的关键。而在“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框架下,商业银行可以更好地实现

全球布局,充分利用全球资源发展跨境业务,优化自身的业务结构和客户结构。

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自贸区金融改革的红利,做金融改革的排头兵。自 2013 年上海自

贸区正式成立以来,天津、福建和广州自贸区作为第二批自贸区试点,成效已逐步显现。2015

年下半年以来,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委针对四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别下发了四个文件,对推进

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以及金融支持自贸区建设提出了明确意见,对四个自贸区金融制度改革安

排给予了更大的空间。在自贸区建设中,金融领域改革既是重点,也是难点,且对提高我国跨

境金融服务水平、推进资本项目双向开放和实现人民币国际化意义重大。在金融改革试点领域,

自贸区具有两大优势,一是自贸区扮演了资本项目放开试点先行区域的角色,未来将成为跨国

资金流动的重要渠道和管控阀门;二是自贸区定位于推进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未来自贸区金

融生态将更为活跃,将是全国金融创新的重要发源地和试验田。目前,自贸区金融改革试点已

在跨境结算、跨境投融资及外汇管理政策改革方面取得了成果,部分相对成熟并具有普遍运用

意义的业务模式已作为试点成果推广至全国。商业银行应把握这一历史机遇,提前布局,大力

推进离岸金融业务和人民币跨境业务,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和大宗商品交易的金融服务。

五、共享发展扩宽金融服务覆盖面,增强银行转型深度

共享经济将是新常态下的重要经济特征之一,互联网金融时代也要求商业银行更加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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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五大发展理念与商业银行转型发展路径研究 总第 54 期

共享、合作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商业银行转型升级是系统性、渐进性的变革,需要在这个过

程中实现和客户、市场参与者以及内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全方位协同共享,形成互惠互利的共赢

局面。

一是要实现客户共享,通过普惠金融增加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可获得性和便利度,提高转

型升级的产出效益。一方面,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有利于

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增进社

会公平和社会和谐;另一方面,现阶段商业银行往往聚焦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国有企业以

及传统经济板块,红海竞争激烈且风险不确定性正在加大。普惠金融作为业务蓝海,也是商业

银行在经济金融新常态下实现自身转型升级的重要探索方向。近年来,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已经

取得了显著成效,如银行业机构体系不断完善,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日益丰富,小微、民生消

费等领域的金融服务力度不断加大等,但仍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郭田勇(2015)通过全球金

融包容性专题数据对国际主要国际普惠金融进行了横向比较。其研究显示,我国与国际相比存

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金融科技化滞后、信贷可得性不高、农村地区与世界差距大等。2016 年,

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标志着普惠金融上升到国家战略。金融

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应在补短板、惠民生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商业银行如何发展普惠金融实

现客户共享,可以重点聚焦以下三点:第一,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金融创新践行普惠金融,提升

金融服务效率和效益;第二,创新小微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

题;第三,围绕城乡居民消费升级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

二是实现同业共享,通过金融平台为客户提供综合化、全方位的个性金融服务,提升转型

升级的广度。新常态下,客户金融服务需求多元化更加明显,单一金融机构无法仅靠自身业务

满足客户的全部金融需求,需要加强内外部合作,以适应互联网时代“分享型经济”的全新特征,

实现共享共赢。在共享金融的趋势下,原有的机构性质、金融产品功能、金融市场定位等各种

金融要素的边界会变得越来越模糊,这为商业银行推进金融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共享合作提供了

历史性的机遇(杨涛和姚余栋,2015)。商业银行要主动合作,根据自身的专业特长、风险偏好、

市场定位等因素,科学选择合作对象。第一,广泛开展金融机构间合作,构建银行、证券、保险、

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的金融机构体系;第二,广泛开展传统金融机构和包

括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内的新金融机构间的合作,取其所长、补己之短,实现共赢;第三,深化

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合作,获取专业机构技术支持,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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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016 年第 6 期

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实现利益相关者共享,通过共同发展实现发展成果的共建共享,提升转型升级的深度。

第一,加强与股东共建共享,携手推进企业价值最大化。要提高股东对商业银行价值认同感,

把握多层次资本市场蓬勃发展的契机,通过市值管理创造价值、经营价值、实现价值。第二,

加强与各地、各级政府的共享,围绕当地经济金融建设工作大局,做好金融支持,在服务地方

经济发展中赢得自身发展,实现与地方政府共赢发展。第三,加强与员工的共享,将员工作为

实现转型发展的动力和价值创造的源泉,实现银行与员工的共同成长,共享收获。如此,商业

银行的转型发展才能够更好地取得各方共识,克服重重阻碍,持续和健康地推进下去。

六、结语

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商业银行的发展环境正面临着深刻变化。新产业、新技术的快速

崛起和发展,以及银行业自身改革的不断深化,对传统商业银行形成了巨大的挑战,也为其转

型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本文认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高度契合中国实际,

为商业银行转型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引和发展路径选择。创新发展作为第一生产力,能够构建银

行转型最重要的动力源;协调发展可通过统筹经营能力,有效增强银行转型的持续性;绿色发

展可通过提高银行经营质量和效益,持续提升银行转型价值;开放发展可通过拓展银行发展空

间,有效扩大银行转型广度;共享发展可通过扩宽金融服务覆盖面,持续增强银行转型深度。

商业银行应全面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将其嵌入到自身的发展内核,把握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脉

搏,着力支持国家重大战略、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可持续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自身围绕服务实体经济的目标加快转型,以自身担当推动银行业与实

体经济实现双赢。

参考文献

1. 程恩富,论新常态下的五大发展理念,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16 年第 1 期,1-7。

2. 葛立新和杨跃,中小商业银行组织架构优化路径选择:同业经验比较及启示,中国银行业发展研究

优秀成果评选获奖作品选集,2015 年,65-102。

3. 郭田勇和丁潇,普惠金融的国际比较研究——基于银行服务的视角,国际金融研究,2015 年第 2 期,

55-64。

4. 李克强,政府工作报告,201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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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五大发展理念与商业银行转型发展路径研究 总第 54 期

5. 李媛媛、金浩和张玉苗,金融创新与产业结构调整:理论与实证,经济问题探索,2015 年第 3 期,

140-147。

6. 陆磊和杨骏,流动性、一般均衡与金融稳定的“不可能三角”,金融研究,2016 年第 1 期,1-13。

7. 马骏,“十三五”时期绿色金融发展十大领域,中国银行业,2016 年第 1 期,22-24。

8. 尚福林,在 2016 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6 年。

9. 尚福林,“十三五”银行业改革发展方向,中国金融,2016 年第 1 期,9-12。

10. 吴敬琏,借助金融创新实现经济增长,农村金融研究,2006 年第 12 期,6-7。

11. 杨涛和姚余栋,新经济时代的共享金融理论与实践创新,浙江经济,2015 年第 19 期,32-34。

12. 詹向阳,对当前银行业发展中几个焦点问题的思考,金融研究,2015 年第 7 期,37-44。

13.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

议,2015 年。

14. 中国银行业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中国银行业发展报告(2015),中国金融出版社,2015 年。

15. 周萃,沈仁康:贯彻五大发展理念 为实体经济贡献金融新动力,金融时报,2016 年 3 月 11 日。

16. 周萃,做改革的主力军——来自浙商银行的实践探索,金融时报,2016 年 3 月 14 日。

17. 周小川,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中国中小企业,2015 年第 12 期,58-61。

18. 周月秋,商业银行从三大国家战略入手促区域协调发展,中国银行业,2016 年第 1 期,18-21。

Abstract: In the fifth plenary session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s 18th Central Committee, five

important development concepts——"innovative, coordinated, green, open, and shared by all"——have been

emphasized by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and have to be fully implemented. In order to accomplish the

13th Five-Year Plan, it is essential to solve the problems and strengthen the advantages of development. This

article suggests that the five important development concepts present a high-level overview of direction of

commercial banks' transformation. And it is not only the strategic guidance which commercial banks have to act

in a consistent fashion, but also the practical basis of improving commercial banks' efficiency and the quality of

their development. Innovation-driven development, as the primary productive forces, is the most significant engine

of transformation of commercial banks;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would effectively enhance the sustainability

of transformation of commercial banks by improving the overall management capability; Green development

continually promotes the value of the commercial banks' transformation by developing the quality and efficiency

of the business operations; Open development would expand the scope and scale of the transformation; Shared

development would accelerate the depth exploitation of the transformation by broadening the financial service

coverage. Commercial banks should fully practice the five development concepts and promote the ability of

service the real economy persistently on the path of transformation.

Key Words: Five Development Concepts; Commercial Banks; Transformation Development; Financial

Services

(责任编辑:孙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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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016 年第 6 期

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创新实践与相关政策建议

方智勇 1

摘要:通过金融资源配置引导绿色发展是国际通用的手段之一。我国银行业在金融资源配

置中的核心地位决定了其在推进绿色发展战略实施上具有重要作用。因绿色信贷的外部性较强,

需政府及相关配套扶持政策、市场机制协助解决。本文梳理了国内外绿色信贷开展情况,重点

总结了兴业银行的主要做法及相关经验,归纳整理了我国绿色信贷的政策框架体系,简单解读

了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绿色信贷政策。针对目前制约绿色信贷发展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法制

化、市场化、信息化、国际化建设四方面的政策建议。希望通过营造良好环境,激发银行的内

生动力;通过创新产品与服务,加大绿色信贷投放,优化银行自身的资产结构,助力国民经济

绿色发展。

关键词:绿色信贷;创新;政策建议

一、引言

如何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摆在中国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重要的政策、法规、制度、规划(见表 1),大力

推动生态文明快速发展。

表 1:政策梳理详情

时间 政策内容

2006 年将两种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1 年主要污染物种类扩大至四种(新增了氨氮、氮氧化物),并将减排目标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方智勇,兴业银行环境金融部总经理。本文为作者的个人观点,不代表所在单位意见。作者感谢匿名

审稿人的意见,文责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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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创新实践与相关政策建议 总第 54 期

2012 年 11 月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

2013 年 9 月 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俗称“气十条”)

2014 年 4 月 新《环境保护法》颁布,环境立法修法进程加快

2015 年 3 月 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俗称“水十条”)

2015 年 5 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将“绿色化”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并列

2015 年 8 月 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修订版)

2015 年 9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该《方案》成为生态文明领域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

2015 年 10 月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绿色发展”,与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一道,成为指导我国“十三五”时期发展甚至是更为长远发展的科学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

2016 年 3 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增加了环境质量(空气质量、地表水质量等)的考核指标

2016 年 5 月 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俗称“土十条”)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起到全社会资金资源配置的枢纽作用。经济决定金融,经济的转

型升级,离不开金融的配合与支持。随着国家绿色发展战略不断细化,以绿色信贷为核心的绿

色金融也在加速发展。首先,金融监管部门主动作为,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制度。2012 年,银

监会印发《绿色信贷指引》,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

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和社会表现,并以

此优化信贷结构,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发展方式转变;2014 年 6 月,银监会又印发了《绿色

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将其作为绿色银行评价的依据和基础,并于 2015 年组织全国主

要银行开展了绿色信贷自评价工作;2015 年末,人民银行发布绿色金融债券公告,明确在银

行间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事宜,同时发布了由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编制的《绿色

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其次,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绿色信贷领域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对绿色信

贷相关政策、规划的出台提出了不少有益的建议。如 2012 年,巫天晓在《银行绿色评级制度:

绿色信贷的新引擎》一文中,提出了构建银行绿色评级制度体系以及实施过程的基本设想。工

商银行殷红通过《环境因素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影响的压力测试研究》课题,进行了绿色金融

压力测试研究,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再次,国内众多高校、科研院所围绕绿色金融,积极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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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016 年第 6 期

展研究。周树勋(2012)、王薇(2012)等梳理了我国排污权试点城市运行情况,对排污权交

易制度、排污权价值评估、排污权抵押风险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对完善排污权抵押机制提

出了建议;钟相、代玉簪、翁智雄等(2015)梳理了发达国家银行机构绿色金融的理念和政策、

业务创新与业务管理方面的实践经验,比较了我国与发达国家银行机构绿色金融产品的区别与

联系,探析我国绿色金融产品的发展方向;宋鑫(2016)通过构建可计算的一般均衡模型,基

于历史数据,模拟了绿色信贷对各行业产出的短期、中期以及长期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分析

了绿色信贷政策的投资传导路径,提出了相关建议;上海银监局绿色信贷研究课题组(2016)

总结了上海辖内银行业在绿色信贷领域取得的成效,分析了目前影响和制约绿色信贷发展的内

外部主要因素,从监管角度提出建立银行业绿色信贷行业标准、加强顶层设计、加大政策激励

以及提高环境风险专业化管理能力等政策建议。

本文在汇总整理前人研究成果以及分析国内外绿色信贷最新进展的基础上,归纳整理了国

内绿色信贷开展的主要困难与不足,认为在金融监管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研究机构的共同

努力下,我国绿色信贷已得到快速发展,但仍有较大发展空间;同时,提出了我国绿色信贷创

新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国外绿色信贷开展情况

根据马塞尔·杰肯(Marcel H. A. Jeucken)提出的绿色金融四阶段理论(2001),银行对

待可持续发展的态度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抵制阶段(Defensive)。银行认为,对可持续问

题的关注只能增加成本而不会带来任何收益,因而采取抗拒态度。第二,规避阶段(Preventive)。

环境、社会等可持续发展问题对银行的经营产生了潜在风险,促使银行采取规避风险的策略。

第三,积极阶段(Offensive)。银行已经从环境保护等可持续发展活动中发现商机,因而开始

积极开展相关业务。第四,可持续阶段(Sustainable)。银行的一切商业活动都与经济社会可持

续发展相一致。

目前全球已有 82 家金融机构宣布采纳赤道原则,可视为注重管控环境和社会风险。按照

上述分类,这些银行至少进入了第二阶段。金砖国家引领发展中国家在环境和社会风险管控方

面进行探索,并形成了有益的经验。其中,巴西央行 2014 年颁布决议,规定对其监管范围内

的所有银行实行强制性环境与社会政策;南非四大国内银行承诺采纳《赤道原则》,且由于均

在约翰内斯堡证券交易所上市,四家银行还提交了可持续性报告。中国近年通过颁布《绿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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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创新实践与相关政策建议 总第 54 期

贷指引》1《绿色信贷统计制度》2《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3《能效信贷指引》4 等一系列

政策制度,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绿色信贷政策框架体系。2013 年 6 月以来,国内主要银行机构

定期开展绿色信贷统计,并从 2015 年开始绿色信贷实施情况自评价工作。通过这些活动,各

参评行已基本建立绿色信贷管理体系,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并得以快速发展。

其中,兴业银行设立了环境金融业务专责经营管理部门,浦发银行发布了《绿色信贷综合服务

方案 2.0 版》,农业银行则推出碳金融服务等。中国绿色信贷发展水平,被世界自然基金会等

国际组织认为处于金砖五国前列(世界自然基金会,2015)。

绿色信贷在国外起步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在规范制度、金融机构、信贷产品等方面都得

到了长足发展。特别是主要发达国家银行机构已进入第三阶段。如日本政策投资银行(常杪,

2008)、英国绿色投资银行 5、巴克莱银行、德意志银行等。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完善信贷规范方面

2002 年,国际金融公司等银行共同起草了《赤道原则》(the Equator Principles),旨在管

控项目融资中的环境和社会风险。如今,全球采纳《赤道原则》的项目融资额约占全球新兴

市场的 70%6,已成为国际项目融资中的行业标准和国际惯例。2005 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

融行动机构又制定了《负责任投资原则》(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提出了 6 大

投资原则,引导金融机构投资时充分考虑社会与环境影响,规范金融投资决策。2006 年,国

际金融公司发布《可持续发展框架》,其中的绩效标准成为金融机构执行项目融资环保政策所

公认的重要标准。2014 年,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等共同推出《绿色债券原则》(Green

Bond Principles),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用途、项目评估流程、过程管理、信息披露等环节的操作,

1该《指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

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和社会表现,并以此优化信贷结构,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发展

方式转变。该文件是引导银行业金融结构开展绿色信贷的纲领性文件之一。

2该制度主要为全面准确反映银行机构参与落后产能、环保违法、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和职业病预防控制

不达标企业信贷情况,以及支持节能、环保、生态领域项目的情况。从正反两个方面统计银行业金融

机构实施绿色信贷成效情况,并以此为参照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

3主要为了全面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成效,使评估结果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评级、机构

准入、业务准入、高管人员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

4该文件从能效项目特点、能效信贷业务重点、业务准入、风险审查要点、流程管理、产品创新等方面,

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促进和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节能产业,开展能效信贷业务,

防范相关风险。

5UK Green Investment Bank plc (GIB),“Green Investment Bank Annual Report 2014-2015”, 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2016 年 3 月 14 日查询。

