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復工管理計畫-專業人員
南科診所黃建元醫師
1
2
法源
職業災害
復工流程
選配工與復工的理論
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
復工挑戰
實例演練
臺灣的選配工與復工法源 職業安全衛生法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職災勞工保護法
3
臨場服務醫護人員的選配工職責職業安全衛生法(民國102年7月3日修正)
第20條– 雇主在雇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對在職勞工應施行健康檢查;實施特殊健康檢查時,雇主應提供勞工作業內容及暴露情形等作業經歷資料予醫療機構。
• 第21條– 為了保護勞工免於暴露工作帶來的風險,當體格檢查發現應僱勞工不適於從事某種工作時,不得僱用其從事該項工作;若健康檢查發現勞工有異常情形者,應由醫護人員提供其健康指導;其經醫師健康評估結果,不能適應原有工作者,應參採醫師之建議,變更其作業場所、更換工作或縮短工作時間,並採取健康管理措施;雇主應依前條檢查結果及個人健康注意事項,彙編成健康檢查手冊,發給勞工,並不得作為健康管理目的以外之用途。
• 第22條– 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50人以上者,應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辦理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職業病預防事項應配合安全衛生人員辦理。
4
臨場服務醫護人員的選配工職責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民國106年11月13日修正)
第10條雇主應使醫護人員臨廠服務…
– 協助雇主選配勞工從事適當之工作
第12條為了辦理上述業務,雇主應使醫護人員會同勞工安全衛生及相關部門人員訪視現場
– 辨識與評估工作場所環境及作業之危害
– 提出作業環境安全衛生設施改善規劃之建議
– 調查勞工健康情形與作業之關連性,並對健康高風險勞工進行健康風險評估,採取必要之預防及健康促進措施
– 協助提供復工勞工之職能評估、職務再設計或調整之諮詢及建議
5
臨場服務醫護人員的選配工職責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民國102年1月22日修正)
第十四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第二條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時,應建立健康管理資料,並依下列規定分級實施健康管理:
第2級管理者,應提供勞工個人健康指導
第3級管理以上者,應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實施健康追蹤檢查,必要時應實施疑似工作相關疾病之現場評估,且應依評估結果重新分級,並將分級結果及採行措施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通報
第4級管理者,經醫師評估現場仍有工作危害因子之暴露者,應採取危害控制及相關管理措施
6
職災勞工的復工職災勞工保護法(民國90 年10 月31 日公佈)
第29條職業災害未認定前,勞工得依勞工請假規則第四條規定,先請普通傷病假,普通傷病假期滿,雇主應予留職停薪,如認定結果為職業災害,再以公傷病假處理。
第27條職業災害勞工經醫療終止後,雇主應按其健康狀況及能力,安置適當之工作,並提供其從事工作必要之輔助設施。
第20條事業單位僱用職業災害勞工,而提供其從事工作必要之輔助設施者,得向勞工保險局申請補助。但已依身心障礙者保護法有關規定領取補助者,不在此限。
第21條主管機關對於事業單位僱用職業災害勞工績優者,得予以獎勵。7
復工流程
8
9 9
1010
1111
1212
選配工與復工的理論
13
選配工
14
主要目的– Matching the individual with the job– 確定每個人能夠有效率的工作,並且避免對自己或他人的健康及安全造成危害
工作適能(fitness for work)評估– 是否個人的健康因素限制或減少工作能力?– 是否因工作而惡化個人的健康?– 是否工作對勞工自己、同事或社區帶來危險?