6http://www.equator-principles.com/ 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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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016 年第 6 期

对绿色债券的规范、快速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二)提供专业服务方面

1974 年,前联邦德国成立了全球首家政策性环保银行,负责为商业银行不愿授信的环保

工程项目提供优惠贷款。1992 年,联合国环境署联合推出联合国环境署银行计划(UNEP BI);

1997 年,该计划更名为金融机构计划(UNEP FI)并沿用至今。从此,绿色金融服务从单一银

行业务扩展到一般性金融服务。2004 年,日本政策投资银行开展“促进环境友好经营融资业务”,

提供低息贷款支持企业改善环境。银行在收到企业环保专项贷款申请后,对企业进行环境评级,

依据不同档次评级结果确定低息贷款利率;2007 年,又推出环境评级贴息贷款业务,若接受

环境评级的企业承诺 5 年内消减二氧化碳排放量 5% 以上,将获得进一步的优惠利率。2016 年,

英国私营劳埃德银行推出 10 亿英镑的绿色房地产信贷基金 1,信贷客户达到或超出设定的减排

目标,就可以享受绿色信贷基金提供的优惠条款,优惠可达 20 个基点。在零售领域,荷兰银

行实施绿色住房抵押贷款计划,对符合环保标准的贷款减息 1%,还推出了气候信用卡;美国、

加拿大推出汽车及运输贷款优惠,鼓励个人购买节能减排汽车和产品;香港汇丰银行推出绿色

产品消费贷款;英国巴克莱银行推出抵减碳排放的旅游贷款;澳大利亚西太平洋银行则推出环

保类存款产品等。

(三)出台扶持政策方面

政府通过财政资金撬动社会投资实现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主要财政激励措施包括:

贴息贷款、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性银行引导、担保等。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产品创新背后均

有法律或财税政策支持的背影。例如,英国政府颁发的“贷款担保计划”,通过对企业的环境

影响等进行评估,对符合要求的小企业,允许其向金融机构最高可借贷 7.5 万英镑,由政府担

保 80%。该计划侧重于为环境友好型企业进行担保,一方面有效刺激了英国的中小企业融资;

另一方面,则对那些量大面广的中小型污染企业形成了有效的制约。在德国,政府积极参与开

发绿色信贷产品,以资本市场和商业银行为载体,实施对环境项目的金融补贴政策,使政府补

贴资金能够发挥最大效率。欧盟一方面规定,绿色信贷及证券化产品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另一

方面,则以立法形式确定“污染者付费”原则,并于 2004 年颁布、实施了《欧盟环境责任指令》,

推动绿色保险在欧洲快速发展。

(四)强化社会监督方面

社会力量通过权威评选参与绿色信贷监督,有助于推动绿色信贷实施。目前国外社会力量

1Trucost,《 劳 埃 德 银 行 宣 布 推 出 10 亿 英 镑 的 绿 色 房 地 产 信 贷 基 金 》,http://www.hngawj.net/GreenFinanceChina/,2016 年 3 月 14 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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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创新实践与相关政策建议 总第 54 期

参与绿色信贷监督的程度远远高于国内。“可持续银行奖”1 等一系列全球知名奖项的设立与评

选,有力地推动银行开展绿色信贷业务。

从上述国际绿色信贷开展情况来看,发达国家政府大多以商业银行为载体,采用市场化为

主的方式,引导商业银行开展绿色信贷。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制定完善的法律体系,进行政

策指导,及以提供贴息、减免税费、设立政府基金等,以市场化手段参与、支持绿色信贷项目;

同时,环保行政部门则发挥其项目审核作用,与银行建立了有效的信息沟通交流机制。鉴于严

格的法律法规和社会监督环境,国外银行需要对信贷资金的使用承担相应的责任。为规避相关

风险,银行往往综合采用多项原则,把国际标准与自身情况相结合,制订出切合实际的方针政

策,并在银行内部建立起多方参与的环境事务管理机制与信息沟通平台。

三、国内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创新发展情况:以兴业银行为例

自 2012 年银监会陆续发布《绿色信贷指引》、《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的通知》、

《能效信贷指引》等一系列政策制度以来,国内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业务不断深入。

从绿色信贷融资发展看,我国绿色信贷已形成一定的融资规模,并取得良好的环境效益。截至

2015 年底,中国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 7.01 万亿元,占各项贷款的 9.68%;贷款所支持的项

目预计可年节约标准煤 2.21 亿吨,减排二氧化碳当量 5.50 亿吨,减排化学需氧量 355.23 万吨、

氨氮 38.43 万吨、二氧化硫 484.96 万吨、氮氧化物 227.00 万吨,节水 7.56 亿吨。从绿色信贷

筹资途径看,除吸收公众存款外,以发行绿色金融债筹集资金的模式得到迅速发展。2014 年,

国际金融公司(IFC)发行了世界上第一笔人民币绿色债券;2015 年,中国农业银行在伦敦证

券交易所上市等值 10 亿美元的绿色债券;2016 年,兴业银行、浦发银行、青岛银行分别发行

100 亿元、350 亿元、40 亿元绿色金融债,其中兴业银行还发行了中国首单 26.46 亿元绿色信

贷资产支持证券产品。

在国内主要银行机构中,兴业银行 2006 年开始能效信贷探索,并率先建立起绿色金融专

职管理部门,持续开展探索与实践。截至 2015 年末,兴业银行已累计为 6000 多家客户提供绿

色金融融资服务超过 8000 亿元,余额达到 4005 亿元,不良率 0.37%;绿色信贷余额占各项贷

款比例 22.4%。兴业银行绿色信贷余额占比、不良率等关键指标,在国内主要银行中处于领先

水平。兴业银行 10 年的探索、实践充分证明,将银行社会责任与业务转型、风险管理有机结

合的金融模式创新,不但没有成为银行的财务负担,还有力推动银行公司治理和经营理念的提

1可持续银行奖由英国《金融时报》和国际金融公司(IFC)于 2006 年共同设立,被誉为可持续金融领

域的奥斯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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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016 年第 6 期

升,开创新的业务领域,形成优质的资产和可观的利润。这样的绿色发展模式是可复制、可推

广的。兴业银行的成功经验,梳理下来,主要包括:

(一)平衡好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

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特征的绿色经济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方向和趋势。商业

银行必须适应这种趋势,进而主动服务于这种经济发展趋势。在这一大背景下,兴业银行开始

思考履行社会责任与银行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探索以商业模式创新履行社会责任,实现银

行商业利益与社会环境效益的和谐发展。随着绿色信贷探索实践的不断深入,兴业银行逐步形

成了“寓义于利”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并提升到公司治理与企业文化的战略高度,进而逐步传

导、落实到规章制度、组织架构、业务流程、产品创新等方面。具体而言,就是在经营活动中

兼顾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公众利益,履行社会责任,实现经营理念层面的三个转变:一是使可

持续发展的理念逐步成为公司治理的共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对银行社会责任与自身

可持续发展间关系的认识,并积极探索以多种方式推动银行践行社会责任,构建人与自然、环

境、社会和谐共处的良好关系。二是由被动接受约束转变为主动寻求商业机会。把服务节能减

排、遵循《赤道原则》作为创造差异化竞争优势、挖掘新商机的有利工具。通过提供专业服务

和产品来实现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增加社会福利的目的。三是由单一绿色金融产品的开发推

广转变为商业模式和业务流程的全面再造。

(二)建立绿色信贷组织管理架构

以专责管理部门为核心组建全行绿色信贷组织架构,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是兴业银行

绿色信贷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的又一重要因素。在体系建设方面,兴业银行设立环境金融部(总

行一级部门)作为全行绿色金融业务管理和推动部门,并在分行设立相应管理部门和经营机构,

配备专职人员。通过专注节能环保领域,总结提炼相关行业、区域、客户群体特点,兴业银行

已初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绿色信贷制度体系,指导规范运营管理、业务操作、授信指引、风险

防范、能力建设等重要工作。

目前,兴业银行所有分支机构均开办绿色金融业务,覆盖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

三大领域,项目遍布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东北、中部、西部和海西等主流经济区域,涉

及能效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碳减排、污水处理和水域治理、二氧化硫减排、

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等众多项目类型,有力支持了绿色发展。

除兴业银行外,一些股份制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也在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管理架构的专业化

经营模式。比如,平安银行在能源矿产金融事业部下建立绿色能源业务中心,重点开展新能源

与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绿色信贷专业化经营;北京银行选择目标客户集中、节能减排存量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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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创新实践与相关政策建议 总第 54 期

较多的支行成立绿色金融特色支行,以提高能效信贷的专业能力。

(三)有效管控环境和社会风险

2008 年,兴业银行正式公开承诺采纳《赤道原则》1,成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通过采

纳和实施赤道原则,兴业银行在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客户服务、风险防控等方面得到全面提

升。一是在制度体系方面,兴业银行构建了由“基础制度 - 管理办法 - 操作规程”组成的《赤

道原则》项目执行制度体系,并通过对适用赤道原则项目抽查与评价、现场检查、聘请第三方

机构审计等方式,发现潜在缺陷,完善管理流程,提升制度可操作性及与《赤道原则》的融合

程度;二是在技术体系方面,开发并上线运行“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模块”电子流程,使《赤

道原则》适用性、分类、赤道原则项目评审更加规范、高效;三是在客户服务方面,兴业银行

在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同时,利用《赤道原则》倡导的环境与社会风险评估工具,帮助企业

管理和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四是在风险防控方面,除适用《赤道原则》项目外,兴业银行还

借鉴《赤道原则》的理念和方法,对五大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贷款业务进行环境与社会风

险评审,以进一步防范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环境与社会风险。

兴业银行通过实施《赤道原则》,促进业务结构调整和盈利模式的改进,逐步建立起较为

完善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走上了一条更加科学、可持续的发展道路。与此同时,兴业

银行还帮助客户提高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水平,进而提高融资项目的环境与社会友好性,推动

环境与社会风险绩效管理在市场中的普及,推动市场、客户的经营理念与模式革新,实现客户、

银行以及环境与社会的多赢。

(四)创新绿色信贷产品与服务

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三大类型:一是绿色金融募集资金途径创新。

例如:设立绿色基金、绿色企业股权融资、绿色金融债、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绿色企业债以

及利用国际资金等方式募集资金开展绿色信贷、。二是绿色金融风险控制方式创新。例如:就

能效信贷业务通过引入国际金融公司贷款损失分担的方式减小国内银行机构的贷款损失。银行

机构通过采纳《赤道原则》提高管控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能力,将碳排放权、排污权、合同能源

管理未来收益权等开发为合格的抵 / 质押担保物等等。三是传统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在绿色金融

领域的应用创新。比如:绿色租赁、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等等。

在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多年来,兴业银行针对客户在节能环保领域的多种金融需求,逐

步形成了绿色金融“8+1”融资服务和排放权金融两大产品序列。2013 年,兴业银行在合同能

1《赤道原则》旨在为融资提供一套用以确定、评估、管理项目所涉及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的金融行业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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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016 年第 6 期

源管理、合同环境服务、特许经营权质押、水资源利用和保护领域不断创新,并在原有产品序

列的基础上,整合形成了兴业银行“绿金融 • 全攻略”的绿色金融专案。该专案主要包括十项

通用产品、七大特色产品、五类融资模式及七种解决方案,是涵盖金融产品、服务模式到解决

方案的多层次、综合性的产品与服务体系(见图 1)。

兴业银行绿色金融集团产品构架

企业金融板块 零售银行板块

低碳信用卡 绿色资产管理

兴业基金

节能环保产业基金

城镇环境基础设施 PPP 基金

节能环保客户上市服务

兴业信托

绿色信托贷款

绿色信托基金

节能环保产业基金

兴业租赁

节能环保设备直接租赁

节能环保设备售后回租

清洁公交租赁(亚行转贷)

华福证券

节能环保客户股权投资

节能环保产业基金

节能环保客户上市服务

绿色消费贷款 绿色投资

绿色理财产品

基础产品 专业产品 投资银行 贸易融资 现金管理

金融市场板块

项目融资 特许经营权质押

绿色债务融资工具 国内保理 “掌上交费”

公众平台

流动资金贷款 碳资产 / 排污权质 / 抵押

绿色资产证券化 反向理财 结构化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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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融资

绿色产业基金

绿色非标债券融资

黄金租借 跨银行 现金管理

节能减排(CHUEE)融资

图 1:兴业银行绿色金融集团化产品构架

2016 年,兴业银行在研发整合集团成员产品的基础上,发布“绿色金融集团化产品架构

体系”,极大丰富了产品种类,拓宽了客户群体,增强了筹融资能力。在融资工具方面,兴业

银行在合理运用传统信贷工具的同时,积极通过金融租赁、信托、证券、基金等产品满足节能

环保客户的融资需求,实现了集团化产品组合运用和综合性金融服务方案的配套支持。在筹资

工具方面,兴业银行通过发行绿色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绿色金融债,来丰富资金来源,帮助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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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创新实践与相关政策建议 总第 54 期

户实现资产负债结构的优化。在其他业务方面,兴业银行通过交易银行产品,满足节能环保客

户支付结算便利、资金集中管理、财富增值的需求;在国内首发低碳主题信用卡、公益慈善概

念银行卡,大力推介个人绿色消费贷款、绿色理财产品等,实现了从企业融资到个人零售领域

的跨越。

除兴业银行外,浦发银行也初步建立起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该行发布的《绿色信贷

综合服务方案 2.0 版》涵盖了能效融资、可再生能源融资、环保金融、碳金融和绿色装备供应

链融资五大板块,以及包括国际金融公司能效贷款、法国开发署绿色中间信贷、亚洲开发银行

建筑节能贷款、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合同能源管理融资保理、碳交易财务顾问、

碳保理、排污权抵押贷款、绿色 PE 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十大特色产品。

四、我国绿色信贷发展存在的问题

得益于国家层面以及监管层面的政策推动,我国的绿色信贷发展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与

国际相比,一方面,我国政府在立法、执法、激励措施制定、信息交流机制建立等方面相对落

后;另一方面,国内大部分银行绿色信贷工作开展时间不长,相关组织架构、运营机制、环境

与社会风险管控手段等方面,均存在一些问题。

(一)绿色信贷发展的基础较为薄弱

我国的绿色信贷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一些基础性工作仍显不足,并对绿色信贷的发展构

成了一定的制约。特别是与绿色信贷发展相配套的法制建设、市场建设、系统建设、信息披露

等方面,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比如,有关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交易的立法,滞后于业务

发展;资产交易市场欠活跃,节能环保项目资产流动性差,以其作为抵 / 质押物存在价值低估

严重的问题;尚未建立起全国统一的抵 / 质押公示系统,国内抵 / 质押登记分散在多个部委管理;

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环保信息披露欠缺,无法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环境与社会风险管控

未能有效嵌入银行业务流程,并愿为此付出成本。目前,我国内地的赤道银行只有兴业银行

一家。

(二)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缺乏有效的机制安排

大部分商业银行对绿色信贷的认识较为简单,把绿色信贷简单等同于“环保一票否决制”“两

高一剩”行业限额管理等。在以下三个方面,大部分银行都缺乏有效的机制安排:第一,缺乏

鼓励、引导资金投向节能环保领域的制度、流程、产品、资源等体制机制;第二,银行在融资

服务过程中,缺乏识别、防范、管理环境与社会风险的机制安排;第三,银行缺乏提升自身环

境与社会表现的机制安排,如开展绿色办公,自身节能降耗,开展公益活动提升社会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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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的组织体系不完善

目前,国内只有少部分银行建立了绿色信贷组织体系、设置了绿色信贷专门的职能部门,

大部分银行则并未针对绿色信贷建立相应的组织体系和组织框架,部分银行甚至还未设立绿色

信贷相应的岗位。

(四)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专业能力不足

由于国内的绿色信贷尚处于起步阶段,各家银行在绿色信贷的制度建设、产品创新、市场

运营、专业素质等方面均还存在诸多不足。绿色信贷服务于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这就要求提

供金融服务的团队或人员的知识面能够覆盖国家的宏观政策及产业、环保、安全、金融等多个

领域。这就是说,银行要发展绿色信贷就必须拥有具有企业生产经营、节能、环保、安全生产

知识及经验的专业人员。而目前,大部分银行的绿色信贷管理推动职责都是由其他职能部门兼

职开展的,缺乏专业技术的支撑。

(五)绿色信贷缺乏激励机制

在目前的环境下,节能减排的外部性较强,企业申请绿色贷款,提升自身能效与环保表现

的积极性不高:绿色信贷的真实需求远远小于许多政府部门的预测。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而言,

开展专业性较高的绿色信贷业务,必将伴随着风险、人力、宣传、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成本的提