工作適能(Fitness for Work)評估
15
考量
– 工作需要的能力、工作內容或環境可能的危險,與工作可能造成在勞工個人、同事或環境的不良影響
– 職務需求分析與功能性體能評估功能性體能評估(functional capacity assessment)– 評量傷病勞工的剩餘功能(residual abilities)– 評估勞工整體功能,強調傷病受損部位和與工作有關的項目
工作需求分析(job demands assessment)– 分析目前工作,考慮未來可能的工作內容
功能性體能評估(functional capacity assessment)
16
生理功能評估
– 工作姿勢:包括軀幹身體的坐、站、走動、跑步、攀登、平衡、蹲、跪、彎腰、匍匐、仰、趴、變換姿勢
– 手功能:伸手、握持、抓取、操弄,以及雙手協調等
– 耐受力:指可以從事8小時工作的能力,可以心肺耐力評估,但需轉換成代謝當量(Metabolic Equivalent, MET)和工作能力,一旦在心肺耐力評估時,出現呼吸急促或呼吸困難時,必須依此調整工作或限制工作,代謝當量與工作能力間之轉換
功能性體能評估(functional capacity assessment)
17
肌力/負重能力:負重能力的評估沒有標準測量方法,通常需要評估將重物從地面到腰高、肘高、肩高,測驗時需同時監測有無其他肌肉輔助、心跳、血壓和呼吸速度等,負重能力大致可以分成靜態、輕度、中度、重度和極重度5種等級。握力也是評估上肢肌力的一種,握力可以協助評估參與活動的能力,握力與負重能力都與年齡和性別有關。
疼痛:疼痛可能是評量的主要部分,也可能是次要部分,如果復工危害是因為疼痛的耐受力,那麼就需要詳細記錄活動的方式、強度、持續時間與疼痛的變化,需要時,可以在症狀緩解後,改變活動模式,再記錄疼痛強度,做為復工計畫之參考。
功能性體能評估(functional capacity assessment)
18
協調和平衡能力:利用有效度的工具進行協調或平衡測驗,也可以直接在評估時,以觀察的方式,間接取得協調和平衡能力的資訊。
感知覺評量:評估視覺、視覺空間、聽覺、皮膚感覺、本體覺、身體反應、心理運動速度等。
認知-智能評量:評量意識、時間或位置定能力、注意力、數字概念、語言及溝通能力、記憶力和學習能力。
成就-性向評量:評量已學習能力、經驗,和先天具備的潛在能力。
功能性體能評估(functional capacity assessment)
19
人際和情緒評量:評量人際關係、行為模式、專注力、適應能力等。
人格評量:評量性情、氣質、態度、動機、適應障礙能力、價值等。
職業興趣:評量感興趣的職業方向。
就業能力:任務執行能力、計畫和組織工作的能力、問題解決和決策能力、遵從指令的能力、注意工作安全、交通能力。
其他:職業性向、職業興趣、性格評量、行為觀察、與重要關係人會談。
20
21
復工
22
復工統計資料顯示當勞工停止工作的時間越久,復工的成功率越低…
– 停工超過20天,復工的機率是70%
– 停工超過45天,復工的機率是50%
– 停工超過70天,復工的機率是35%
23
復工(Return to Work) 從勞工發生傷病事件到重建功能期間
– 確認事故與職業的相關性
– 診斷與治療
– 停工與復工
– 障害與失能
– 恢復與安置
24
25
復工目的:讓傷病勞工能夠安全及快速的重返工作 失業對於個人心理、生理或社會健康有害
醫療團隊應努力敦促病患復工或持續工作,減少強調失能或開立請假單
醫療倫理:行善原則應優先於尊重病患自主權
復工的職業醫學理論 傷病勞工是否還有工作能力(work ability)?
美國醫學會(AMA)建議醫師評估復工時應考量
– 風險、體能和耐受性
風險(risk)
– 是否可能對勞工自己、同事或其他社會大眾造成傷害
禁止(restriction)if yes
– 指客觀可確認的實質病情惡化,非單純增加疼痛或疲勞症狀
26
27
目的
– 讓傷病勞工能夠安全及快速的重返工作
失業對於個人心理、生理或社會健康有害
醫療團隊應努力敦促病患復工或持續工作
減少強調失能或開立請假單
醫療倫理:行善原則應優先於尊重病患自主權
體能(capacity)
– 力量、彈性和體力(endurance)等
– 體能不足
限制(limitation)
– 體能隨訓練或運動而增加
– 當前能力(current ability)vs 訓練後最大體能
28
29
耐受性(tolerance)– 承受某種工作或活動的能力– 與風險和體能不同,是心理生理學概念,無法客觀測量或驗證
– 受到工作報償或酬勞的影響,常低於體能– 當勞工從事輕度工作,但自述不適症狀明顯超過客觀檢查結果時,屬於耐受性不足,而非風險或體能的問題
什麼是復工計畫?
30
復工計畫
– 雇主為了讓傷病勞工能夠安全及快速的重返經濟、社會與專業能力所擬定的一連串計畫
– 有效的復工計畫可以減少雇主與勞工雙方在傷病發生後情感及經濟的損失,維持工作合約,避免雙方造成因為長時間請假而造成意見歧異
– 早期復工可以降低勞工離職風險
31
原則
– 應參考醫師建議– 配工措施:縮短工作時間、調整職務,或暫時性變更作業場所等
– 考量勞工傷病部位、當前身體能力與限制、技能與原職務
– 漸進式復工– 內容包含:原則、目標、流程規劃、成員職責,與結果評估等
復工計畫團隊的組成成員 復工計畫的成功不只需要勞工、雇主或醫師的努力,更仰賴團隊間的
溝通協調
目前我國勞工保險局或其他政府單位尚未發展出復工計畫的制式內容
團隊成員和職責因地而異
– 傷病勞工、雇主、醫師
– 職場安全衛生人員、人力資源部門、風險管理人員(risk manager)、工會或勞工代表
– 工作保險人
– 其他專業人員等
32
復工團隊成員的職責
33
傷病勞工
– 發生傷病事件後應即時通知雇主– 勞工應依照醫療囑咐接受治療– 傷病期間勞工應定期與雇主保持聯繫,參與討論復工規畫,尋求安全的工作項目
雇主
– 提供醫護人員正確的工作職務分析– 提供傷病勞工可能的職務選擇– 定期與團隊其他成員討論– 勞工復工後追蹤評估
34
醫療人員
– 確定傷病的診斷與病情發展– 提供病情治療與復工的癒後– 提供正確有效的治療方式– 參與規劃復工計畫– 在勞工達到醫療上沒有風險或體能問題時知會復工團隊
– 說明勞工可繼續原工作、需調整或變更其職務
35
工會代表
– 提供表達工會的意見– 參與討論調整勞工的職務與工作分配 風險管理人員
– 整合勞工保險申請– 撰寫並規劃勞工補償管理流程– 撰寫復工計畫– 與其他團隊成員溝通
36
安全衛生人員或人力資源部門
– 檢查傷病原因– 確認所有的工具、機器或製程是否安全– 評估並提供安全衛生訓練需求– 評估是否有潛在的不安全事項– 依法規通報勞動檢查機構或相關單位– 傷病勞工復工後進行安全評估
37
工作保險人
– 勞工保險局、農民保險、公司團體保險或私人保險等– 索取醫療記錄、依規定支付醫療費用補償或保險金、完成保險支付記錄
– 我國勞工職災薪資補助以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為主 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或職業病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得請領職業傷病補償費,最長給付2年
其他專業人員
– 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或臨床心理師等– 醫療復健、職能復健、工作強化、職務再設計,或諮商輔導等
38
雇主
39
連繫時保持熱情,讓勞工知道你關心他們的福祉
當知道發生意外後,盡快連絡上勞工;透過復健 進度定期連繫
討論合適連繫的時間與頻率
確認合適的連絡窗口,最好是被信任的成員,如 直屬主管或廠護.
邀請勞工參加復工會議,如關懷卡片等
40
保持支持的態度,避免責怪勞工
討論勞工能夠做的職務,而非不能做的
再次確認勞工的工作是安全的,鼓勵勞工復原
傾聽任何的疑慮
當勞工覺得可以復工時隨歡迎他們,並討論合適的職務
讓勞工知道公司期待他們回來工作
當勞工無法回來時保持聯繫,將有助於順利復工
醫師
41
家庭醫學專科等其他專科醫師
手術或治療醫師
臨廠服務醫師
職業醫學專科醫師
42
勞工透過開立診斷書申請保險給付
– 醫師鼓勵傷病勞工回復工作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 診斷書:需要包含醫療與工作指導內容
開立診斷書時需參考正確完整的職務需求分析
醫療指導內容
43
是否需要追蹤觀察?
是否需要接受治療?
是否需要接受飲食及生活習慣等衛教指導?
或不需要接受治療?
工作指導內容
44
工作指導應載明有效日期範圍
是否可繼續工作?
是否可從事符合特殊條件限制之工作?
是否不可繼續工作?
其它具體之工作調整建議?