高。在目前绿色信贷尚未形成规模效应而又缺乏激励政策扶持的情况下,银行业金融机构普遍

营利困难,难以实现商业的可持续发展,因而深入开展绿色信贷的内生动力不足。从宏观角度

来看,这不利于引导金融资本配置于绿色产业以及传统产业的绿色升级。从现有的激励机制来

看,无论监管、税收还是财政部门,均缺乏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的激励约束机制。

五、我国绿色信贷创新发展的路径分析

通过比较国内外绿色信贷开展情况以及兴业银行创新发展经验来看,法律环境、政策环境、

市场环境等因素对绿色信贷创新具有重大的影响。若政府主管部门及金融监管机构能够营造良

好环境,就可以有效激发银行机构开发绿色信贷产品与进行服务创新的内生动力,进而形成产

品丰富、多元服务的良性竞争格局。经过归纳整理,本文认为,可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快

推进绿色信贷的发展。

(一)加快法制化建设

1. 严格用能、环境、安监、质监、职业健康等检查执法力度

环境作为公有领域,完全依赖市场会造成失灵,因此需要纳入规制范畴。企业开展节能、

环保活动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只有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外部性成本内部化之后,企业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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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创新实践与相关政策建议 总第 54 期

才有可能开展公平竞争,才有可能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发生。而完善立法、加强执法是推

进外部成本内部化的重要手段。应通过严格检查,对违反相关环保、安全等法律法规,对利益

相关者造成重大损害的企业,应依法严格追责;同时,还应加快排放权交易的相关立法。在这

样的法律环境下,企业才有可能形成主动减碳、主动减排的内生动力,才能出现多元化、规模

化的融资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排污权、碳排放权等相关环境权益交易才可能活跃。银行机构开

展创新将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2. 建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 1 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

单纯依赖环保主管机构行政执法模式,无法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2008 年,国家环

保总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上交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

披露指引》两部法规的颁布,提高了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但按法规要求,基本以披露结

论性信息为主,具体的审查过程、审查指标以及建议等内容,并未纳入公开披露的范围。另外,

国际、国内的民间团体都在积极进行环境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试图通过非官方努力引导更

多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此类自愿性的社会责任报告,往往会过度渲染企业形象,脱离了环

境信息的基本要素。对此,建议制定环境信息披露规范,并引导经第三方审计后再披露。

(二)加快市场化建设

一是探索基于碳排放权、排污权、知识产权、品牌及商标等无形资质的抵 / 质押融资,试

点建立相关交易平台机构。在中央创新、绿色发展理念的引领下,节能环保企业、高新技术企

业等蓬勃发展,传统行业企业转型升级、节能环保的压力不断加大。为适应新的发展潮流,银

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探索基于碳排放权、排污权、知识产权、品牌及商标等无形资产的抵 / 质

押融资。目前的问题是,商标的申请、审查、变更、注销等仍然存在程序相对分散和缺乏统一

的电子化系统 2 等方面的制约。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加快推进上述各类权益全国统一的抵 / 质押

登记、公示系统以及交易平台的建立。在此基础上,推进上述无形资产成为合格的抵 / 质押物,

并通过交易平台的建立和运行,培养和发现上述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同时,增加风险投资机

构的退出渠道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抵 / 质押物的流通、变现渠道。

二是扩大市场交易主体范围,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中间环节成本,增加交易主体的积极性。

目前,虽然国内部分银行机构已试点发行绿色金融债、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但在实际产品发

1环境信息披露旨在保证市场流动性的同时,提供企业环境表现的相关信息,使得投资者能够在信息不

对称的市场中利用既有的信息进行投资,而不用担心信息会造成投资决策的失误,并以此避免损失。

2如登记申请需要统一到北京办理,对于外地企业来说成本过高,亟待通过建立统一的电子化系统加以

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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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过程中仍存在审批效率低、交易主体范围窄、盈利水平偏低 1 等问题,导致目前金融机构发

行绿色金融债的积极性不高。对此,建议进一步扩大绿色金融债、绿色资产证券化参与机构的

范围,在市场发行环节探索备案制发行方式,以提高项目审批效率、降低发行环节的行政审批

费用,推动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使绿色资产证券化业务形成常态化、规模化的发展。

三是试点绿色产业投贷联动,探索绿色不良信贷资产证券化。建议选择开展绿色信贷业务

经验比较丰富的银行机构作为试点银行,对节能环保产业开展投贷联动专业综合服务,将试点

银行绿色金融专业化经营优势转化为有效规避风险并获得合理收益的优势。同时,探索在宏观

经济下行大背景下,银行机构可持续发展之路。针对部分领域绿色信贷受行业产能过剩等因素

的影响,不良余额呈不断上升态势,建议试点开展绿色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打通绿色不

良资产证券化业务流程,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从而拓宽绿色不良信贷资产的处置途径,提

高银行绿色信贷的资产质量,以吸引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绿色项目及节能环保产业。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

1. 加快推进产融信息对接机制,建立产融信息服务平台

一是建议整合政府、行业、企业、金融、市场等方面的信息,提高金融机构了解企业投资

结构、产能利用、生产运行、产品价格、市场占有、环保安全、资源效率等方面信息的效率以

及准确度,降低银企建立、维系互信关系的成本。二是建议借助产融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向银

行业金融机构传递产业发展趋势、政策信息等,引导金融资本的高效配置,提高金融机构前瞻

性的风险识别与防控能力。通过逐渐降低整体风险溢价,最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 在保证数据安全、增加金融机构相关基础数据可获得性的基础上,加强大数据来源的规

范化管理

应引导银行机构利用大数据、云计算防范风险、创新产品与服务。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利

用大数据在客户营销、准入、贷后管理、客户流失分析、贷款催收等环节开展了积极探索,但

大数据安全体系有待完善,银行以外的大数据(如:税收、海关、工商、环保、知识产权、金

融同业掌握的客户数据等)获得难度也较大,制约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防范风险,创

新产品与服务(朱良平,2015)。

为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推动我国绿色信贷发展,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拓宽银行间

数据共享范围,借助大数据手段实现客户绿色信贷资金流向的可跟踪、可核查,防控资金挪用

1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成本与普通债券相比优势不明显,投向绿色领域项目盈利能力普遍较低,加之增加

第三方审计费用等,部分试点银行反映通过发行绿色金融债募集资金投放到绿色领域盈利水平低于普

通金融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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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创新实践与相关政策建议 总第 54 期

风险,提高中国绿色信贷数据的公信力。二是节能环保各产业协会可会同银行业协会基于贷款

企业财务数据、账户收支情况等大数据,借鉴国资委近年来持续发布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

的经验,探索设计节能环保主要行业的企业财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供企业对标发展,银行业

金融机构对标评价客户;此外,还可在大数据支持的基础上,发布节能环保主要行业风险指数、

区域风险指数等,以帮助企业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识别并防范相关风险。三是升级有关落后产能、

环保、安全等领域的数据系统,并向金融机构开放,探索采用开放数据接口、电子化查询的方

式,替代现在基于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文件的数据传递方式,以便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不同

领域交叉数据的挖掘,探索基于大数据的信用评价体系,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

3. 加快推进银行绿色评价,落实激励政策

以银行绿色评价结果评价银行绿色信贷工作的成效,具有较好的科学性、系统性以及横向、

纵向的可比性;将绿色评价结果与激励政策挂钩,还可有效引导银行机构积极投入绿色信贷工

作,促进企业加大节能环保投入,并可督促商业银行加快自身能力建设,强化环境与社会风险

管理、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等。

2015 年,国内主要银行机构首次集体开展绿色信贷实施情况自评价工作。该结果可作为

进一步开展银行绿色评价的依据。建议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加快推进银行绿色评价,切实落实

将评价结果与银行机构未来的监管评级、机构准入、业务准入、高管人员履职评价挂钩。地方

政府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将评价结果作为配置财政补贴、遴选政府项目合作伙伴的参考。对评

价结果优异的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还可在享受再贷款、差别准备金率和差别准备金利率等方面

予以政策倾斜。

4. 加强社会监督相关信息的可获得性

从国际绿色信贷发展的经验看,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NGO)在

《赤道原则》的诞生与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社会监督作用。因此,应注重组织、引导类似

NGO 的社会公众力量,以充分发挥其社会监督作用。应通过 NGO 或其他社会公众力量,建立

社会公众参与的绿色信贷监督渠道,借此推动绿色信贷相关法制的建设,监督、规范政府与银

行的行为。

(四)加强国际化建设

1. 进一步优化国际资金转贷业务的流程。

近年来,国内不少银行机构都利用国际金融机构资金开展绿色信贷转贷业务。转贷资金主

要用于支持国内节能技改、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温室气体减排等领域。转贷业务有效地

促进了我国传统产业升级以及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等绿色产业发展,但也存在流程长、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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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低等问题。鉴此,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简化操作流程、缩短操作周期。与国际机构合

作,相关的协议签署、修改需要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外汇局以及地方政府的审批、参与,对

此,有关部门应总结前期项目开展的经验,简化审核手续,缩短操作周期。二是地方政府应协

助贷款企业规避汇率风险,并增加转贷银行收益。转贷涉及的外币资金汇率风险均需由借款企

业承担。现阶段人民币对外币的汇率风险加大,为增加国内节能环保企业利用国际转贷资金的

积极性,转贷银行应协助借款企业规避汇率风险。另外鉴于转贷业务中,有政府财政信用的项

目,银行仅能收取极低的转贷费用;而没有政府信用的其他项目,一般会有贷款利率上限的要

求,因此,转贷银行收益偏低,办理转贷业务的积极性较小。对此,转贷企业所在省级地方政

府应考虑给予转贷银行借款企业所在地分行一定的政策优惠,以弥补转贷的汇率风险,增加转

贷收益。通过转贷业务增加节能环保企业获得低成本资金的渠道,有助于加强国内银行业金融

机构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为其未来的国际化发展打下基础。

2. 吸引国际金融机构参与中国绿色信贷业务。

应借鉴国际先进理念与工具,加快绿色信贷创新发展。近年来,外资银行开展绿色信贷业

务规模较小,未能有效将国际先进理念及相关绿色金融产品引入国内,形成示范。建议未来可

考虑出台对国际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业务的优惠政策,带动我国绿色信贷创新发展。

3. 建立绿色信贷领域国际交流常态化机制。

建立常态化绿色信贷交流平台,有助于吸引国内外绿色信贷的利益相关方积极参与交流:

一方面,可在分享我国绿色信贷领域的成效与经验的同时,不断增强我国在国际绿色信贷领域

的影响力;另一方面,还可以加强国内金融机构与国际金融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助力“一带一

路”战略的实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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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保护,第 396 卷 5B,200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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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卷第 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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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 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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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世界自然基金会,“一带一路”与绿色金融系列报告——金砖国家可持续金融市场监管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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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Jeucken, M., Sustainable Finance and Banking: The Financial Sector and the Future of the Planet, London:

Earth-scan Publications Ltd., 2001.

Abstract: Financial tools are commonly used by the international society to support green development.

China's banks are playing key role in financial resource allocation, which should be used to advance the Green

Development Strategy. Due to the strong externality, to develop green credit, supportive policies and related market

mechanisms are needed. This paper sums up the general information of green credit development domestic and

abroad, makes a comprehensive introduction about the practices and experiences of Industrial Bank, summarizes

China's green credit policy-structure and makes a brief interpretation about some recently issued policies. This

paper makes some policies suggestion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egalization, marketization, internetization and

internationalization. This study might be helpful to inspire the endogenous driving force of banks by building

healthy circumstances, increase green credit amounts by innovations of financial products and services, and

optimize the asset structure to support green development policies implementation.

Key Words: Green Credit; Innovation; Policy Suggestion

(责任编辑:关天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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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016 年第 6 期

区块链发展趋势与商业银行应对策略研究

程 华 杨云志 1

摘要:2015 年下半年以来,区块链技术迅速走红,在全球市场上成为继互联网后的新热点。

目前已经有比较多的金融机构和 IT 企业积极投入到区块链技术的探索研究和发展推动中。本

文在分析区块链技术特点和应用领域的基础上,对区块链技术发展趋势做出了总结和预测,并

针对商业银行如何应对区块链这一先进技术提出了策略建议,以期为商业银行对区块链这一宏

大的新兴技术提供一个全面的认识,在技术应对和发展中能够提供启示。

关键词:区块链;发展趋势;应对策略

2015 年下半年以来,区块链技术迅速走红,其去中心化、去信任化的技术机制在全球市

场上受到广泛关注。多国央行、交易所、国际投行及 IT 巨头纷纷涌入,针对区块链的投资和

探索项目呈现爆发式增长。区块链因此成为继互联网之后又一个在全球范围内被热烈追捧的对

象。区块链技术在数字货币、金融资产交易、资金清算、智能协议、知识产权、物联网等领域

存在着较大的应用潜力。

区块链的概念首次出现在论文《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Bitcoin:A Peer-

to-Peer Electronic CashSystem)》中,文章的作者即为大名鼎鼎的中本聪(SatoshiNakamoto)。

学术界及产业界公认比特币概念的发布时间为 2009 年 1 月 9 日,它是最早也是最大的去中心

化数字货币。随后,有研究者将信用机制引入比特币算法来缩短支付确认等待时间,加快交易

完成速度。梅兰妮 . 斯万(Melanie Swan,2015)在对区块链在货币、合约及其它领域的应用

及区块链的局限性作出了系统阐述。国内对区块链技术的研究较为滞后,相关专著较少,谭磊

(2016)在《区块链 2.0》中对区块链的技术原理、智能合约的技术实现、区块链条的应用场景

作出了系统性介绍。万向集团 2015 年发起设立中国第一家区块链技术专业机构――万向区块

链实验室,专注于支持区块链技术的研究、普及与应用,为区块链技术开发及应用的优秀项目

提供赞助。平安集团于 2016 年 5 月加入了 R3 国际区块链联盟,与 R3 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合作,

1程华,招商银行;杨云志,工商管理硕士,招商银行。本文为作者的学术思考,不代表所在单位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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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区块链发展趋势与商业银行应对策略研究 总第 54 期

研究和试验各个领域有创造力的分布式分类账技术。

面对一个宏大的概念,究竟是颠覆金融的神器,还是炒作的噱头?正确认识和应对这一新

兴技术,对商业银行正视新兴科技发展、推进新兴技术发展战略具有重大意义。

一、区块链技术的缘起

(一)比特币发展一波三折

2008 年,中本聪(SatoshiNakamoto)1 在《比特币:一个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中首先提

出“比特币”,勾画出比特币系统的基本设计框架。2009 年,中本聪为该系统建立了一个开放

源代码项目,正式宣告了比特币的诞生。

与可依靠政府行政手段印刷更多官方货币提高供应量不同,比特币的供应量以一个事先确

定的上限为准,并且有确定的每年增长比率。比特币以一个有规则的公开步调发行,目前每年

约有 130 万新比特币产出,并随着时间的推移,产出量逐渐减少,2040 年将增长到 2100 万的

总量并保持不变。

作为一种通过加密技术产生的虚拟货币,从 2009 年至今,比特币在全世界引起了极大的

关注,并在多轮热炒中,从毫无价值的数字符号炒至最高上千美元,又跌落至临近崩盘,可谓

“大起大落”“一波三折”。2013 年是比特币的黄金时期,价格从年初的 12 美元飙升到 11 月 29

日的 1242 美元。2013 年 12 月 5 日,我国政府开始禁止各种组织(非个人)使用比特币,只

承认比特币的物品属性。自此比特币的价格一路下跌至 200 美元左右。今年开始,随着区块链

技术的升温,比特币价格又开始逐渐上扬,目前基本维持在 400 美元左右。

(二)区块链技术快速火爆

比特币的热潮逐渐消退,但研究者们发现比特币底层协议的区块链技术可以在更多领域应

用,各类开源组织遂对该技术进行了提炼和完善,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独立的区块链技术。随后,

区块链技术得到快速发展,逐渐成为技术和业务领域的热门话题。

区块链是一种处理增量数据记录的分布式数据库技术,通过去中心化的方式集体维护分布

式可靠数据库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方案主要是将数据区块(Block)通过密码学方法相互关联,

每个数据区块记录一定时间内的系统交易信息,通过数字签名验证信息的有效性,并使用“指

针”链接到下一个数据区块形成一条主链(Chain)。简单地说,区块链技术可以理解为一种网

络记账系统,共享、加密、不可篡改的技术特点,使其能够提供加密的记账业务,使人们得到

12016 年 5 月,澳大利亚企业家、电脑科学家克雷格 • 赖特(Craig Wright)声称自己是“比特币之父”中本聪,

但一些媒体和公众对他的身份深表怀疑。中本聪的身份仍然还是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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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016 年第 6 期

准确的资金、财产或其他资产的账目记录。

区块链技术主要解决去中心化、交易追踪、分布式记账、保护隐私等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的特点:

(1)去中心化结构,纯数学方法建立信任关系。区块链技术的信任机制建立在数学(非对

称密码学)原理基础上,借助开源算法,使系统运作规则公开透明。在这种模式下,各个节点

之间进行数据交换时可以自动达成交易共识和自动信任,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同时有效提升系统

的运营效率和降低成本。

(2)数据信息不可篡改。配合“时间戳”等技术,区块链将系统成立以来的所有交易全部

记录在数据区块中,所有的交易活动都可以被追踪和查询到,并且形成的数据记录不可篡改。

这便于对交易活动进行追踪,可以有效解决交易验证和交易后续纠纷等问题。

(3)分布式记账与存储。由于区块链的记账和存储功能分配给了每一个参与的节点,因此

区块链系统不会出现集中存储模式下的服务器崩溃等问题。分布式记账与存储使区块链系统在

运转的过程中具有非常强大的容错能力,即使数据库中的一个或几个节点出错,也不会影响整

个数据库的继续运转,更不会影响现有数据的存储与更新。同时,基于区块链技术建立起来的

数据库是一个所有节点共同组成的超级大数据库,系统发生的所有交易活动(包括开户、登记、

交易、支付、清算等)的信息,都可以存储在这个超级大数据库中,使业务模式具有极高的包容性。

(4)智能合约可灵活编程。区块链技术基于可编程原理内嵌了“脚本”的概念,这使得后

续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价值交换活动可变成一种灵活智能的可编程模式。例如,人们可以限定捐

赠的款项仅用于购买急救设备,可以限定转账给大学生的某笔款项仅用于交学费。诸如此类的

各种特定约束条件都可以灵活编程到区块链系统的脚本中,形成一个智能合约。基于可编程性

的智能合约特点,保证了区块链技术在未来的发展能形成一种可持续进化的模式。

(5)透明信息背后的匿名保护。区块链的信任基础是通过纯数学方式背书而建立起来的。

区块链技术利用公钥地址代替用户的身份信息,从而能够有效实现匿名性,使人们在互联网世

界里实现信息透明共享的同时,不会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信息。即,区块链上的数据都是公开

透明的,但数据并没有绑定到个人,人们无法知晓交易背后的参与者是谁。透明交易背后的匿

名性特点,极大地保护了参与者的个人隐私。

二、区块链技术主要应用领域及对金融业的影响

(一)区块链技术主要应用领域

经历多年的发展,区块链技术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提升,已逐步超越了数字货币领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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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区块链发展趋势与商业银行应对策略研究 总第 54 期

众多领域展现出了独特的应用价值。区块链的应用国际上主要按照 1.0、2.0、3.0 三个层次来划分:

区块链 1.0 时代,即数字货币时代,比特币是区块链技术的第一个应用,人们修改比特币程序

后演变出了多种其他形式的数字货币;区块链 2.0 时代,将比特币技术抽象出来形成区块链技

术,运用到金融领域的其他方面,如交易所、保险、基金、股权交易等;区块链 3.0 时代,指

把区块链技术应用到除金融之外的其他更广泛的领域,如政府管理、健康、科技、文化、物联

网等领域。

目前,区块链技术的应用项目除了比特币之外,其他方面的应用仍然处于探索和研发阶段

(区块链的具体应用领域如图 1 所示)。

Digital Rights

E-commerceGlobal Payments

Remittance

P2P Lending

Microfinance

Healthcare

Title Records

Ownership

Vot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Wagers

Escrow

Equity

Private Markets

Debt

Crowdfunding

Derivatives

Sm

art C

ontracts

Digital Currency

Securities Record Kee

ping

资料来源:Coindesk。图 1:区块链主要应用

(二)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主要应用

在区块链的创新和应用探索中,金融是最主要的领域,现阶段主要的区块链应用探索和实

践,也都是围绕金融领域展开的。在金融领域中,区块链技术在数字货币、支付清算、智能合

约、金融交易、物联网金融等多个方面存在广阔的应用前景。典型的应用包括比特币、莱特币

等电子货币,更加安全公开的分布式记账系统、支付清算系统等。近期兴起的瑞波(Ripple)、

以太坊(Ethereum)等二代区块链技术,将区块链推向了应用研发阶段。发达国家的清算所、

存托所、交易所、投资银行、商业银行、经纪商等金融机构,纷纷开始在跨境支付、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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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016 年第 6 期

结算和证券发行等领域推进应用探索。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主要有以下方面:

1. 数字货币

比特币是目前区块链技术最广泛、最成功的运用。而在比特币基础上,又衍生出了大量其

他种类的去中心化数字货币,统称为“竞争币”或“山寨币”。比较著名的竞争币有 IXCoin、

莱特币、狗狗币、蝴蝶币、瑞波币等。其中,IXCoin 为第一款竞争币,通过更改比特币的一

些参数,从而增加了货币的发行量;莱特币通过改善比特币技术的一些算法(主要改善了区块

链“挖矿”工作量证明算法),将新数据区块产生的时间从比特币的 10 分钟缩短为 2 分半钟。

狗狗币(Dogecoin)是一种基于 Scrypt 算法的小额数字货币,是目前国际上用户数仅次于比特

币的第二大虚拟数字货币。全世界前后产生过数千种数字货币,到现在还在运行的大概还有

七百多种,其中超过一半的竞争币克隆自莱特币。 

2. 支付清算

现阶段商业贸易的交易支付、清算都要借助银行体系。这种传统的通过银行方式进行的交

易要经过开户行、对手行、清算组织、境外银行(代理行或本行境外分支机构)等多个组织及

较为繁冗的处理流程。在此过程中每一个机构都有自己的账务系统,彼此之间需要建立代理关

系;每笔交易需要在本银行记录,与交易对手进行清算和对账等,导致整个过程花费时间较长、

使用成本较高。与传统支付体系相比,区块链支付可以为交易双方直接进行端到端支付,不涉

及中间机构,在提高速度和降低成本方面能得到大幅的改善。尤其是跨境支付方面,如果基于

区块链技术构建一套通用的分布式银行间金融交易系统,可为用户提供全球范围的跨境、任意

币种的实时支付清算服务,跨境支付将会变得便捷和低廉。

在跨境支付领域,Ripple 支付体系已经开始了的实验性应用,主要为加入联盟内的成员商

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基于区块链协议的外汇转账方案。目前,Ripple 为不同银行提供软

件以接入 Ripple 网络,成员银行可以保持原有的记账方式,只要做较小的系统改动就可使用

Ripple 的“Interledger”协议。同时,银行间的支付交易信息通过加密算法进行隐藏,相互之

间不会看到交易的详情,只有银行自身的记账系统可以追踪交易详情,保证了商业银行金融交

易的私密性和安全性。

3. 数字票据

目前,国际区块链联盟 R3CEV 联合以太坊、微软共同研发了一套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商业

票据交易系统,包括高盛、摩根大通、瑞士联合银行、巴克莱银行等著名国际金融机构加入了

试用,并对票据交易、票据签发、票据赎回等功能进行了公开测试。与现有电子票据体系的技

术支撑架构完全不同,该种类数字票据可在具备目前电子票据的所有功能和优点的基础上,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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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融合区块链技术的优势,成为了一种更安全、更智能、更便捷的票据形态。

数字票据主要具有以下核心优势:一是可实现票据价值传递的去中心化。在传统票据交易

中,往往需要由票据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信息的转发和管理;而借助区块链技术,则可实现点对

点交易,有效去除票据交易中心角色。二是能够有效防范票据市场风险。区块链由于具有不可

篡改的时间戳和全网公开的特性,一旦交易完成,将不会存在赖账现象,从而避免了纸票“一

票多卖”、电票打款背书不同步的问题。三是系统的搭建、维护及数据存储可以大大降低成本。

采用区块链技术框架不需要中心服务器,可以节省系统开发、接入及后期维护的成本,并且大

大减少了系统中心化带来的运营风险和操作风险。

4. 银行征信管理

目前,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开展,无论是针对企业还是个人,最基础的考虑因素都是借款

主体本身所具备的金融信用。商业银行将每个借款主体的信用信息及还款情况上传至央行的征

信中心,需要查询时,在客户授权的前提下,再从央行征信中心下载信息以供参考。这其中存

在信息不完整、数据更新不及时、效率较低、使用成本高等问题。

在征信领域,区块链的优势在于可依靠程序算法自动记录信用相关信息,并存储在区块链

网络的每一台计算机上,信息透明、不可篡改、使用成本低。商业银行可以用加密的形式存储

并共享客户在本机构的信用信息,客户申请贷款时,贷款机构在获得授权后可通过直接调取区

块链的相应信息数据直接完成征信,而不必再到央行申请征信信息查询。

5. 权益证明和交易所证券交易

在区块链系统中,交易信息具有不可篡改性和不可抵赖性。该属性可充分应用于对权益的

所有者进行确权。对于需要永久性存储的交易记录,区块链是理想的解决方案,可适用于房产

所有权、车辆所有权、股权交易等场景。其中,股权证明是目前尝试应用最多的领域:股权所

有者凭借私钥,可证明对该股权的所有权,股权转让时通过区块链系统转让给下家,产权明晰、

记录明确、整个过程也无需第三方的参与。

目前,欧美各大金融机构和交易所纷纷开展区块链技术在证券交易方面的应用研究,探索

利用区块链技术提升交易和结算效率,以区块链为蓝本打造下一代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在所有

交易所中,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表现最为激进。其目前已正式上线了 Linq 区块链私募证券交

易平台,可以为使用者提供管理估值的仪表盘、权益变化时间轴示意图、投资者个人股权证明

等功能,使发行公司和投资者能更好地跟踪和管理证券信息。此外,纽交所、澳洲交易所、韩

国交易所也在积极推进区块链技术的探索与实践。

6. 保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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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未来关于个人的健康状况、发生事故记录等信息可能会上传至区

块链中,使保险公司在客户投保时可以更加及时、准确地获得风险信息,从而降低核保成本、

提升效率。区块链的共享透明特点降低了信息不对称,还可降低逆向选择风险;而其历史可追

踪的特点,则有利于减少道德风险,进而降低保险的管理难度和管理成本。目前,英国的区块

链初创公司 Edgelogic 正与 Aviva 保险公司进行合作,共同探索对珍贵宝石提供基于区块链技

术的保险服务。

国内的阳光保险于 2016 年 3 月 8 日采用区块链技术作为底层技术架构,推出了“阳光贝”

积分,使阳光保险成为国内第一家开展区块链技术应用的金融企业。“阳光贝”积分应用中,

用户在享受普通积分功能的基础上,还可以通过“发红包”的形式将积分向朋友转赠,或与其

他公司发行的区块链积分进行互换。

7. 金融审计

由于区块链技术能够保证所有数据的完整性、永久性和不可更改性,因而可有效解决审计

行业在交易取证、追踪、关联、回溯等方面的难点和痛点。德勤公司从 2014 年起成立了专门

的团队对区块链技术在审计方面的应用进行研究,目前已与部分商业银行、企业合作,成功创

建了区块链应用实验性解决方案。其开发的 Rubix 平台,允许客户基于区块链的基础设施创建

各种审计应用。普华永道自 2016 年宣布大举进军区块链领域研究后,已经招募了 15 个技术专

家探索和研究区块链技术,并与专门研发区块链应用的 Blockstream 、Eris 科技公司合作,寻

求为全球企业提供区块链技术的公共服务。

此外,区块链技术在 P2P 借贷平台、去中心化的众筹平台等方面,也有巨大的应用潜力

和应用场景,吸引了资金投入和应用探索。

(三)区块链技术对金融业的主要潜在影响

区块链技术很好地解决了网络去中心化和交易去信任化问题,在理论上可以全方位改善金

融市场环境,为金融市场带来更快的速度、更短的结算周期,更低的费用,以及降低交易对手风

险和系统性风险。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对金融行业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支付结算体系、信用管理模式、

IT 系统的技术架构、弱化互联网金融平台等方面。

1. 支付体系和架构首当其冲

(1)区块链技术可改变支付结算的底层基础设施和清算方式。目前,银行间的支付和清算

依赖于支付清算中心的处理,需要经历发起支付、信息回馈、记账、交易对账、余额对账等一

系列繁杂流程,因而完成整个流程所需时间较长、成本较高。如果通过央行建立区块链系统,

或商业银行建立区块链联盟,商业银行就可以通过区块链技术进行点对点支付,从而绕开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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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支付中心。这种模式一方面可以使支付清算更加便捷,营运成本更低,且 7×24 小时不间断

运作;另一方面,也可以改变目前的支付收单分成模式,有利于商业银行获取更多的支付信息,

提升商业银行在支付中的话语权。

(2)清算组织的功能可能面临挑战。随着区块链支付技术的发展,商业银行未来将可能通

过区块链技术直接进行点对点支付,清算组织的功能将会面临挑战。特别是在跨境支付清算方

面,通过区块链技术可省去代理行环节,实现点对点的对接,从而大幅降低业务成本和提升支

付效率。目前,市场上已涌现了 Ripple、Abra、Bitspark、Align 和 Circle 等多种支付清算类应用。

其中 Ripple 系统发展最为成熟,是目前唯一实现商业化的区块链应用。

保证金系统

建行保证金 工行保证金

3. 发起支付

清算中心

通信网络

建行保证金虚拟账户

工行保证金虚拟账户

区块链网络

中行

建行 工行

2. 通知清算中心1. 对账完成确认1. 对

账完

成确认4.

建行发起余额对账

4.

工行发起余额对账

图 2:支付体系改变

(3)可能出现新的大型区块链支付公司,改变现有的支付市场格局。大型的区块链支付公

司可为各商业银行支付业务提供基础设施支持服务,从而与现有的清算组织形成直接竞争,可

能改变现有的支付市场格局。高盛和 IDG 近期投资的初创公司 Circle 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

并且已从纽约州监管机构拿到了第一张数字货币支付许可证(Bit License)。Circle 公司利用区

块链技术为客户提供资金的免费即时支付,使其客户在任何地方都可通过网络获得高效率、低

成本的支付服务支持。此外,PayPal、Visa 和 MasterCard 等国际支付巨头,也在积极参与区块

链技术的探索,试图将区块链技术为己所用,改善原有的支付模式。

支付是银行业最主要的职能之一。而区块链技术对银行业的支付体系和支付职能重大的潜

在影响意义深远。银行业一方面可以利用区块链技术获得更高的支付效率,并有效降低成本;

另一方面,也需要对现有的体系和系统做出较大的调整,涉及到的改变范围较广、层次较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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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大幅改变信用风险管理模式

商业银行的征信模式目前主要是各银行与央行征信中心共享信用数据,通过央行征信中心

集中统一管理信用数据,并向金融机构提供数据查询服务。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更多与征

信相关的个人及企业的金融交易数据、商业交易数据等将可能直接部署在区块链上。商业银行

可以直接通过区块链完成征信,可有效克服现有模式下信息不完整、数据更新不及时、费用较

高的缺点。

同时,随着区块链技术在资产认证领域的发展,更多的资产信息和资产凭证将可能以区块

链的形式来管理,形成社会认可的数字化资产。在该这一模式下,商业银行的融资抵押品核验、

押品管理、清收处置等需要做出相应调整。此外,区块链技术在物联网领域的应用,商品流转

和产权转移、凭证转移等信息,也可以部署到区块链系统上,从而深入影响商业银行的贸易融

资、供应链融资等业务的处理流程和处理方式。

区块链技术可促进征信体系由中心征信向网络征信转化,促进互联网由信息网络向价值网

络发展,对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式、业务处理流程、信息系统,都可能会造成较大的影

响,对商业银行的数据应用能力和互联网应用能力也是极大的考验。

3. 较大程度地提升金融机构中后台运营效率

目前,金融机构中后台部门有大量人员从事交易的账目登记、结算等工作,甚至部分复杂

的交易还需人工的记录和操作。区块链技术则为这类中后台部门提供了非常好的效率提升工具。

例如,在许多复杂的交易项目中,往往涉及多个交易主体,交易的触发条件比较复杂,通过区

块链的多重签名技术和智能合约技术,可以大大提升交易、记账等工作流的自动执行程度、提

升各流程间的协同工作效率。

另一方面,金融领域内现有的 IT系统开发和运维成本非常高;而通过使用区块链架构体系,

则可以有效缩短系统开发的周期,并大幅降低开发成本。在运维方面,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分布

式存储和分布式自维护的特点,部署在区块链技术体系上的 IT 系统可以有效降低运维成本。

4. 金融物联网可以更加智能

物联网无疑是金融业未来发展的重点应用领域。区块链对于物联网的最大意义在于,可以

在大量的智能设备之间建立一个低成本的互相直接沟通的桥梁,同时又通过去中心化的共识机

制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私密性。通过区块链技术,各种金融智能设备可以把金融信息同步到区