45
如果雇主可以提供復工計畫,並願意遵守工作禁止或限制的醫囑,醫師將更樂於允許傷病勞工接受調整或變更後的職務
建議取得醫師信任以協助復工計畫進行
– 可透過電話、信件、直接會面,或陪伴勞工回診的方式溝通,但有時受地方法令限制
– 提供職務需求分析報告
– 確認勞工是否規則就醫診療
– 當勞工接受職務調整或變更時提供新的職務需求分析
– 確認醫師了解復工計畫的目標與流程
– 確認醫師了解自己在復工計畫中扮演的角色
– 確認醫師了解雇主在復工計畫中的積極角色與期待勞工恢復的決心
職業醫學專科醫師
46
一般傷病的診斷與治療
職業傷病的診斷與治療
– 肌肉骨骼疾病– 腦心血管疾病– 物理性危害– 化學性危害– 生物性危害 31項特殊危害作業健康檢查,第三級以上管理分級 臨場服務
風險評估:高風險勞工族群
選配工與復工管理
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
47
復健的重要性-PRC策略
Prevention Rehabilitation Compensation
6
Rehabilitation should be followed by compensation
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目的• 職業重建的目標–在於恢復職災勞工的生理機能,使其達到
最佳或穩定狀態,過程中並納入疼痛管理、工作調整、困難克服等心理 復健,以安全地重返職場。
• 對職災勞工而言1. 降低職災對個人之影響,儘速恢復原有功能,獲得合適的工
作或保住原有的工作,維持生產力及融合於社會中。
2. 優先目標在鼓勵職災勞工留在原來的工作上或是留在原來的公司中任職,如果無法達成,則希望藉由重建的協助,幫職災勞工找到適合其能力的工作。
• 對雇主、保險公司、政府及社會而言:降低職災補償成本及其他社會成本。
50
醫療復健 工作強化
目標 日常生活獨立 重返職場
訓練重點 一般功能恢復 工作功能恢復
訓練一般日常生活能 訓練工作相關能力,如力,如進食、穿衣等 搬抬重物、操作機台
訓練內容 疼痛處置 安全衛生教育
改善關節活動度 工作適能訓練改善肌力 工作模擬訓練改善心肺功能
復工困難職災勞工職能復健(職業重建)
51
工作強化訓練
職業輔導評量
職務再設計
職業重建個案服務流程
52
職業重建中心
自行聯繫職醫科復健科門診
中心醫師評估是否符合收案標準及中心治療師初次晤談與資料收集決定是否收案
啟動工作能力評估 進行職業輔導評量
轉介其他單位
復工
1、3、6個月後追蹤復工情形
工作強化訓練給與個案建議
訓練後第二次復工評估
復工
轉介社會服務單位申請補助或安置
第一次報告說明會
第二次報告說明會
彙整個案報告
自行就業 轉介就服中心或勞工局職災
個管員
17
很多的疑問在於:何時會(可)轉到下 一站? 傷口穩定後:『急性醫療』轉『醫療復健』
生理功能穩定後:『醫療復健』轉『職業(能)復健』
工作強化計畫
54
職災後工作能力與重返工作所需能力有落差者
需有明確的復工目標
職安署工作強化計畫收案標準
55
職業病或職業傷害之勞工。
病理狀況已達醫療復健穩定者。
有明確重返原職場從事原工作或其他職之需求者。
尚未復工或漸進式復工後之工作能力,與工作所需能力有明顯落差。
願意配合參與每週至少兩次、每次2小時以上、持續四~八週不間斷之工作強化 訓練。
工作能力評估
工作分析
功能性能力評估
56
工作分析
57
職務內容說明
工作能力需求:工作姿勢與體力負荷,攀登平衡,軀幹活動, 上肢活動, 語言能力, 感官機能
工作所需專業技能
工作環境
工具機器的使用
上班時間
功能性能力評估
58
心 肺 耐 力
姿 勢 維 持 、 變 換 及 平 衡 功 能 步行,維持站姿,維持坐姿,維持蹲姿,上下樓梯,平 衡木,站姿手往前伸
負 重 能 力 抬舉,搬運,推,拉
手 功 能 抓握,捏取,手部靈巧度
工作強化訓練
59
·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內 容 · 工 作 適 能 訓 練
· 工 作 模 擬 訓 練
職業輔導評量
對於無法回復原工作職場的職災勞工朋友,給予適當的評量
提供適切的轉職方向與就職選擇
職安署職業輔導評量計畫收案標準 職業病或職業傷害之勞工。
病理狀況已達醫療復健穩定者。
有工作意願但無法返回原職場,並需進行職業探索與評估,重新擬定就業目標。
個案接受工作能力評估或職業輔導評量,不得同時進行,並需間隔3個月以上。
個案不得與縣市政府委託辦理職評單位之個案重複。
職務再設計服務項目 改善職場工作環境:指為協助職災勞工就業,所進
行 與工作場所環境有關之改善。
改善工作設備或機具:指為促進職災勞工適性就業、提高生產力,針對職災勞工進行工作設備或機具之改善。
提供就業所需之輔具:指為增加、維持、改善職災勞工就業所需能力之輔助器具。
改善工作條件:指為改善職災勞工工作能力,所提供之工作協助或其他與工作職務相關之職場人力協助等。
調整工作方法:透過工作分析及工作能力評估,依職 災勞工之工作能力,分派適當工作,包括:工作重組、調派其他員工和職災勞工合作、調整工作場所及避 免危險性工作等。 48
復工挑戰
63
醫療面的反省
64
鑑別診斷:症狀是否與職災有關? 勞動能力評估:甚麼症狀導致無法工作? 相關症狀無法從事作業內容? 治療:是否接受適當治療? 病情發展:是否符合一般恢復速度? 不同科部間是否步調一致?