块链上,区块链能起到统一信息管理的作用,可以极大地提升金融智能设备的协调性,使金融

智能设备之间互联互通、高效协作。金融智能设备能够根据智能合约自动管理自己的处理流程,

在保证信息安全性和隐私保护的同时,较好地实现各金融设备的自治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区

块链技术可以大大促进金融物联网的落地,使金融领域的物联网和区块链形成相互促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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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态。

5. 弱化互联网金融平台功能

就区块链技术而言,互联网金融企业很少公开谈及其应用和发展,倒是传统金融机构,如

花旗、瑞银、摩根士丹利和各国央行经常会谈论区块链的应用。这主要是因为区块链技术对互

联网金融的影响和冲击比对传统金融机构更大。

区块链技术的去信任化机制直接动摇了第三方支付的根基:第三方支付的资金监管角色可

由区块链的智能合约技术自动代替。业内人士认为,区块链会使第三方支付逐步被边缘化。在

P2P 借贷和众筹方面,现有的 P2P 借贷和众筹机构主要起到平台化的功能,而区块链技术进行

点对点处理,必然会弱化现有机构的平台功能。通过区块链技术可以使传统金融机构拥有更多

互联网企业的优势。特别是像 R3CEV 联盟这样的机构,如果可以实现全球市场的实时结算和

清算,那么区块链支付系统就会成为全球的支付宝, 而且广度和深度也会远远超过支付宝。

三、区块链技术发展趋势展望

(一)国际巨头积极探索并多领域布局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各发达国家的区块链创业公司大量涌现,探索项目在支付、金融

交易、数据安全、物联网等众多领域被应用。

近两年来,美国硅谷的技术巨头和华尔街的金融大佬们,纷纷大幅增加对金融科技的投资

力度,积极加入对区块链技术的探索研究和应用推进中。在商业银行基础设施服务领域,2015

年 9 月,美国创投公司 R3 联合包括高盛、摩根大通、汇丰银行在内的 42 家银行机构组成了

区块链联盟,积极推进区块链技术及其应用研究,致力于建立金融服务领域的区块链行业标准、

应用框架及应用实践的推进。在金融交易领域,2015 年 12 月 30 日,纳斯达克交易所在私募

股权交易系统 Linq 区块链平台上,完成了第一笔股票发行记录。近期,新加坡资讯通讯发展

管理局联合新加坡星展银行和渣打银行,共同推进了首个金融票据区块链应用系统的研发。目

前该系统还在概念验证阶段,如果研发成功,可使贸易金融变得更加安全和简单。在支付清算

领域,Visa 也于近期联合 Coinbase 推出了首张可以在美国使用的比特币借记卡。另外,IBM 、

英特尔、微软公司、花旗银行、摩根大通、德意志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三菱 UFJ 金融集团、

日本软银公司、埃森哲等多家银行,也在积极联合区块链初创公司共同推进区块链技术的应用

场景(见图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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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016 年第 6 期

资料来源:巴比特,申万宏源研究。

图 3:各国大型金融机构纷纷展开区块链应用探索

同时,自 2014 年下半年开始,越来越多的创业者与投资资本开始重视区块链技术。在

2015 年公开宣布的几轮大型融资项目中,约有 3.8 亿美元以上的投资流向了区块链行业的初创

公司,2015 年的投资额已经超过 2014 年以前的累积投资总额。据 CoinDesk1 的统计数据显示,

2015 年,全球在区块链技术上的投资金额约为 10 亿美元,投资端对区块链技术的资金供给正

逐步上升,且资金流入趋势越来越强烈。

(二)多国政府和央行态度积极

与比特币当年的境遇不同,区块链技术的开发得到了较多国家政府部门的支持和鼓励(见

图 4)。英国是最热衷于金融科技的国家,英国政府对金融科技企业大力扶持,尤其是对区块

链初创企业,更是给予了前所未有的优惠政策,并向全球招募区块链技术人才。英国央行组建

1国际上最主要的数字货币专业新闻网站、调查网站,今年 1 月经被 Digital 货币集团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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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区块链技术团队,并考虑发行电子货币,希望能够利用区块链技术发展的先机重新夺回国

际金融中心的地位。2016 年 1 月 3 日,区块链投资公司 Coinsilium 在伦敦 ISDX 交易所 IPO,

成为世界上第一家成功上市的区块链技术公司。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SMA,European

Securities and Markets Authority)2015 年 12 月在巴黎举办的金融创新研讨会上表示,将密切关

注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为监管框架调整做好准备,并将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作为专题议题进行

了讨论。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曾表示,计划把比特币和其他数字货币作为商品

进行监管,并于近期宣布将会在技术咨询委员会会议期间讨论区块链技术在衍生品市场的应用。

2015 年 12 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批准 Overstock 通过比特币区块链发行自己公司

的股票。

中国央行对推行数字货币的态度也比较积极:2014 年,成立了专门的研究团队,并于

2015 年进一步加强了研究力量,对数字货币的发行框架、流动、技术等各方面主题进行研究。

2016 年 1 月 20 日,人民银行在数字货币研讨会上表示,争取早日推出数字货币,明确表明了

央行对数字货币的积极支持态度。

中国 2016-2-13周小川:区块链技术是一项可选的技术,人民银行部署了重要力量研究探讨区块链应用技术(2016 年 2 月 13 日)

英国 2016-1-19首席科学家向英国政府报告:政府应该实施分布式账本试验,以获取此技术在公共部门的可能性

美国 2015-12-16证券交易委员会已经证实了 Overstock 计划用区块链技术发行股票

日本 2015-12-16金融厅考虑立法把数字货币归入货币范畴

韩国 2016-2-13证券交易所将应用区块链技术创建场外交易平台

中国香港 2015-2-24财政司司长发表一份财政预算案,表示政府会鼓励业界和相关机构,探讨将区块链Blockchain技术应用在金融业,期望减少可疑交易和降低交易成本。

新加坡 2015-11-16总理表示:“就如区块链技术,它目前被用于比特币,但是也能够应用在其它领域,比如实时全额结算,或者是金融交易确认。所以我们的银行和监管机构必须要能够跟上,能够赶上发展的脚步。”

资料来源:互联网公开信息整理。

图 4:多国政府和央行态度积极

(三)区块链的局限性和面临的挑战

尽管区块链的发展前景广阔,但区块链技术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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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在技术方面仍然障碍重重,面临诸多难题。技术方面的障碍主要包括:(1)区块链膨

胀问题。由于区块链技术使用分布式冗余存储方式,对存储空间的占用巨大,在实际应用中会

产生存储空间膨胀的问题。(2)灵活性较差。区块链一旦写入,不可更改,导致交易事后不可

回退,需要预先设置追索机制和例外机制,灵活性较差。(3)处理大规模交易的抗压能力差。

区块链的去中心化投票和确认机制,导致其交易处理的吞吐量非常低(大概在银行处理系统的

万分之一),目前仍不适合处理大规模的并发交易。(4)交易时间延迟较长。由于区块链的去

信任机制,每个区块需要工作量证明来确认,从而导致了交易的延迟(目前每次比特币交易大

概需要 10 分钟左右的时间)。(5)智能合约的循环执行问题。与高频交易类似,智能合约有自

我反馈循环的特点,会显著放大价格波动。

二是监管政策仍处于模糊状态。区块链是否能够得到长足发展,政府的监管与政策是重要

的因素。一方面,区块链 1.0 的货币应用,改变了货币发行和管理机制,会对国家的货币体制

造成冲击;其去中心化的经济运作方式,将会对现今的税收结构造成影响,政府可能需要改造

税收的方式,甚至改革税收制度。而对于区块链 2.0 和 3.0 的应用,这种去中心化的服务会削

弱政府管理的职能和影响力,使部分政府部门显得冗余,必然造成部分政府部门的反对。另一

方面,区块链技术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监管机构大多处于观望和研究状态。目前,各个国家

监管的态度不一,既有英、美等发达国家的积极推动,也有许多国家态度不明朗及消极看淡,

更多的国家则持谨慎观望的态度。

三是生态体系较为缺乏。区块链体系目前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各种数字货币有近千种,

有各自的技术方案,甚至以太坊、超级账本这样的大项目也都没有统一标准,仍然处于“群雄

争霸”的状态。此外,与区块链相关的安全性、去中心化存储、通讯、传输、协议管理、命名

空间与地址管理、网络管理等,也都未形成较完善的方案和标准,很多项目在测试不同的原型,

也缺少更多可靠的实践数据,整个生态体系还比较脆弱。

(四)区块链技术发展趋势展望与预测

区块链技术伴随比特币的产生而出现,通过区块链可以延续互联网去中心化和去中介化的

趋势。这是互联网不变的命题,也是区块链技术不断发展的主要原因和总趋势。目前已经有很

多金融机构和 IT 企业积极投入到区块链技术的探索研究和发展推动中,并呈现出以下几方面

的趋势:

一是区块链技术可能会成为新一轮变革的引领者,近年会出现一定范围的应用。2015 年

下半年以来,区块链技术迅速得到各行业的关注,各领域的应用探索快速展开。区块链技术作

为互联网及数据管理的底层技术,其去中心化、去信任化及可编程化智能合约等特点,使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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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区块链发展趋势与商业银行应对策略研究 总第 54 期

较多领域体现出了具有变革商业模式及行业规则的巨大潜力。区块链技术目前存在的各种问题

并非不能解决,区块链技术也不会因为这些问题和缺陷而停滞不前。随着技术的逐步成熟及各

方重要力量的大力推进,新兴技术的发展会战胜现有的各种缺陷和桎梏,使区块链成为新一

轮变革的引领者。基于 R3 联盟强大的实力及各金融、IT 巨头的大力推进,在 2016、2017 年,

会出现一些与区块链相关的小型实际应用项目。

二是区块链技术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距大规模应用还有一段距离。虽然发达国家近期对

区块链技术的投入和应用探索发展迅速,但区块链技术目前仍然还处于比较初级的发展阶段(见

图 5)。除比特币外,区块链技术目前尚未出现完全落地的应用性成果,比特币区块链的实际

用途也相当有限。截至 2015 年末,比特币市值 64.5 亿美元,总流通量仅为 1502.8 万美元。

去中心化互联网络数字自律组织

数字活动通告智能合约

数字身份去中心化交易

数字资产

数字公证

数字货币

大量用例

个别实例

个别概念验证的用例

理论与实验阶段

资料来源:德勤,申金公司研究部。

图 5:区块链应用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三是数字货币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但发展进程相对缓慢。数字货币作为一种金融工具正在

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政府和央行认可。2015 年,数字货币在欧洲国家和地区的交易量超过了 10

亿欧元。中国政府对发展数字货币也持有非常积极的态度,央行已在多种场合公开表示将争取

早日推出数字货币。结合全球范围的数字化发展浪潮,数字货币必然会成为未来货币发展的主

要形式。

但是,新型数字货币的发行需要有配套的法律法规明确数字货币的法律地位、对现有货币

体系的影响、数字货币的安全性、人们的接受程度、数字货币的价值及与现有货币的关系、数

字货币的技术标准、信息系统的改造、数字货币反洗钱、与现有金融机构系统的对接等。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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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数字货币对社会的影响不仅在货币层面,整个金融体系和社会管理层面都会受到其影响。

保证新货币平稳运用和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问题,将远远高于技术问题。就算数字货币技术上

已经非常成熟,管理部门也会谨慎对待。如央行行长周小川 2016 年 2 月 14 日在央行数字货币

会议上就表示,区块链技术现在肯定不行,以后行不行还不知道。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特点和优势,以及各国央行对区块链技术的重视和积极研究,在未来的

数字货币发行和管理中,基于区块链技术及其后续的发展优化技术体系,会成为最有可能采用

的技术架构。

四是金融领域率先试点应用,互联网金融积极发力,商业银行谨慎观望。金融领域创新意

愿较强,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的较大潜力及对新兴技术掌握的渴求会推进金融机构率先

展开一些小型的应用项目研发。预计 2016、2017 年会出现区块链在金融领域的一些实际性小

型应用。

互联网金融企业、金融科技公司基于较强的技术能力和灵活的管理体制,能够较容易获得

区块链相关的技术能力体系;同时,这类企业对系统应用的环境要求又不是很高,也为区块链

系统的运用创造了比较有利的条件。因此,区块链系统的商业应用,预计会率先诞生于这类企

业中。而对于大型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区块链项目的应用会较长期停留在实验探索和

验证阶段。这一方面是由于区块链应用目前离实际的金融市场环境差距还很大,现阶段并不能

产生实际的应用效果;另一方面,对于商业银行来说,稳健、安全运行永远是第一管理要务,

因此尽管新的技术更快捷、便宜、安全和透明,但现有系统运行良好,且在多方面比目前的区

块链技术更优越,加之要真正实施大型区块链应用需要再造 IT 流程、业务流程,需要投入大

量的成本,不到万不得已,商业银行是不会轻易推进大规模改造的。大部分商业银行会较长时

期谨慎观望。

五是非金融领域的试点应用相对较慢,但大范围应用会快于金融领域。区块链的应用探索

大部分是针对金融领域的,非金融领域没有意愿快速地应用区块链技术。市场预计三四年后会

逐渐推出一些非金融领域的小型应用。在一些政府事务及公共管理领域,使用者对项目成本和

效益的要求不是特别高,自上而下地推动能力也比较强,在市场上有一定初始成效的项目,可

以通过行政手段在相对较大的范围内推广应用。

四、商业银行对区块链技术发展的应对策略

基于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去信任化、保护隐私、可追溯性等核心特性,未来区块链技术

在金融领域存在较大的应用潜力和可能的应用场景。国内多家银行已相继展开了对区块链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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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区块链发展趋势与商业银行应对策略研究 总第 54 期

的研究和应用探索,积极发掘区块链技术在商业银行的应用场景。针对区块链技术的快速发展,

商业银行可在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应对发展策略。

(一)理性对待,积极关注

区块链技术仍然处于比较初级的发展阶段,未来发展尚需众多实践。产业资本不会改变产

业发展的规律,即使具备了种种优势,也并不意味着目前区块链技术能够快速改造金融业。现

阶段,业界对区块链技术的追捧整体上处于炒作的高峰阶段(见图 6),后续会归于平稳和理性。

在重视区块链技术带来巨大影响的同时,商业银行也需要理性看待其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新兴技术的发展并不会以直线式均匀速度前进,有的会大大快于预期,也有的会慢于预期。

区块链的技术体系与发展模式与云计算较为类似。云计算在金融领域的发展一直比较缓慢。从

1997 年业界提出云计算定义,到 1999 年 Loud Cloud 实现第一个商业化 IaaS 平台、Salesforce

推出 Saas,宣布“软件终结”革命开始,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云计算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仍然非

常少,混合云的发展也还仍然处于行业发展的低谷期。

数据来源:Gartner 及国内主要互联网企业、商业银行访谈结果。

图 6:区块链发展整体上处于炒作高峰区

从发展的角度看,区块链技术目前仍然处于实验室论证阶段,区块链技术的理论并不成熟,

技术标准推出和技术转换尚需很长时间的实践(见图 7)。技术供应商也需要较长时间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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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016 年第 6 期

证明技术成熟度和应用稳定性,技术成熟后还有市场认可、监管认可的问题。每项新技术的出

现都会对传统模式形成挑战,金融领域的大量应用会更加缓慢。

内部实验探索

目前处于此阶段

跨机构和行业应用

大规模全面应用

内部应用

图 7:区块链应用还处于内部实验探索阶段

针对以上特点,商业银行可先保持理性的应对策略,积极加以关注,待市场产生效益时再

快速切入。

(二)强化跟踪研究,探索应用场景

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短期内仍会以实验探索为主。国际大型金融机构出于看好区

块链技术的发展潜力,纷纷成立区块链实验室等机构来积极推进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探索。对前

沿科技的探索和研究,必须采用专业化、分类别、长期化的研究和跟进方式。针对区块链技术,

商业银行现阶段以研究和探索为主,可成立专业化团队推进以下方面的研究和探索。

一是区块链技术发展趋势和最新动态。强化对区块链技术发展及应用探索中最新成果和最

新动态的了解,深入对技术体系的探索,对国际、国内区块链技术探索发展中的重大发展事件、

里程碑成果等进行跟踪,及时进行趋势发展归纳总结。

二是区块链技术标准和行业应用标准。任何技术的成熟和应用都必须以技术标准、行业标

准的推出为基础。区块链技术发展目前还未成熟,技术体系呈现多样化,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行

业应用标准亟待推出。这也是制约区块链技术发展非常重要的因素。在区块链的研究中,商业

银行需要推进对技术体系、技术标准和行业应用标准的深入研究,以在未来发展中及时为技术

改造做好预判和预研。

三是应用场景及与业务的结合。任何技术的应用必须和实际业务场景相结合,在对区块链

的研究中,商业银行可积极推进区块链技术在跨境支付、银行间结算、资产托管、信贷合约、

票据交易、抵押品管理等领域的应用场景研究和主要解决思路研究。

四是监管机构的态度和政策。监管机构的态度和政策是影响行业应用发展最重要的因素。

在区块链的研究中,商业银行必须积极跟进对监管政策和监管思路的研究,加强和监管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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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区块链发展趋势与商业银行应对策略研究 总第 54 期

交流和沟通,研究如何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应用区块链技术。

(三)积极加入相关组织,争取应用标准制定的话语权

区块链技术在国内的相关研究刚刚起步,但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的特点决定了其发展离不

开多家银行的积极合作。

国际上重要的区块链联盟组织主要有 R3 CEV, 目前已经有 40 多家金融机构加入其中,

国际上最主要的商业银行都是其成员,中国平安也于近期加入。国内对于区块链技术的响应也

比较积极,开始建立各类区块链联盟、全国性组织,如中国区块链研究联盟;北京、上海、深

圳和杭州等地也成立了区域性的区块链组织,并组织政府、学术机构、金融机构、互联网公司

举办相关活动。深圳区块链研究院由 Bitbank 公司于近期发起成立,初始成员正在召集中,已

有多家金融机构表达了参与意愿。商业银行可积极加入类似的相关组织,特别是金融领域的官

方及半官方组织,积极强化金融同业交流及区块链行业应用交流,推进区块链技术的研究及发

展。强化同业交流一方面可以及时了解同业应用探索的最新动态和研究成果;另一方面,也有

利于在以后区块链金融行业应用标准的制定中保持一定的话语权。

(四)推进技术储备

应对区块链的发展最重要的还是要能够实际掌握较深层次的开发和应用技术,这离不开

对应用项目的实际开发和实践。国内领先企业,如腾讯、蚂蚁金融、深交所等,对区块链应用

的探索主要集中在支付清算、基础技术框架、资产交易、票据交易等方面。在强化研究和交流

的同时,商业银行可推进一些小型的试验性应用项目,积极推进技术“练兵”,强化技术储备,

通过应用项目的实践,不断加强对区块链技术的较深层次的掌握。

(五)强化新兴大数据技术应用,提升互联网数据分析能力

目前主流大数据库的技术架构都是中心化的。在这个架构上对海量数据进行有效分析,通

常需要先将来自前端业务系统的数据导入到一个集中的大型数据仓库,或者分布式存储集群,

并且在导入基础上做一些简单的清洗和预处理工作。在做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时,有 80% 的

时间及精力都花费在对有效数据的收集和数据清洗上。这种对数据集中式的管理不但会产生非

常高昂的成本,而且也难以适应区块链模式下数据管理和应用技术的发展方向。

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特定的分布式数据存储技术,通过网络中的多个节点共同参与数据的

计算和记录,其去中心化的技术特点会使大数据技术应用的方向和重点发生极大的改变。区块

链技术可以促进大数据分析技术向实时数据处理、流式数据分析及互联网数据分布式流式分析

发展,而不是目前传统模式下,把数据统一集中到数据仓库进行离线分析(见图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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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016 年第 6 期

传统数据仓库

传统 / 关系型数据源

传统 / 关系型数据源

传统 / 非关系型数据源

流式分析

数据库数据仓库

超低延时结果展示

结果展示数据分析处理、建模数据实时挖掘

离线分析 结果展示

实时分析

传统 / 非关系型数据源

实时数据处理

互联网级别

海量数据存储与分析

图 8:大数据技术应用趋势

商业银行目前的大数据应用,大多数仍然以传统的数据仓库集中式分析、离线分析和应用

为主,对实时分析、流式分析及互联网数据分布式流式分析的应用能力相对不足。后续的发展

中,迫切需要提升这类新兴大数据分析技术的掌握能力和应用能力。

参考文献

1.(美)梅兰妮·斯万,区块链——新经济蓝图及导读,新星出版社,2016 年,61-62,169-172。

2. 何玫和毛军华,泡沫启示录:区块链——从革新金融到构建自治社会,中金公司研究报告,2016 年 1

月 29 日,26-27。

3. 何玫和毛军华,区块链:改变金融业基础架构,中金公司研究报告,2016 年 1 月 29 日,7-8,13-14。

4. 穆启国,区块链技术解析和应用场景畅想,川财证券研究报告,2016 年 1 月 29 日,13-15。

5. 徐明星,OKCoin 徐明星热谈区块链应用 , 科学中国网,2016 年 3 月 23 日,4-5。

6. 谢伟玉、王胜,区块链技术:颠覆式创新 , 申万宏源研究报告 ,2016 年 3 月 22 日,6-8,22-27。

7. 袁煜明和蒋佳霖,区块链与数字货币:原理、特征和构想 , 兴业证券研究报告 ,2016 年 2 月 1 日,26-27。

Abstract: The blockchain technology has attracted enormous attention since the second half of 2015, which

has become a new hot-spot after the Internet in the global market. Currently, many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nd IT

companies have embarked on exploring and developing blockchain technology.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features

and application fields of the blockchain technology and then concludes and forecasts its development trend,

then proposes suggestions regarding how commercial banks should deal with it. This paper serves to fulfill a

comprehensive understanding of this grand emerging blockchain technology for commercial banks and to offer

enlightenment in technology response and developments.

Key Words: Blockchain; Development Trend; Countermeasure

(责任编辑:孙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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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对我国银行理财业务合格投资者的分析与建议 总第 54 期

对我国银行理财业务合格投资者的分析与建议

赵 昕 1

摘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近几年迅速发展成为国内资产管理行业重要的市场载体。随着投

资者数量规模的迅速增大,对于投资者的合格认定也显得越来越重要。我国金融市场实施分业

监管,对于不同金融产品、金融主体有不同的合格投资者认定规则。但在法律方面,目前只有

《证券投资基金法》对“合格投资者”有所规定;在规章制度方面,我国制度大部分只对投资

门槛有刚性设定,其他因素设定较少。银行理财业务是重要的金融产品来源,但对合格投资者

的认定依然存在着法律地位低、监管规则不统一、门槛设定起点高、设定因素单一和投资者适

当性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亟需监管加以规范和调整。本文建议从提升法律主体地位、加强监管

协调、改善门槛设定、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等角度,建立一套规范、统一的合格投资者认定

方法,为银行理财业务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提供保障。

关键词:投资者认定;合格投资者;理财产品;资产管理业务

一、引言

合格投资者制度在发达国家是金融市场的基本制度之一,但我国对合格投资者的认定起

步较晚:在银行理财业务方面,2005 年我国首次提出以 5 万元作为认购门槛;在资产管理业

务方面,2007 年银监会首次明确提出“合格投资者”的概念,但范围仅限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在法律层面,2013 年初,《证券投资基金法》提出了“合格投资者”的概念,填补了法律层面“合

格投资者”的空白。此后的一些规章制度中,合格投资者的概念逐渐受到重视。

针对合格投资者的研究,一直备受国内学者的关注。梁清华(2013)通过对美国私募注册

豁免制度发展历史的观察,总结美国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标准,并分析了我国私募合格投资者制

度的构建。蔺捷(2013)通过对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指令》的分析,总结了欧盟对于投资者认

1赵昕,金融学硕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资产管理部。 本文为作者的学术思考,不代表所在单位观点。

作者感谢匿名审稿人的意见,文责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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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016 年第 6 期

定及适当性的标准及特点,并提出了欧盟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对我国的启示。朱小川(2010)分

析了英美日等国投资者制度内容及特点,针对我国金融商品合格投资者制度提出了相关建议。

在投资者适当性上,曾洋(2012)解读我国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并进行一定的国际比较,分析

了国外先进经验并提出我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缺陷。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银行理财业务对合格投资者的认定也不断重视并逐步完善。例

如,2011 年银监会规定,银行必须对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并建立风险匹配原则;对高净值

客户的认定,除了设定认购门槛外,还加入了家庭资产或者年收入的概念等。但这些探索和改

进较之国外一些成熟的合格投资者认定规则,尚有一定差距。基于此,本文将从总结国内外银

行理财业务合格投资者认定的规则出发,分析我国合格投资者认定规则存在的差距与不足,最

后提出针对我国理财业务合格投资者认定的相关建议。

二、国内银行理财业务对投资者的认定

2005 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5〕63 号)规定,商业银

行应通过综合分析,确定不同投资产品或理财计划的销售起点。基础起点人民币应在 5 万元以

上(下文中除另有注释,凡货币单位为“元”的均指人民币),外币应在 5 千美元(或等值外币)

以上,并依据潜在客户群的风险认识和承受能力加以确定。

2009 年,《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发〔2009〕65 号)规定,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境内二级市场公开交易的股票或与其相关

的证券投资者基金,不得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但高资

产净值客户不受上述限制。

2011 年,《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1〕5 号)要求对理财产品进

行风险评级,并根据不同风险评级对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金额做了规定:风险评级为一级和二

级的为 5 万元,三级和四级的为 10 万元,五级的为 20 万元;同时要求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进

行评估,并须按照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向其销售相对应的风险等级的产品。此外,该办法还

设置了私人银行客户和高资产净值客户的条件。私人银行客户金融资产需达到 600 万元及以上;

高资产净值客户须为能满足单笔认购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或个人 / 家庭金融净资产总计超过

100 万元,或个人收入在近三年每年超过 20 万元,或家庭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超过 30 万元,

且能提供相关证明的自然人。

综上,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对投资者的认定可归纳为:一是认购起点刚性设置,即 5 万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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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对我国银行理财业务合格投资者的分析与建议 总第 54 期

起点;二是配合以资产保障,包括个人收入或家庭收入;三是较为简略的定性客户评估,通过

客户年龄等要素进行风险等级匹配。

三、国内资管业务对投资者的认定

随着我国银行理财产品逐步壮大及净值化的推进,银行理财已逐渐融入资管机构。我国其

他资产管理机构还包括保险资管、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信托公司、基金子公司、券商资管、

期货资管等。下文将简要分析国内金融市场资产管理相关法律规定中提及的其他类型合格投资

者的概念,并加以参考比较。

2013 年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在法律上首次提出了“合格投资者”的概念(郭锋

和陈夏,2008)。该法第 88 条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达到规定资产规模或者收入,并且具备相

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其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单位和个人。此外还

规定,一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即使全部为合格投资者,也不得超过 200 人。

2007 年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7〕3 号)在制度办法

上首次提出,合格投资者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的相应风险: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不少于 100 万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总资产在其认购时超过 100 万元,且能提供相关证明的自然人;

(3)在最近三年内个人收入每年超过 20 万元,或夫妻双方收入合计每年超过 30 万元,且

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2012 年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监会令〔2012〕83 号)将

特定客户限定为委托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且能够识别、判断和承

担相应投资风险的自然人、法人、依法成立的组织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定客户。

2013 年的《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决定》(证监会令 93 号)

规定,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单个客户的资产净值不得低于 100 万元。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须面

向合格投资者推广,且单个计划的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 200 人。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

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所投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 100 万元;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以上是针对私募类的规定。对于公募类,如公募基金,我国监管没有明确规定,基本设定

为 1000 元,具体以基金招股说明书为准。对于创新互联网金融产品,基本为 1 元起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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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016 年第 6 期

综上,首先,从法律层面,合格投资者认定的范围较窄,仅在《证券投资基金法》中提及。

其次,各规章制度的共同点都将起点金额设定为 100 万元以及对资产收入的认定,虽然都提及

“能够识别、判断风险”,但并没有进一步细化的规则。

四、具有参考性的合格投资者认定制度

国外的银行业务和国内银行理财存在很多不同。国内的银行理财业务整合在银行里,可以

通过 SPV 主体参与很多不同类型的投资标的,并组建专业投资团队,但是只有银行牌照,必

须统一由监管银行的监管机构进行管理。

相对而言,国外的金融产品主体比较分散。例如美国,银行作为一个集团,可以收购或者

设立很多不同的牌照主体:零售银行针对个人零售客户,可以进行财富管理及代销基金业务;

企业银行针对企业客户可以进行现金管理,其对客户发售的金融产品由投行或者资管公司(或

资管子公司)研发提供。这些金融中介具有各自的职能及法律主体,并且不一定都归银行监管

机构进行监管。因此,在欧美国家并没有和我国银行理财完全一致的产品形式。我国可以借鉴、

学习国外针对不同金融产品领域对合格投资者进行认定的方法。

(一)美国合格投资者制度及认定

美国对合格投资者的认定很大程度上与注册豁免关联。美国多项立法对合格投资者都有规

定 1,但由于各大法律管辖范围不同,合格投资者的名称和内容也存在差异。适用范围较广的有

以下几个:

1. 认可投资者(Accredited investor)

1993 年的《证券法》2 和 1982 年的《规则 D》(Regulation D)501 款均涉及到对认可投资

者的认定。按照规定,如果发行人只是向具有特定资历经验或认可投资者出售证券,并且有限

1提到合格投资者或类似概念的有 1993 年《证券法》(〈Securities Act〉Rule 501〔a〕)及 1982 年《规则

D》(Regulation D)中的认可投资者;1940 年《投资顾问法》(〈The Investment Advisers Act〉Rule 205-3)提到的合格客户;1940 年《投资公司法》(Investment Company Act Section 2〔a〕〔51〕〔A〕)提到的

合格购买者以及《商品交易法》(Commodity Exchange Act Section 1a〔18〕)提到的合格合同参与者。

2 《1933 年证券法》第 2 节(a)(1)规定,证券是指各种票证、股票、国库券、债券、无抵押债券、利

益证明或参与某种利润分配协议的证明、担保信托证、筹建经济组织证、可转让股权、投资合同、有

投票权的信用证、证券证明、油矿、气矿或其他矿藏开采权未分配部分的权益;任何证券、存款证明

或者组合证券和指数证券(包括根据价格而计算出来的利益)的卖空期权、买空期权、买空卖空期权、

选择权或者特权;任何在全国证券交易所上交易的有关外币的卖空期权、买空期权、买空卖空期权、

选择权或者特权;或者,从总体上任何被认为是“证券”的利益或工具,或者购买上述内容的临时的

或中介性的收据、担保、保证等各种利益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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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对我国银行理财业务合格投资者的分析与建议 总第 54 期

传播 1,则无需向美国证监会(SEC)登记注册;一次募集对具有特定资历经验的投资者有人数

限制(不超 35 人),对认可投资者则无人数限制。认可投资者主要包括以下 8 类:

(1)银行、注册的证券经纪商或自营商、保险公司,以及根据 1940 年《投资公司法》注

册的投资公司或企业发展公司,小企业投资公司;

(2)退休养老计划,并且是由专业投资决策团队(银行、保险公司或注册的投资公司)为

其决策,或者该计划总资产超过 500 万美元;

(3)慈善组织、公司或合伙,并且总资产超过 500 万美元;

发行人的内部人,包括董事、执行高管(Executive Officer)或者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erner);

拥有净资产 100 万美元以上;

最近两年所得平均超过 20 万美元的自然人 , 或与配偶合计最近两年总收入平均每年超过

30 万美元,且当年收入的合理预期也达到该水平;

由专业人士负责投资的总资产超过 500 万美元的信托;

全部由认可投资者组成的公司。

2008 年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联邦政府出台了《多德 - 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

法案》(Dodd-Frank Act)。该法案对于认可投资者净资产的要求进行了调整。法案的第 413 条

要求,美国证监会在判断自然人认可投资者的 100 万美元净资产时,须将其首要居所的价值排

除在计算之外。美国证监会将对个人认可投资者的“20 万 /30 万”美元的收入标准进行评估,

如有必要,经过评估后随时都可以修改收入门槛。

此外,2012 年 4 月5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的《创业企业融资法案》对投资者的认定

再次进行了修订。

《创业企业融资法案》将发行人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公众进行小额融资定义为“一种大众投

资者”2。单从名字来看,“大众”与私募针对特定对象的特征相矛盾;但从结构看,《创业企业

融资法案》将其加到《证券法》第4条的末尾,而《证券法》第4条是证券交易豁免制度的基础。

由此可以看出,美国国会立法的意图是要将《网络公众集资法案》纳入证券私募的范畴(梁清华,

1不通过传单、报纸、电视、广播进行广告传播,也不通过集会、散发传单等形式到处征集投资者。

2 参见网站 http://www.taxwen.com/citiao_18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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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2016 年第 6 期

2013)。这体现了美国立法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其次,修订了对投资者的限制:如果个人投资

者年收入或净资产少于 10 万美元,则投资限额为 2000 美元或者年收入或净资产 5% 中的高者;

如果个人投资者年收入或净资产中某项达到或超过 10 万美元,则投资限额为该年收入或净资

产的 10%。

2. 合格购买者(Qualified purchasers)