病患對疾病與復工的期待? 臨場服務醫師與醫院醫師的取捨?
臨廠服務醫師
65
開立病假單sick note或復工單fit note? 病患現在可以復工?
– 病患現在無法復工。– 病患現在可能可以復工。Maybe return to work 復工的建議選項
– 漸進式復工、調整工時、調整職務、職務再設計– 其他建議 應註明有效期限
診斷書具備強制性?
復工計畫的迷思 早期復工的傷病勞工沒有生產力?
只有完全復原的勞工才能工作?
在家休養是最好的治療?
傷病勞工的適應所費不貲?企業沒有足夠的時間與經費實施復工計畫?
疼痛代表嚴重傷害?
66
67
工作會讓狀況惡化?
醫療總是單獨必需的?
肌肉骨骼疾病必須要休養?
病假是治療中必需的一部份?
聯絡病假中勞工是種騷擾?
勞工的體能限制並非如勞工自己或醫療人員所描述?
問題溝通原則 對事而不人
– 對問題堅決,對人身段柔軟
– 對職災病患而言,工作對復原、體能和風險的影響是醫學的問題
– 避開人際關係的議題
68
69
確認並聚焦於共同利益(interest)而非立場(position)
– 轉換病人立場為利益:擔心受傷、恢復正常生活、確保經濟無虞
– 討論共同利益有助於產生可能達成的協議(Options)
符合客觀(醫療)準則
– 當醫囑符合醫療準則與客觀檢查時最具有合法性
– 開放討論但並不應違反醫療準則
休假天數
70
美國環境職業醫學會出版之醫療失能建議
71
上臂拉傷
72
下肢骨折
73
歡迎發問
74
職場復工管理計畫-專業人員投影片編號 2臺灣的選配工與復工法源臨場服務醫護人員的選配工職責�職業安全衛生法(民國102年7月3日修正)臨場服務醫護人員的選配工職責�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民國106年11月13日修正)臨場服務醫護人員的選配工職責�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民國102年1月22日修正)職災勞工的復工�職災勞工保護法(民國90 年10 月31 日公佈)復工流程投影片編號 9投影片編號 10投影片編號 11投影片編號 12選配工與復工的理論選配工工作適能(Fitness for Work)評估功能性體能評估�(functional capacity assessment)功能性體能評估�(functional capacity assessment)功能性體能評估�(functional capacity assessment)功能性體能評估�(functional capacity assessment)投影片編號 20投影片編號 21復工投影片編號 23復工(Return to Work)投影片編號 25復工的職業醫學理論投影片編號 27投影片編號 28投影片編號 29什麼是復工計畫?投影片編號 31復工計畫團隊的組成成員復工團隊成員的職責投影片編號 34投影片編號 35投影片編號 36投影片編號 37投影片編號 38雇主投影片編號 40醫師投影片編號 42醫療指導內容工作指導內容投影片編號 45職業醫學專科醫師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復健的重要性-PRC策略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目的投影片編號 50復工困難職災勞工職能復健(職業重建)職業重建個案服務流程很多的疑問在於:何時會(可)轉到下 一站?工作強化計畫職安署工作強化計畫收案標準投影片編號 56工作分析功能性能力評估工作強化訓練投影片編號 60職安署職業輔導評量計畫收案標準職務再設計服務項目復工挑戰 醫療面的反省臨廠服務醫師復工計畫的迷思投影片編號 67問題溝通原則投影片編號 69休假天數美國環境職業醫學會出版之醫療失能建議 上臂拉傷下肢骨折歡迎發問
Top Related