美国 1940 年《投资公司法》对投资者有相应认定,对全部由合格购买者组成的投资公

司 1,只要不公开募集资金就可以得到豁免;即使投资公司的股东不全是合格购买者,但人数不

足 100 人,且未公开募集,也不受《投资公司法》管辖。1996 年 9 月 1 日后,根据《国民证

券市场改革法》(National Securities Markets Improvement Act)的规定,这一人数限制增至 500 人。

1996 年的《投资公司法》修正案对合格购买者做了更为系统性的规定,一直沿用至今:

(1)拥有不低于 500 万美元投资的自然人。包括与其配偶共同拥有一个联合账户、夫妻共

同财产或者其他相似的共享所有权益不低于 500 万美元。

(2)拥有不低于 500 万美元投资的公司。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所有者必须为2个自然人以上,

相互之间是兄弟姐妹或配偶关系(包括以前的配偶),或为直系后代,或者这些人所设立的或

为其所设立的基金会、慈善组织或信托基金等。

(3)设立并非出于认购公司发售证券之目的的信托。该信托的受托人或被授权的信托事务

决定人、每位清算人或信托资产的出资人是在(1)(2)(4)项中所规定的人。

(4)为自身或为他人投资理财的人,且合计投资不低于 2500 万美元。

(5)合格机构投资者,且投资额不少于 2500 万美元。

(6)服务于该基金的有一定经验的雇员。

(7)除此基金外的合格购买者继承资产的受让人。

3. 合格客户(Qualified Client)

1940 年的《投资顾问法》(The Investment Advisers Act)提出了合格客户的概念。其目的

主要是豁免投资顾问,使其可以合理收取合格客户的相关费用。规则 205-3 给出了合格客户的

1 任何宣称自己是专门从事证券投资或再投资业务的机构即被认为是投资公司。在对此进行确认时 , SEC和法院首先会着眼于公司的陈述、公司经营报告和财务报告以及股东预期;其次是客观检验标准,主

要看公司的资产组成。任何事实上从事证券投资、再投资或证券交易的公司,只要将 40% 以上的资产

投资于证券 , 都被视为投资公司 , 即使其不自称为投资公司。同样 ,SEC 和法院会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

情况、财务报告结果及公司和股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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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对我国银行理财业务合格投资者的分析与建议 总第 54 期

范围:

(1)至少有 100 万美元投资顾问管理的资产;

(2)投资顾问有理由相信其拥有净值(包含配偶资产)超过 200 万美元投入到了顾问合同中;

(3)投资顾问有理由判定其为《投资公司法》中规定的合格购买者;

(4)职位或职业为总经理、信托经理、合伙人或者投资顾问,或者参与到投资活动中并至

少有 12 个月的投资经验。

1998 年 7 月,《投资顾问法案》增补了条例 205-3,修订了“合格投资人”的门槛,以反

映通胀的影响。

2012 年 2 月 15 日,SEC 宣布收紧投资顾问业绩费的规则,提高了支付业绩费的“合格投

资人”的财富条件,在净值计算中排除了投资人住所的价值。修订后的规则要求,“合格投资人”

的投资资产至少有 100 万美元,或者拥有至少 200 万美元的净值。此外,修订的规则在计算客

户净值时,排除了客户首套住宅的价值和特定的与债务相关的财产。此后每过 5 年,SEC 将根

据通胀的情况要求调整“合格投资人”的门槛。

4. 合格合同参与者(Eligible Contract Participant)

《交易法》《商品交易法》和《商品期货现代化法》(Commodity Futures Modernization Act

of 2000)规定,合格合同参与者能够从事衍生工具和掉期交易,非合格合同参与者将受到很多

限制。

合格合同参与者包括:个人拥有超过 1000 万美元的可自由支配资产(超过 500 万美元,

如果采用对冲方式);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投资公司;员工福利计划超过 500 万美元;公司

和其他实体企业净资产至少 100 万美元等。

(二)英国及欧盟的合格投资者制度及认定

英国对合格投资者的认定需遵守欧盟的相关办法和英国当局监管的一些规定。英国审慎监

管局(PRA)1 将投资者进行分类界定,并采取了灵活的变动规定。

1. 分类界定

根据 COB(Conduct of Business Sourcebook)2 的第三章,客户共分为三类:散户(Retail

1英国监管部门包括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和审慎监管局(PRA)。PRA 隶属英格兰银行管理,负责

对银行、保险等机构稳健运营进行监管;FCA 主要负责监管其他金融行为、保护消费者。

2《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Handbook》Bushiness Standards, conduct of business sour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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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2016 年第 6 期

Clients)、专业客户(Professional Clients)以及合格对手(Eligible Counterparties)。

散户不属于合格投资者范畴。专业客户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经验、知识和技能,可以独立做

出投资决定并正确评估投资风险的客户,具体又分为“真正专业客户”和“可选择专业客户”:

真正专业客户包括信用机构等五大类客户 1;可选择专业客户是一个具有可调节性的定义,是散

户用来“向上”申请成为专业客户的途径。

合格交易对手指可作为参与金融交易的对手,不再被认为是享受金融服务的客户,而是一

个平等的交易对手方。它也分为“真正合格交易对手”和“可选择合格交易对手”:真正合格

交易对手主要包括投资公司、信用机构、保险公司、集合投资计划或该计划的管理公司、养老

基金或其管理公司、中央银行、跨国组织等等;可选择的合格交易对手主要包括专业客户,其

作为企业法人(包括有限合伙)或其控股公司或分支机构具有至少 1000 万英镑或其等值的其

他货币,或符合 MiFID(金融工具市场指令)2 的企业,指令中以欧元论定,符合以下三个数量

条件中的任两个条件即可认定为可选择合格交易对手:资产负债表上具有 1250 万欧元,营业

额达到 2500 万欧元,平均雇员达到 250 人。

2. 可调整的灵活规定

投资公司无论是自动还是接受客户的请求,均可以将划分为合格对手的客户按照专业客户

或散户来对待,抑或将划分为专业客户的客户按照散户来对待。同时,散户也可以要求投资公

司调整其类别,视其为“可选择专业客户”,放弃投资公司业务行为规则提供的保护 3。散户的

这种“向上”调整要求,以及投资公司按专业客户对待的做法,主要需符合欧盟 MiFID 以下

相关标准和程序:(1)前四个季度每季度在相关市场从事大约 10 次重大规模交易;(2)客户金

融工具投资组合的规模,包括现金存款和金融工具需超过 50 万欧元;(3)客户正在或已在金

融部门的专业岗位上工作了至少一年,该工作要求具备对预期交易或服务的知识。散户成为专

业客户后,有责任告知投资公司任何可能影响现有分类的变动。然而,如果投资公司意识到客

户不再满足有资格受专业对待的初始条件时,必须采取适当的行动。

2008 年金融危机后,英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改革法规,但没有修订合格投资者的内容。

1 参见英格兰银行网站,Conduct of Business Sourcebook。2《金融工具市场指令》( 2004/39/EC 号指令 ) 于 2004 年 4 月 21 日由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颁布,2007 年

11 月生效在成员国陆续实施。Directive 2004/39/EC 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n.30.4.2004,L145。3参见“Clients who may be treated as professionals on request” in Annex II “Professional Clients for the Purpose

of this Directive”,Directive 2004 /39/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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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对我国银行理财业务合格投资者的分析与建议 总第 54 期

欧盟委员会则开始修订新的《金融工具市场指令》,英国的合格投资者也受欧洲《金融工具市

场指令》的约束和限制(蔺捷,2013 年)。2010 年 12 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审视《金融工具

市场指令》磋商意见稿。从市场层面来看,欧洲资本市场研究院(the European Capital Markets

Institute,ECMI)针对成员国在 2009 年 12 月至 2010 年 7 月期间实施指令的情况进行调查。

2011 年 10 月 20 日,欧盟委员会推出了修正原指令的建议稿。原指令的客户分类和业务行为

规则有个前提假设,即专业客户拥有投资必需的经验和知识;建议稿则提出,这种假设应限制

在针对不是特别复杂的金融工具交易方面。这就将衍生工具交易和那些结构使客户不易识别风

险的产品排除在外,也是针对金融改革的一项更严密的规定。

(三)日本的合格投资者制度

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根据投资者的资产、经验等,将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和一般投

资者两大类。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分为可申请变更为一般投资者的专业投资者,和不可申请变更

为一般投资者的专业投资者。对于前者,采用定量的方法判定,定量的具体标准包括:具有 1

年以上(包括 1 年)经营经验,净资产和投资者资本均在 3 亿日元(含)以上等。

(四)广义的投资者适当性规则

在“合格投资者”概念之外,对于投资者如何界定,还有一些其他因素。如美国《FINRA

2111 综合手册》要求“每个会员或协会会员只有在合理确信其已经充分了解了客户的投资目标、

金融财务状况及其他信息的情况下,才能够推荐客户买卖其证券期货产品” (曾洋,2012 年);

英国《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Handbook》要求投资公司有“了解客户”的义务;日本《金

融商品交易法》则要求“金融商品销售业者必须致力于确保与金融商品销售有关的劝诱行为的

适当性”。

上文提到的合格投资者是狭义的投资者适当性,实际上是对投资者资格的规定,即对投资

者参与某项具体的投资行为或者获得某些便利和优惠时应具备的条件,也就是目前各项规章制

度所约束的门槛。而广义的合格投资者制度则是指对鼓励投资者及投资者权利所做规定的综合

体现,包括投资者知悉拟投资产品的情况并获得充分的信息和相关知识的渠道;评估投资者的

经验和知识;投资者了解交易本身相关信息的方法;中介机构的义务等。

美国的投资者适当性发展历史较长,从自律监管组织(SRO)、全国交易商协会(NA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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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016 年第 6 期

回应 1938 年的《马洛尼法案》1 确认的规则,到 NYSE 在 1962 年对销售行为监管及控制的模

糊提及 2,以及 SEC 援引挂牌理论对经纪商在推荐证券投资时应根据财政状况及投资目标确定

合适投资者所做的规范。2009 年 FINRA 出台的 2111 综合手册,要求证券经纪商尽勤勉义务

了解客户,收集投资者年龄、投资经验、投资期限、流动性需求以及风险承受力等信息,并以《反

欺诈条款》及《证券交易法》为客户寻求赔偿和请求权。美国的相关规定重点放在对证券经纪

商的约束及管理上,要求他们有义务进行投资者的划定 3。

英国及欧盟的投资者适当性相对更为全面。由于英国和欧盟对合格投资者的可调节性很

强,因此要求投资公司在界定投资者的合格性时,要进行更全面的梳理:除了和他国一样要进

行合格投资者的分类认定之外,还引入了针对散户的全面测试以及针对专业客户的有限测试,

以了解其进行投资的能力和经验,包括关于投资意见和建议产品的“适宜性测试”(Suitability

Tests)和非建议产品和辅助服务的“适当性测试”(Appropriateness Tests)。“适宜性测试”要

求投资公司所推荐或在投资组合管理过程中进行的特定交易要满足以下条件:符合客户的投资

目的;确认客户在资金上可承受任何投资相关风险;客户具有了解风险所需的经验和知识。如

果投资公司没有获取其认为评估适宜性所需的信息,那么就不能向客户推荐该投资服务或交易。

而“适当性测试”要求投资公司根据客户或潜在客户是否拥有投资领域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必要

知识和经验,评估投资服务或交易对客户来说是否适当。

此外是配合“最佳执行”的法律界定(蔺捷,2013 年)。投资公司在执行指令时需要考虑价格、

成本、速度、执行和结算可能性、规模、性质或任何其他与指令执行相关的因素,以获得对客

户最佳的结果。为了履行最佳执行的义务,投资公司应设立和实施相应的政策。该政策应能够

判定有关各类工具下订单的对象或接收指令的实体。投资公司应定期监测政策的有效性,特别

是按照政策执行指令的质量。对这一政策的审查为每年一次;当影响公司继续为客户获取最佳

结果的能力发生实质变动时,也要进行审查。

2012 年,欧盟证券市场管理局对《金融工具市场指令》关于适宜性的内容进行了修订。

11938 年《马洛尼法案》以公平交易条款的形式确认了适当性规则。

2NYSE rule 405 规定,每个会员组织都被要求尽适当勤勉以了解与每位投资者、每项指令、每个现金或

者信用交易账户有关的实质性事实。

3参见:Thomas John Holton; Paul B.Raymond; Curtis Stefanak,《US financial reform law: key changes for private fund managers under the US Investment Advisers Act and changes to certain investor eligibility qualifications》,Journal of Investment Compliance, 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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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对我国银行理财业务合格投资者的分析与建议 总第 54 期

修订内容包括:投资公司对客户进行适宜性评估之前,要设置适当的政策和程序,以了解客户

的必要事实和客户可用金融工具的特点;在人员安排方面,投资公司应确保参与适宜性评估的

员工具备必要的知识和专业水平;在客户信息方面,投资公司应根据提供给客户的投资建议或

投资组合管理服务的特点,决定从客户收集信息的范围,并采取合理的步骤确保从客户收集的

信息是可靠的。

日本对投资者适当性的规定与美国和英国的主要差异,是将其上升至基本法律层面。如在

《投资交易法》中加大了对投资者保护,对金融机构在销售各类金融商品过程中对顾客的劝诱

和销售行为进行了规范,要求金融商品销售业者必须致力于确保与金融商品销售有关的劝诱行

为的适当性。从某种程度来说,日本虽然关于合格投资者的定义较晚,但在立法和统一程度上

是最高的。

五、我国与其他国家认定规则的比较

从上述对合格投资者认定标准的情况来看,我国与其他国家对合格投资者的认定相比还存

在不足。

(一)我国立法程度明显低于其他国家

美国的合格投资者出现在多项立法中,包括 1993 年的《证券法》(〈Securities Act〉Rule

501〔a〕)及 1982 年的《规则 D》(Regulation D)提到的认可投资者,1940 年的《投资顾问法》

(〈The Investment Advisers Act〉 Rule 205-3)提到的合格客户,1940 年的《投资公司法》(Investment

Company Act Section 2〔a〕〔51〕〔A〕)提到的合格购买者,以及《商品交易法》(Commodity

Exchange Act Section 1a〔18〕)提到的合格合同参与者等。

英国 2000 年的《金融服务与市场法》(Financial Services and Markets Act 2000)以及加入

欧盟遵守的《金融工具市场指令》等,都提及了合格投资者概念。日本对于合格投资者制度的

规定主要体现在《金融商品交易法》中。

我国法律对于合格投资者认定提及得很少,仅在《证券投资基金法》中简单提及 100 万元

的投资门槛及“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二)监管协调统一程度较弱

美国实行双元多头金融监管体制,美联储、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司法部、证券交易委员

会、期货交易委员会、储蓄机构监督办公室、国家信用合作管理局、联邦交易委员会、州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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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016 年第 6 期

监督署 , 甚至联邦调查局等机构,都从各自的职责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督和管理。美国监管分散

主要源于其立法分散,并给监管和投资者都带来了不便。比较典型的是银行推出集合管理基金

的时候,围绕其是否属于投资公司的两个案例:1971 年最高法院宣判的 ICI v.Camp 案和 20 世

纪 80 年代初华盛顿巡回法庭宣判的 ICI v .Canover 案。通过这些案例,最终确定了银行集合管

理基金业务的监管形式 1。

2002 年,美国证监会曾试图以《D 条例》中的合格投资者定义为基础,统一不同法律法

规下的合格投资者定义 2,并出台了相关的征求意见稿。由于不同法规下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差异

太大,没有获得通过。但是美国证监会并没有放弃统一合格投资者界定标准的努力。

英国采取统一监管的体制,由 PRA 进行监管。其监管的一致性避免了美国多头监管的弊端。

日本监管由 FSA(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统一负责,通过《金融商品交易法》对金融商品

从销售、资产管理到行业规制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管理。

在监管层面,我国属于分业监管,导致对同样经济功能金融商品的监管可能会出现冲突;

在面对创新产品时,也会发生监管分散的情况。

(三)在可调节因素上设定较少

美国、英国和日本都有将银行、保险、基金等专业投资机构直接认定为合格投资者的规定。

对于自然人来说,美国的认可投资者里有“发行人的内部人,包括董事、执行高管(Executive

Officer)或者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erner)”,用以判断是否纳入合格投资者。英国则更为灵

活,散户可以在投资公司对其考察后,申请成为专业客户。英国还有专门的“最佳执行标准”,

在考虑客户的特点、客户指令的特点、金融工具的特点、场所特点等基础上,采取合理步骤获

得对客户评级的最佳结果。其他国家如以色列,也设有考察投资者在资本市场的专业知识和技

能以及是否具备所需的资本市场专业知识的标准。

而我国对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者的认定,相比不具有调节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认购起点存在硬性金额划分。普通客户 5 万元的起点,高净值客户 100 万元起点,

都硬性规定了投资者单笔投资的大小,即便是投资经验丰富的客户,在起点上也没有可调节的

余地。由于我国对自然人的财产登记制度不完善,硬性起点容易导致以隐名合伙等手段,使最

1需要首先根据标准区分为传统的信托业务和投资公司业务。投资公司业务需接受 SEC 的功能监管,而

传统的信托业务则仍然由银行监管机构进行监管。

2参见中国证监会网站 www.csrc.gov.cn,《关于美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介绍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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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对我国银行理财业务合格投资者的分析与建议 总第 54 期

低认购额的限制形同虚设。

其次,认购起点金额划分规则不统一。我国资管市场资金构成的个人资金中,大众客户资

金集中在银行和公募基金。但是如果将银行理财产品与公募基金或者互联网金融相比,5 万元

的起点过高。客户选择银行理财而非起点较低的公募基金,也隐含了难以突破的“刚性兑付”。

银行理财被认定为中小投资者的“盲区”:存款不足的客户只能选择起点较低的其他类型资产

管理产品。

再次,对投资者没有可调节性指标。我国银行理财规定中只是有客户调查评估问卷提及了

一些关于教育、经验的问题,并没有给予更多的空间。

(四)我国投资者适当性规则亟待健全

英国及欧盟的适当性规则较为全面。规则以客户灵活性分类为前提,细化了如何让投资公

司深入“了解客户”并承担相应义务。日本适当性规则的突出优点在于通过立法进行保护,提

升了法律效力。

我国资本市场已先后出台了不同的投资者适当性规则,但在银行理财方面,只有 2011 年

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在销售管理办法中,虽然原则性地规范了适当销售,但在

风险级别和认购起点的设定上,却将投资者适当性落在了“风险等级越高的产品认购起点就越

高”的层面。此外,投资者适当性还缺少有关投资者教育、信息获取方式的流程及投资者诉讼

等方面的具体化条款。

六、对银行理财合格投资者认定的建议

我国银行理财业务对合格投资者的认定从 2004 年起不断被细化,从其演变过程中也可以

清晰地看见参考国外先进经验的影子。但上文所述的种种不足也表明,我国银行理财对投资者

的认定仍需进一步改善。对此,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升合格投资者的立法地位

对合格投资者认定的最有力依据是法律条款。有明晰的法律条款作保障,才能避免金融机

构和投资者之间的认定冲突,并真正实现风险承担人各自承担相应风险。2011 年出台的《证

券投资基金法》有私募投资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概念,但适用范围太窄,无法满足目前金融市场

的多样化要求。此外,法律条款中缺少具体的规定,无法进行较为准确的投资者认定。

借鉴西方国家及日本的立法经验,我国对合格投资者的认定也应在《银行法》《证券基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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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016 年第 6 期

及其他法律中制定清晰、统一的认定规则,在法律层面体现出纲领性和指导性,并完善相关法

律文件。

(二)加强监管协调统一

在我国,分业监管在一定程度上更有利于监管部门发挥其专业性,但其弊端也逐步显露。

针对同样的业务,分业监管导致的监管规则不一致直接影响了各金融机构推出的集合投资产品

投资范围的宽窄、运作模式的选择、产品推出的快慢等。这些方面反过来又会影响各金融机构

集合投资产品的竞争力,给市场化带来一定阻力。例如,银行理财在监管要求下逐步推出净值

化产品,但投资范围窄、风险认定高,导致在市场上竞争力明显弱于基金、保险及互联网产品,

无法快速展开。

日本 20 世纪一直采用分业监管的形式,但随着 21 世纪初全球金融化浪潮,日本国内要

求改变分业监管的呼声逐步高涨。日本政府为解决投资者因金融机构违反适合性要求的纠纷,

1996 年启动“大爆炸”金融体制改革,并在 2001 年统一了监管机构,结束了分业监管。

我国金融发展起步较晚,分业监管的弊端随着金融产品不断创新进一步暴露。建议参考英

国及日本的统一监管及立法形式,整合调节各行业、各品种的监管规则,避免监管不一致导致

的弊端。

(三)建立更统一完善的门槛标准

银行理财应针对存在的刚性投资者金额、销售起点不统一及可调节行因素较少的缺陷,参

考国外先进经验,进一步统一完善门槛标准。

首先,降低银行理财销售起点。银行理财客户的公募属性、理财产品形式的净值化、监管

对理财资产的风险限定等因素,决定了银行理财 5 万元起点设定过高;高净值客户 100 万元起

点也应进行调整,因为在风险评定和认购起点的匹配上,最高级的五级风险产品起点为 20 万元,

100 万元明显高于该设定。

其次,增设更多的定性条件。可参考各国成熟的定性指标,如美国规定,在银行、证券公司、

投资公司的投资相关部门进行证券投资的人员,可直接成为高净值投资者;英国规定,普通客

户在相关市场上在过去四个季度内以平均每季度 10 次的频率,从事过数额可观的交易,就可

以申请认定为高净值客户等。

最后,查看特殊关系。1971 年的“希尔约克公司诉美国国际特许经营案”裁定,投资者

在资产和投资经验方面的成熟度不能取代发行信息的获取;1972 年的“亨德森诉海登斯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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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对我国银行理财业务合格投资者的分析与建议 总第 54 期

司案”中(梁清华,2013 年),法院强调,每一位投资者与发行人之间都必须存在特殊的关系,

并且这种特殊的关系必须等同于公司内部人的关系,因为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些投资者才

能知晓、理解与公司及其证券发行相关的事实与信息,从而获得真正的保护。在一些股权投资上,

我国的银行理财投资者如果是资产端的参与者,建议无需经高净值客户的认定即可参与,因为

他们已充分了解资产的情况。

(四)建立健全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1. 避免将投资者适当性重点落在认购起点上

目前,银行理财业务需要对投资者进行问题评估,问题内容包含了客户年龄、投资偏好等

内容。这部分引用了美国的投资者适当性规则。但美国的投资者适当性规则的重点是要求证券

经纪商“了解客户”并收集信息,以确认客户是否可以进行投资,目的在于规范证券经纪商。

而我国银行的理财业务,却将投资者适当性落在了“风险等级越高的产品认购起点越高”上。

目前我国证券业已经出台了很多相关的投资者适当性规则,如《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暂行规定》《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这些规定对投资者的评估更为

全面,而不仅仅是以认购起点及资产认定来防范风险。2008 年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将投资

者资产中的房产价值和债务排除在外,英国将衍生工具交易和那些结构使客户难以识别风险的

产品排除在外,都是依据市场来更新对投资者的要求以实现对投资者的保护,并非一味抬高认

购起点。

2. 适当性规则应当强化信息质量和对投资者的教育及保护

在美国,美国法律协会 1978 年在提交给国会的成文联邦证券法典中,整合了先前 NASD、

证券交易所和 SEC 有关适当性原则,并赋予了 SEC 选择是否通过私人诉讼的方式向法院主张

为投资者提供诉讼机会的权利。在欧盟,就客户信息投资公司应根据提供给客户的投资建议或

投资组合管理服务的特点决定从客户收集信息的范围,并采取合理的步骤确保从客户收集的信

息是可靠的。这些都是关系到投资者后续保护以及合理收集信息的规定。

我国的适当性规则应规范银行收集客户信息的质量和对投资者的教育,在金融消费者保护

的相关法律上约束银行或其他金融中介可能出现的销售欺诈,建立投资者保护机制;同时,不

断跟进市场情况,探索新的因素及机制,以实现对投资者长远保护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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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2016 年第 6 期

参考文献

1. 郭锋和陈夏,证券投资基金法导论,法律出版社,2008 年,54。

2. 梁清华,美国私募注册豁免制度的演变及其启示——兼论中国合格投资者制度的构建,法商研究,

2013 第 5 期,146-154。

3. 蔺捷,论欧盟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法学评论,2013 年第 1 期,61-67。

4. 曾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 解读、比较与评析,南京大学学报,2012 年第 2 期,82-88。

5. 朱小川,发达市场金融商品合格投资者制度述评,证券市场导报,2010 年第 9 期,54-59。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rapid increase of investors, qualified investors become increasingly

important to the Bank's Wealth Management Business. In legal terms, only the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 Law

has specified "qualified investor". In most of other regulations, only investment thresholds have been mentioned.

Because of the divided supervisory system, different financial entities have their own different rules to identify

qualified investors. So far, qualified investors still face many problems, such as inferior legal status, unified

supervision rules, high thresholds, and crude identifying methods etc. This paper analyzes different methods of

identifying qualified investors and proposes policy suggestions to establish a more specified and unified method to

identify "qualified investor", including improving the legal status, enhancing supervision coordination, improving

the factors on identify, and strengthening the eligibility management of investors.

Key Words: Accredited Investor; Qualified Investor; Wealth Management Product; Banking Asset

Management Business

(责任编辑:孙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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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金融监管政策动态 总第 54 期

金融监管政策动态

国际监管组织

1. 第一阶段外汇市场全球行为准则发布

2016 年 5 月,外汇工作小组在纽约发表第一阶段的外汇市场全球行为准则和与新标准相

适应的原则。外汇工作小组成立于 2015 年 7 月,在市场委员会的支持下运转。该小组的成员

涵盖了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体的主要的金融中心,其工作由市场参与者小组的私人部门提

供支持。同时,旨在促进外汇市场的完整性和有效运作的完整的准则和遵循机制将于 2017 年

5 月公布。

各国(地区)监管当局

2. 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提出通过提高大型复杂金融公司的可分解性来支持美国金融稳定的

建议规则

2016 年 5 月,美国联邦储备理事会提出了一项通过提高大而复杂的金融公司的可处置性

来加强美国金融稳定的规则。这项提案要求具有全球系统重要性的美国金融机构和具有全球系

统重要性的外国金融机构的在美分支机构修改一般金融交易合同,以防止当公司进入破产或处

置程序后合同被快速取消。这一改变能减少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有偿付能力的子公司遭受

因很多公司同时终止金融合同而导致挤兑的风险。

3.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批准修改互换投资组合对账要求的最终规则

2016 年 5 月,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批准了一项关于修改有关互换交易商和主要互换

参与者与其交易对手交换互换合约要素的要求的最终规则。修改后,互换交易商和主要互换参

与者只需交换互换的“实质条款”。这个要求被登记在 CFTC 监管中第 23,500(i) 条。同时最

终规则也在 CFTC 监管中的第 23,500(g) 条里补充了对于“实质条款”的定义。这一最终规

则有利于互换交易商、主要互换参与者及其交易对手,使他们能够专注于协调会对互换合约估

值和对手方义务产生影响的互换合同要素,并且不损害 CFTC 对互换市场进行监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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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016 年第 6 期

4.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发布最终跨境保证金规则

2016 年 5 月,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通过了一项有关对未偿互换合约的

CFTC 保证金要求实施跨境方法的规则(最终规则)。2016 年 1 月,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发布了保证金条例,这一条例适用于当没有审慎监管机构监管(共同监管互换实体)时在美国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登记的互换交易商和主要参与者。这一最终规则与已被审慎监管机构采用

的跨境保证金要求紧密相关。最终规则通过委员逐一投票,并以 2-1 的投票结果获准采纳。

5. 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和金融监管机构发布有关银行如何处理消费者存款账户差异的

指导

2016 年 5 月,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和四个联邦金融监管机构发布了为金融机构如何处理消

费者存款差异提供监管预期的指导。跨部门的指导指出,银行应避免或调整消费者账户上贷记

的数额与实际的存款数额的差异。指导要求银行在吸收存款方面采取公平的对待消费者的政策,

并且不得违反法律。“消费者不应该被剥夺及时获得全额存款的权利,”消费者金融保护局董事

理查德 · 科尔德雷说,“现行指导应明确要求金融机构采取措施来处理和解决存款差异,避免

伤害消费者。”

6.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通过针对《创业企业融资法案》实施的修正案和针对《修复美国地

面运输法案》的交易法案登记要求的修正案

2016 年 5 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了有关修改 1934 年证券交易法第 12 节(g)中部

门登记门槛、登记终止、暂停报告相关规定的修正案。这些修正案实施了《创业企业融资法案》

和《修复美国地面运输法案》的条款。委员会提出修正案后,《修复美国地面运输法案》修改

了储蓄和贷款控股公司的门槛,这些修正案自法案颁布起生效。

7. 欧洲银行业管理局为计算金融稳健性指标提供指导

2016 年 5 月,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发布了一份指导性文件,以协助主管部门通过在监管报

告中采用 EBA 的实施技术标准(ITS)针对存款接受者编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金融稳健指标。

欧洲经济区当局鼓励各机构使用这份指导并实现金融稳健指标体系和 EBA 实施技术标准框架

的全面协调对应,以促进金融稳健指标报告的统一性。此外,它还为金融稳健指标用户揭示了

他们如何被计算为经济区国家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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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金融监管政策动态 总第 54 期

8. 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发布存款担保计划的最终压力测试指导

2016 年 5 月,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公布了其存款担保计划的最终压力测试指导。指导提供

了一个系统的方法来规划、运行和报告存款担保计划进行的压力测试,以评估他们在银行业不

同类型的压力场景下的恢复能力。按照存款担保计划指令,这些指导将提升压力测试的质量和

一致性。测试的结果数据也将促进欧洲银行业管理局未来的同行评审,推动有利于储户利益和

金融稳定的安全的欧盟框架的建设。

国内监管机构

9. 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

2016年 5月,为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银监会印发了《关

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分为基本原则、代销业务

内部管理制度、合作机构管理、代销产品准入管理、销售管理、信息披露与保密管理及监督管

理 7 个部分,共 40 条。《通知》明确,开展代销业务应当遵守依法合规、符合代销有关金融产

品资质要求、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以及在代销业务与其他业务之间建立风险隔离制度等四项

原则。《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代销业务管理制度,由总行对代销业务实行集中

统一管理。《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对销售人员及其代销产品范围进行明确授权,禁止未经

授权或超越授权范围开展代销业务,禁止非本行人员在营业网点从事产品宣传推介、销售等活

动,不得将代销产品与存款或其自身发行的理财产品混淆销售。

10. 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半年报准则》及相关补充规定

2016 年 5 月,为进一步规范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半年报信息披露行为,落实以信

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保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9 号——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公司债

券半年报准则》),以及《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披露的补充规定》(以

下简称《补充规定》)。《公司债券半年报准则》延续《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38 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起草思路,力求突出债券特性,同时,

根据半年报信息披露的期间特性,适当简化了披露内容。《公司债券半年报准则》共四章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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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016 年第 6 期

11. 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 4 号:大额未上市股权和大额不

动产投资》

2016 年 5 月,为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大额未上市股权和大额不动产投资行为,切实防范

投资风险,中国保监会印发了《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 4 号:大额未上市股权和大

额不动产投资》(以下简称《4 号准则》)。《4 号准则》共十六条,重点规范保险机构大额未上

市股权和大额不动产投资的信息披露事宜,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信息披露范围和标准,二

是分时段披露和持续披露,三是加强与上市公司有关政策的衔接,四是加强对一致行动人的信

息披露管理。《4 号准则》的发布是贯彻国务院“放管结合”精神,完善市场化监管手段,加

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投资运作风险的一项重要举措。

12. 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 年 5 月,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5〕91

号,以下简称《改革意见》)总体要求,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中国保监会印发了《关于

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中介〔2016〕44 号,以下简称《通

知》)。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总体原则,《通知》调整了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以

下简称银行类机构)行政许可及相关监管要求。《通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是 “一点一证”

改革为“法人持证”;二是强化保险代理双方的管控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是提升信息

化水平,加强非现场监管;。四是明确新许可证申请和原有许可证换发的条件和程序,确保新

旧制度平稳衔接;五是明确保险公司相互代理的行政许可及相关管理事项。关于其他类型的保

险兼业代理机构行政许可及管理事项,中国保监会正按照《改革意见》总体要求,抓紧制订有

关政策,具体内容将另行通知。

13. 中国保监会加强商业车险产品事中、事后监管

2016 年 5 月,为加强对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的管理,根据《保险法》和《深化商业车险条

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近日保监会责令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

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渤海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6 年 6 月 1 日起,在部分地区停止

使用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并及时修改。目前,改革试点已经在黑龙江等省市实施,其他地区

改革工作也正在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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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金融监管政策动态 总第 54 期

14. 中国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6 年 5 月,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工作,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中

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

将于 2016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2008 年实施的《关于 <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 > 具体适用有关

事宜的通知》(保监发〔2008〕29 号)同时废止。《通知》进一步贯彻落实了国务院关于规范

行政审批工作的要求,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保险公司合规负责人任职条件和禁止任职情形;

二是全面梳理任职资格申请材料申报要求;三是进一步强化合规管理。《通知》的发布实施有

利于加强和改善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并进一步健全保险监

管制度体系,提高保险业法治水平。

资料来源:国际清算银行、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美

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欧洲银行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官方网站。

起止时间:2016 年 5 月 1 日—5 月 31 日。

(责任编辑:仇书勇)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中国银监会政策研究局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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